元代書院官學化的重要體現或主要措施之一,就是官方加強對書院經費的管理和控製。元代各級官府增加經費直接興辦書院,為書院專撥學田,享受與各級官學同樣的官費待遇;對經費困難的民間或私辦書院,也盡量給予經費上的資助;同時,對書院自籌經費和自營田產也加強管理和控製,明確規定:“路、府、州書院,設直學以掌錢穀。”這一措施,表明了官府對書院的重視,並且為書院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基本的物質條件。當然,這一措施也導致了書院在經營管理上獨立自主地位的削弱,書院教育的特色日益淡薄。書院與官學相差無幾,僅有書院之名,而乏書院之實了。而且隨著書院數量大增,官府經費有限,時常出現書院經費難以為繼的困境。正如吳澄所言,許多書院“養之之費,官雖總之,而不能盡塞其罅〔xia下〕漏,用匱則止矣。”官方經費不足,又無自籌經費的途徑和能力,不少書院名存實亡。
元代提倡私人出錢資、捐田畝建書院。元代不少書院是私人捐資獻田修建的。如:江西吉水張文先捐田興建白沙書院;新樂縣趙氏兄弟捐家資修建壁裏書院;建寧路浦城縣甄西山之孫聯合族人捐私田建西山書院等。
元代書院官學化的另一項重大措施,是由各級官府為書院委派山長,選任主講。有不少書院的山長、教授直接由各級官府官員兼任。即使是私人延聘的山長或教授,也要由官府認可後才能授以學官之職,也同官學同等對待。這一措施,同樣表明了官府對書院的重視,有利於穩定書院的管理和教學質量,也有助於提高書院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的社會地位。這一措施的初期,確實對書院的發展起到某種積極作用。但是,它對書院發展也有消極作用,特別是到後期,其弊端更充分暴露,導致書院管理混亂,師資猥雜。元代學者虞集曾批評說:“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選用多不精,而稱職者寡”。元代學者程钜夫也指出:“近年書院之設日加多,其弊日加甚,何也?徒知假寵於有司,不知為教之大,徒徇其名不求其實然耳。”吳澄更明確指出:“今日所在書院,鱗比櫛密,然教之之師,官實置之,而未嚐甚精於選擇”,其根本原因在於書院過多地“受官府之拘牽”,喪失了獨立自主的特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