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洪亮吉所撰《乾隆直隸邠州誌》,雖記載了今陝西彬縣、旬邑、淳化、永壽的州縣建置、沿革、山川、水利、公署、驛廟、古跡、大事、兵驛、人物、風俗等方麵的情況,取材也較為廣泛,但卻重視古代材料,輕視當代材料,盡管考據精詳,而對當時的一些政治經濟社會狀況記述極少或脫漏。他修誌所製定的類目,更是以前人的撰著為依據,如其“輿地記”,係仿周輿地圖記簿;“職官表”,係仿班固《百官公卿表》等;“會計簿”,係仿宋李常《元祐會計錄》等;“衙署誌”係仿宋無名氏《衙署誌》;“先賢傳”,係仿魏明帝《海內先賢傳》等;“列女傳”,係仿劉向;“金石錄”,係仿宋趙明誠《金石錄》等。
這一時期結合方誌的編修,許多學者進行方誌理論的探討,並逐漸建立起一套方誌學理論體係。當時著名學者如錢大昕(公元1728—1777年)、孫星衍(公元1753—1818年)、洪亮吉(公元1846—1808年)、戴震(公元1723—1777年)、章學誠(公元1738—1801年)等,都發表過有關方誌學的理論見解,參加過具體的方誌編纂實踐活動,使這一時期的方誌學不僅在編纂數量上,而且在理論上,都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⑶強調資料的可靠性。
⑵由博返約,提倡簡明扼要;
稍晚於章學誠的鄒漢勳(公元1805—1853年)對方誌編修也進行了實踐和理論總結。他纂修過《貴陽府誌》、《安順府誌》、《大定府誌》等,在理論方麵,他認為:纂修地方誌應仿《禹貢》、《漢書·地理誌》例,以行省統府州,以府州統州縣,以州縣統鄉裏,以鄉裏統村;並應詳記四至八到、山川、津梁、關隘、水利、鎮市、寺觀;山川要詳其源流、脈絡、流域,關於藝文誌的編纂,他主張仿《漢書·藝文誌》法,詳載郡中著述,錄其序跋,略作提要。他對立傳的標準提出:賢達以仕跡為斷,文學以著述為斷,封贈以誥軸為斷,耆宿、行宿、孝友、忠義皆以事實為斷。
“史家法度”是指修誌人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要求。即所謂“三長”:識足以斷凡例,明足以決去取,公足以絕請托。“三書”、“四體”是章學誠所設定的誌書門類。他說:“凡欲經紀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遺意也,仿經傳正史之體而作誌,仿律令典例之體而作掌故,仿《文選》、《文苑》之體而作文征。三書相輔而行,缺一不可,合而為一,尤不可也。”而“誌”為主體。按其記述內容又可分為“四體”,即:“皇恩慶典宜作紀,官師科甲宜作譜,典籍法製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傳”。即認為一部誌書的體例,應分誌、掌故、文征三部分,其中“誌”下,又分紀、譜、考、傳四門。誌下四門分別記述有關慶典、科甲、法製、人物事跡,掌故是有關一方典章製度的原始紀錄;文征則是地方文獻的彙輯。
一方之誌,苟簡不可,濫收亦不可。苟簡則輿圖疆域。容有不祥……濫收則或采傳聞,不搜載籍,借人才於異地。移景物於一方,以致以訛傳訛,誤中複誤……撰方誌之法貴因不貴創,信載籍而不信傳聞,博考旁稽,又歸一是(洪亮吉:《更生齋文續集》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