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說對新時期小說創作的影響(3 / 3)

(一)弗洛伊德對人的心靈世界深層結構的揭示,恢複了人的本來麵目,肯定了人自由的生命本質。作為文學主體的人對自身的重新認識和超越,進一步深化了“文學是人學”的命題。

人是什麼?這是哲學探究的目標,也是文學所表現的極致。然而,對人的認識,古今中外,卻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製度中,日漸完善的繁瑣而又無所不至的倫理綱常扼殺了人的一切自由。盡管明清之際的王夫之、戴震曾呼籲解除強加在人身上的理學規範,但應者寥寥,無濟於事。“五四”運動,三四十年代,也曾發出“人的解放”的呼聲,但這微弱的呐喊根本沒有撼動堅如磐石的封建意識。到了“文革”,由於封建專製的變相複辟,人的僅有的一點尊嚴、價值又都被毀滅了。粉碎“四人幫”後,人的價值、尊嚴和自由得到了重新確認。人的本質的重新發現,使文學也露出了生機。從劉心武第一次發出“救救孩子”開始,作家們便在小說中尋找真正的人,在呼喚著社會主義的人性、人情和人道主義。但是,由於因襲和重負,由於舊的觀念的影響,文學界有一部分作家還認為文學是一種有意識的活動。於是,文學便成了表達某種思想的工具,人物也就成了曆次政治運動載浮載沉的附著物。因此,不少一時獲得“轟動效應”的作品,時過境遷,便很快被讀者遺忘。究其原因,在創作動機上,他們還是從社會學、政治學的角度來思考人,從藝術傳達上來看,他們還停留在“生活故事化,人物性格化”這兩個層次上,藝術的筆觸還沒有伸向人的深層心理結構,缺少與讀者心靈產生對應的共振點。

弗氏學說的再一次空前的傳播,則使作家對人的認識產生了一個飛躍。人們從這裏窺視到了:人的內心深處,充滿了盲目、黑暗、無意識的衝動。善與惡、美與醜、光明和黑暗、渺小和偉大,一切世俗的、平凡的、甚至是病態的,都深潛在人的內心深處。

弗氏對人的研究和認識,盡管很大程度上還是從生物學的角度看問題,沒有注意到人與社會、與文化的關係,但他對人的本質的全麵論述,則使作家們找到了一把進入人的內心世界的鑰匙,而受弗氏影響的西方現代派作品又為他們理解弗氏學說找到了佐證。他們的小說從寫情節、寫人物進入了“人物內心審美化”的多元化的發展階段。作家們注意到了人的無意識領域,注意到了在表象掩蓋下的人的複雜的內心世界。作家們從對人物外部行為的審美觀照進入到人的內心的感覺、知覺、幻覺、想象、聯想、情感衝突、意識流動等圖景,注意到了以性意識為突破口來開拓豐富的人性內容。意識流小說、新感覺派、主觀現實主義、魔幻現實主義、黑色幽默……盡管不同流派、不同走向異彩紛呈,但其共同點都表現在他們將人的內心世界變成文學的表現對象,表現在他們都注意到了人的本質的豐富性、複雜性和整體性。河南作家齊岸青的長篇小說《誘惑》中的“父親”,既是一個傳統倫理道德浸潤的理想人物,是慈父,但又是一個具有農民式的狹隘、暴君式的蠻橫、市民般的庸俗的複雜人物。這類小說,雖然還應歸之於現實主義的流派之中,但他對人的本質世界的重新認識則使整部作品充滿了現代意識。弗氏學說盡管還有某些主觀性,不合理之處,但他對人的本質的闡述,則使我們的文學回到了“人學”的位置上來了。

(二)弗氏對文學創作產生於無意識領域的論述,指出了創作主體精神自由的決定作用,強調了作家的藝術人格和心靈自主性的重要意義。這對我們探討創作心理,尊重作家的創作自由是一個啟迪。

弗氏在《釋夢》、《妄想與夢》、《創造性作家與晝夜》等專著中,揭示了文學創作是一種複雜的精神活動。他認為,文學創作是無意識中被壓抑的願望,經過作家濃縮、轉移乃至升華,除去本能欲望中性欲的色彩,使之以社會可以接受的形式表現出來,成為一種“富有社會價值”的東西。弗氏在這裏著重強調的是藝術人格中的“升華”能力。他認為:“一個真正的藝術家,知道怎樣苦心經營他的晝夢,使之失去那種刺人耳朵的個人音調,變得對旁人來說也是可供欣賞的。”(《精神分析引論》)弗氏關於藝術人格的“升華”學說,雖然還是建立在人的“本能”這種生物基礎上,但他這種肯定文學創作是作家獨特的精神活動的論述,對我們過去“左”的文藝政策是一個有力的反撥。

多年來,我們的文藝理論和文藝政策都強調作家要“為工農兵服務,為政治服務”,指定創作主題和題材,完全忽視了作家心靈的自主性、能動性和人格的獨立。而文學創作是作家自由生命的結晶。如果讓作家“戴著鐐銬跳舞”,沒有作家在審美觀照上的選擇性,在藝術知覺方麵的需求性,在文學體驗方麵的情緒性,就沒有文學藝術作品的個性和獨創性。所有成功的作品,其中都飽含著作家主體的生命、熱血與眼淚,包含著作家的氣質、稟賦、習慣、趣味和迷狂般的熱情。新時期小說創作出現如此不同風格、不同流派的百川奔湧的局麵,是創作主體實踐自由和精神自由的產物。評論家劉再複在描述這一時期的文學現象時曾指出:“人重新占有人的本質,文學也重新占有文學的本質。文學的蝴蝶在現實與非現實的土地上與天空中又一次自由地飛翔……”

但是,前邊已經談到,弗氏認為文藝是被壓抑的本能的升華的結果,過分強調了文藝創作中主體的個人動機,這是對整個創作過程綜合考慮而得出的。相對於我們國家幾十年來過分強調文藝作品是社會生活的反映,而僅僅是社會生活的反映而言,無疑是一個進步。不過,我們強調作家的人格自由和創作自由,並不是指作家可以不去反映生活,表現時代的發展,而躲進象牙塔去咀嚼一己之悲歡,去鼓吹純粹的自我。我們希望的是作家能夠通過自我的感受、體驗、想象和理解去反映客觀現實生活,避免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

(三)弗氏對人的複雜精神活動的揭示,為作家們建立了新的審視點,擴大了小說表現的領域,豐富了小說表現的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