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即便是儒家,也不是不講利,而是強調必須以仁義為統帥,利應服從於利,他們所反對的隻是唯利是圖,孔子說:“放於利多怨”,問題不是“利”,而出於“放”,過了度、超了限就不行。董仲舒講:“修其理不急其功”,“功”是可以求的,關鍵是不要太熱衷、太急切,即“不急”而已。由此可見,孫子的“雜於利害”觀念與儒家思想方式是可以溝通的,優勢互補是它們共同作用於中華文化發展的最佳選擇。
真正有成就的軍事思想家,都是具有深刻的辯證法思想的,也就是說,在認識事物、駕馭戰爭時都能“雜於利害”。中國如此,外國也一樣。譬如近代普魯士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他在軍事學術上的最大貢獻,就在於他深深受到古典哲學大師黑格爾辯證法的影響,自覺地將聯係、辯證的思想方法運用於對戰爭現象的研究,從而科學地揭示了戰爭的運動規律及其發展變化的內在動因。克勞塞維茨關於進攻與防禦相互關係的闡發,最集中地體現了這一特征。他這麼講:“如果兩個概念真正構成了邏輯上的對立,也就是說其中的一個概念是另一個的補充,那麼,實際上從一個概念就可以得出另一個概念來。”
這就是克勞塞維茨研究進攻與防禦關係時所遵循的哲學思維。他不是把進攻與防禦對立起來,割裂開來,而是在進攻中看到了防禦,在防禦中看到了進攻。進攻與防禦既相互滲透,又相互轉化,兩者不是什麼絕對的東西:“每一種防禦手段都會引起一種進攻手段”,“一種進攻手段是隨著一種防禦手段的出現而自然出現的”。換句話說,防禦“絕不是絕對的等待和抵禦,因而多少帶有一些進攻的因素”;同樣,“進攻也不是單一的整體,而是不斷同防禦交錯著的”。克勞塞維茨進而分析比較了進攻與防禦這兩種作戰形式的優缺點,認為它們都是利弊共存:進攻是“較弱的形式,但具有積極的目的”;而防禦則是“較強的形式,但具有消極的目的”。因而在戰爭中,“誰認為自己的力量相當強大,足以采取進攻這種較弱的作戰形式,誰就可以追求較大的目的;誰要給自己提出較小的目的,誰就可以利用防禦這種較強的作戰形式的利益”。
顯而易見,克勞塞維茨關於進攻與防禦關係的辯證思維,其進攻與防禦互為包容,互有利弊的觀念,在精神實質上,與孫子“雜於利害”的理性認識有著相通一致的地方。這充分說明,古今中外的軍事學說,隻有形式或表述上的不同,而沒有精神實質上的對立。
孫子“雜於利害”的主張,乃是一個帶普遍性的指導原則,也是其“五不”為內涵的機變製勝理論的哲學基礎。它的精義在於辯證對待利害關係,知於未萌,預作準備,順利時能做到冷靜沉著,找到差距,從而保持優勢,防止意外;遭到挫折時能做到不喪失信心,正視現實,堅持不懈,從而擺脫被動,走向勝利。從這層意義上看,孫子“雜於利害”的思想,又是超越單純軍事領域的,而具有方法論的普遍意義。對於我們從事任何工作,都有著深刻的啟示作用。
3.有備無患的戰爭準備思想
在本篇中,孫子還深刻地闡述了有備無患的備戰思想,強調指出不能寄希望於敵人“不來”、“不攻”,而要立足於自己作好充分的準備,擁有強大的實力,震懾住敵人,使其不敢輕舉妄動。孫子認為奪取戰爭的勝利,必須具備主客觀條件,兩者缺一不可。活用“九變”,機動靈活,屬於發揮主觀能動性的範疇,它是製勝的重要途徑,但是要使它真正發揮作用,還應該有強大的軍事實力作後盾,而強大的實力則來自於認真的備戰。從這個意義上說,“恃吾有以待也”、“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可謂是“九變”方法實施的必要條件。
需要指出的是,孫子有備無患的思想還具有更深刻的內涵,它揭示了國防建設的一般規律。“備者,國之重”,在階級社會裏,戰爭是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曆史上,總有少數戰爭狂人,出於滿足稱霸等私欲,乞靈於戰爭,窮兵黷武,將戰爭強加在人們的頭上。乞求這些人發慈悲偃旗息鼓是幼稚而不現實的。正確的對策是,既反對戰爭,又不懼怕戰爭,以戰止戰,爭取和平。
要做到“有以待”、“有所不可攻”,就必須修明政治,動員民眾,發展經濟,加強軍隊建設。這樣廣大民眾才會積極投身於國防建設事業,國家才有足夠的經濟力量支持反侵略戰爭,軍隊才能具有強大的戰鬥力粉碎敵對勢力的進攻,這些都是確保國家安全的基本條件,也是孫子有備無患思想應有的邏輯意義。
4.重視將帥個人的性格修養,防止“覆軍殺將”悲劇的發生
在孫子的心目中,將帥是國家的輔木、軍隊的主宰,他的才能、品德在很大程度上關係著戰爭的勝負。同樣的道理,能否實施隨機應變、靈活機動的作戰指揮,也依賴於將帥個人的主觀條件。基於這樣的認識,孫子強調,為了真正貫徹“九變”的靈活作戰指導原則,必須高度重視將帥隊伍的建設。為此,他在本篇結尾處語重心長地叮囑那些身為將帥的人,要注意努力克服自己性格上“必死”、“必生”、“忿速”、“廉潔”、“愛民”五種缺陷,以避免“覆軍殺將”這一類悲劇的發生。
孫子的這番論述,是他關於“九變”原則實施的條件保障,也是他樸素軍事辯證法思想的集中體現。眾所周知,春秋時期樸素辯證法思想的重要屬性之一,是事物轉化觀點上“節”與“度”概念的提出。當時一些著名思想家,如孔子、老子等人已對事物轉化的臨界點——“度”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認為要保持事物的穩定性,既不可不及,又不能太過,“過猶不及”。孫子“將有五危”論述就是這種社會思潮理性精神在軍事領域的反映。其實勇於犧牲,善於保全,同仇敵愾,廉潔自律,愛民善卒等等,本來都是將帥應具有的優良品德,然而一旦過了度,也就是說假如發展到“必”這一程度的話,那麼性質也就起了轉化,走向反麵,而成為“覆軍殺將”的誘因了。“雜於利害”,歸根結底,像以“節”控“勢”的情況一樣,也是一個把握“度”的問題,它是用兵打仗上的“中庸之道”,提倡的是掌控事物變化的臨界點,既不要做過頭,也不要做不到,順境之中不忘乎所以,逆境之中不灰心喪氣。用兵講求變化,變化越多越好,越神鬼莫測越高明巧妙。所以要“九變”,“不拘常法,臨事適變,從宜而行之之謂也”。然而,這種靈活機動、隨機應變、屈伸自如不是毫無規律、雜亂無章、隨心所欲的“變化多端”,而是有分寸感,有大局觀,恰到好處的“權宜機變”。看上去眼花瞭亂,應接不暇,實質上絲絲入扣、斐然成章。所以它才是中國古典哲學中最佳的境界:極高明而道中庸。事實正是如此,不高明就沒有輝煌燦爛的兵學文化,不中庸則不可能使這種兵學文化長期穩定而守恒。《孫子兵法》僅僅憑有“雜以利害”這一條原則,也就足以垂萬古而不朽了!
由此可見,因敵變化、辯證分析正是本篇主旨所在。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1],合軍聚眾,圮地無舍[2],衢地交合[3],絕地無留[4],圍地則謀[5],死地則戰[6]。有所不由[7],軍有所不擊[8],城有所不攻[9],地有所不爭[10],君命有所不受[11]。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12]。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13]。治兵不知九變之術[14],雖知五利[15],不能得人之用矣[16]。
“注釋”
[1]將受命於君:謂將帥從君主那裏接受出征作戰的命令。受命,接受命令,《左傳·閔公二年》:“帥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左傳·襄公二十七年》:“石惡將會宋之盟,受命而出。”
[2]圮地無舍:圮,毀壞、倒塌之意,《說文》:“圮,毀也。”《爾雅·釋詁》:“圮,敗也。”圮地,指難於通行的地區。《九地篇》曰:“行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圮地。”舍,止,此處指宿營。梅堯臣注:“山林、險阻、沮澤之地,不可舍止,無所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