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麥當娜香閨何處,未見報道,但在某期《時尚》雜誌刊出了一輯她的寓所的室內照片,一色歐陸貴族陳設兼後現代設計理念,那幾條希臘廊柱看似真跡--台前做出百般叛逆相,家居日子則歸順傳統,誠心風雅,這一套,是此間億萬身價流行文化明星的生活模式之一種。國內現在也有流行音樂的青春偶像了,不知家裏怎麼弄法。在雜誌上,還見到伯恩斯坦和梅塔先生的家居陳設的專輯,反倒豔俗,有暴富之感。
搖滾樂究竟算不算流行音樂,我至今不確知。由歐洲滾石樂隊和一部分實驗音樂的情形看,仿佛是以藝術青年與文化人為對象,如大衛·鮑伊這類在搖滾樂、影視、文化名流間兩棲三棲的人物,才具教養,絕非等閑之輩。下城區許多藝術家群集的酒吧、夜總會和小音樂廳,每年有許多美國各地和歐亞各國的小型搖滾樂隊輪番上陣,唱者聽者加起來,有時不到百人,似屬小眾文化,但那走馬換將的陣勢,又像極了中國各省地方戲班子走碼頭闖江湖的意思。
爵士樂,則早已屬於古雅一路,三十年代以降,即廣為白人知識階層和文化精英所沉溺把玩,一班教授博士者流,家中常見半壁爵士樂唱片收藏,在互贈的禮物中這類唱片也屬精品。哈佛、耶魯等名校所在街區,有專售古董爵士樂唱片的小鋪子。影壇怪傑伍迪·艾倫,前年為與其養女私通的醜聞焦頭爛額,不過訴訟甫畢,仍按時鑽進他身為會員的老牌爵士樂俱樂部,神情凝重吹他的薩克斯風。說是“神情凝重”,自然並不是給我親眼瞧見,隻因我喜歡伍迪,讀到這一節報道,眼前就是他那副聰明透頂的苦臉。
這流行音樂的欣賞,說來也離不開場合。酒吧角落,一杯在手,爵士樂真非常地都市、男性,非常地今夜、此時。至於可容上千人的迪斯科舞廳,但見那沸水般滿池子湧動翻滾的身體,石破天驚的搖滾樂即渾如教堂轟鳴回旋的管風琴,聲效彰著,隻是流行樂的意圖適與宗教音樂相反,是仿佛存心要在當下摘除所有舞者的靈魂--這也隻當是人有靈魂這一說。
比較曆久而常青的流行歌星有沒有呢?要說有,大概是芭芭拉·史翠珊,是肯尼·羅傑斯,是丹佛、陶莉這些鄉村歌手?他(她)們,比較地“美國”,比較地“民間”,“美國民間”在紐約是感受不到的,“美國”,在紐約之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