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談判中說服技巧的綜合運用(1 / 1)

談判猶如兩軍對陣,其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說服,常常貫穿於談判的始終。那麼,談判者在談判中能否說服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就成了談判能否最後成功的關鍵。

說服技巧往往是多種方法、多種策略的綜合應用。

1.在潛移默化中說服對方

杜甫有詩雲:“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要想說服對方,你的言辭必須像春風化雨一樣,在對方不知不覺中進行。一旦使對方意識到處於被說服之中,便馬上會產生抗拒力,使你的說服失效。

2.要首先滿足對方的基本需要

談判的本質就是滿足需要,如果需要得不到滿足,你縱然有三頭六臂,使出三十六計也無法使對方心悅誠服。

3.要權衡利弊得失

為使你的勸說顯得特別懇切,應充分考慮和分析你的提議可能導致的影響,被勸說的人一旦接受你的意見,將會有什麼樣的利弊得失?你為什麼要以他為勸說對象?假如你能說服他接受你的意見,你將獲得什麼好處?

4.簡化接納手續

為了使被勸說的對象能接納你的提議,並避免中途變卦,你就應當設法使接納的手續簡化,使之成為輕而易舉的一件事。例如,在需要書麵協議的場合中,可事先準備一份原則性的協議書,告訴被說服者“你隻需在這份原則性的協議書草案上簽名即可,至於正式的協議書我會在一星期內準備妥當,到時再送到貴公司供你仔細斟酌”。這樣,往往可當場取得被勸說者的承諾,並免除在細節問題方麵出現過多的周折。

5.先易後難,先好後壞

先談容易達成協議的問題,這比先談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更易取得成效。當有好壞兩種信息都需要傳遞時,則應先傳遞前者,再傳遞後者。

6.強調一致,先人後己

強調立場的一致比強調立場的差異更易提高對手的認識程度與接納程度。最令對手記憶深刻的信息,是能激起他的動機,然後又提供足夠途徑去滿足他需要的那種信息。同時,應注意當一種問題的正反兩麵都被討論時,不要忙於表明自己所喜歡的觀點,最好是最後提出來。

7.重視開頭與結尾

一般來說,談判一方對另一方發言的開場白和結束語的記憶,要比中間的話語的記憶更為牢同。因此,對交談的結論應該南自己明白地指出,而不應該讓對手自行揣摩或自行下結論。

在談判過程中,我們相信多數對手是能夠通情達理的,但也會遇到固執己見,難以說服的對手。對於後一種,人們常常感到難以對付,讓人左右為難。其實,這種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性格所致,采取適宜的說服方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他們是會接受正確意見的,是完全可以被說服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