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說明——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1 / 3)

第三,編纂民法典是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製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製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客觀要求,也是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等為基本導向。我國民事立法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通過編纂民法典,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基本規則,為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就是要健全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民法典,正確調整民事關係,更好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編纂民法典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這一社會主義法治的最根本保證,確保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二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人民立場這一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三是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全過程,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強化規則意識,增強道德約束,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四是堅持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以法典化方式鞏固和確認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民事立法成果,同時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我國民事法律規範,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

二、關於民法總則草案的起草情況

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和民法總則的製定。2016年6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民法典編纂工作和民法總則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彙報,並作出重要指示,為編纂民法典和製定民法總則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民法典將由總則編和各分編組成,目前考慮分為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等。編纂工作按照“兩步走”的思路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於2018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後,爭取於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並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要求,具體工作安排可作必要調整。

第三,編纂民法典是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製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製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客觀要求,也是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等為基本導向。我國民事立法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通過編纂民法典,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的基本規則,為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就是要健全市場秩序,維護交易安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編纂民法典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麵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貫徹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的民法典,正確調整民事關係,更好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編纂民法典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持黨的領導這一社會主義法治的最根本保證,確保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二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人民立場這一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三是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全過程,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強化規則意識,增強道德約束,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四是堅持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以法典化方式鞏固和確認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民事立法成果,同時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我國民事法律規範,引領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

二、關於民法總則草案的起草情況

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和民法總則的製定。2016年6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並原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民法典編纂工作和民法總則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彙報,並作出重要指示,為編纂民法典和製定民法總則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民法典將由總則編和各分編組成,目前考慮分為物權編、合同編、侵權責任編、婚姻家庭編和繼承編等。編纂工作按照“兩步走”的思路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於2018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後,爭取於2020年將民法典各分編一並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要求,具體工作安排可作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