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晚清的極品人、極品事(1)(2 / 2)

為此,科學家們展開了“經度之戰”。主要的流派有二:鍾表法和月距法。

前者依據的邏輯很簡單:地球每二十四小時自轉一周,這一周也就是三百六十度。於是,每個小時就相當於經度的十五度。隻要知道兩地的時間差異,就可以知道兩者之間的經度差了。舉例來說,如果知道某地的上午十點正好是加爾各答的上午八點,那麼就說明此地在加爾各答東邊三十度的地方。於是,經度的求解就轉換成另外一個問題:如何測定兩地的時間差。

1530年,荷蘭數學家伽瑪·弗裏西斯(GemmaFrisius)首次提出用鍾表來測定時間差。按照他的設想,先製作一台鍾表,始終保持某地(比如阿姆斯特丹)的時間,然後帶著它旅行到新的地點,利用太陽高度測定“當地時間”,再和“阿姆斯特丹鍾表”作對比,就能知道此地和阿姆斯特丹的經度差。這個設想嚴絲合縫,但在那個時代無法測定經度,因為當時的鍾表精確度太差了。

1514年,德國天文學家約翰·沃納(JohannWerner)提出利用月球的移動來測量經度。在他之前,眾所周知,月亮在天空的相對位置一直都在改變。沃納精確測量,月球每小時移動一個本身直徑的距離。他因此假定,假如地球上觀察到的月球移動都是一樣的,隻要在兩地分別觀測月球,準確記下它在某個位置上的時間,就能算出兩地之間的經度差。但月距法也有令人頭痛的問題:當時的星空圖標既不完備也不準確。此外,在各地觀察到的月球移動並不規律。

1714年,遠程航海使得經度問題顯得越發重要,英國國會因此成立了一個“經度委員會”(LongitudeBoard)。同年7月8日,英政府正式頒布《經度法案》。該法案規定,若有人能在地球赤道上將經度測量確定到半度範圍內,獎勵兩萬英鎊;將經度確定到三分之二度範圍內,獎勵一萬五千英鎊;將經度確定到一度範圍內,獎勵一萬英鎊。

1735年,著名鍾表匠哈裏森兄弟生產出一台被稱為H1的航海鍾,全部零件總共重達四十二公斤。第二年,英國海軍大臣親自寫了一封介紹信,把哈裏森送上了“百夫長”號軍艦。船長普羅克特將H1安裝到自己的休息室,為了盡量減小震動,他用鐵鉤把H1吊在天花板上。這次航行回程時,“百夫長”號遭遇風暴,在海上漂了一個多月才返回不列顛。就在船臨近終點時,船長按照航行經驗,判斷前麵是達特茅斯附近的斯塔特。而哈裏森根據H1給出了一個經度數據,和緯度一起確認後,認為即將抵達彭讚斯半島上的利澤德。最後證明H1更接近利澤德,其實當時還距離這地方差不多一百公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