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故事的開始,也不是結束。

1743年,英國人喬治·安森(GeorgeAnson)駕駛“百夫長”號進入廣州附近海域。到目前為止,沒有人將這一事件視為清朝最終傾覆的遠因。以此作為開篇,注定引來爭議:法律上不能追索無窮盡的遠因,否則會導致任何判斷都顯得合乎情理。但這一次不同,安森一眼就看穿了這個東方國度的底牌。兩百多年後,“安森法則”仍然深刻影響著西方人對中國的認識。

這是一本寫作於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恰逢其時的晚清曆史讀物。

書裏沒有曾國藩、洪秀全、林則徐、左宗棠和馮子材,也沒有賽金花與瓦德西。這並非限於篇幅。一本書不能窮盡所有的話題,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本書絕非重複最簡單的曆史,而是專注於有爭議、被忽略的,因此也變得有趣的細節。曆史像電影,若不考究細節而專注於重複,相當於毫無意義之“翻拍”。細節越深入,越能引發讀者的閱讀興趣,使讀者在自己的腦海中重新“構建”曆史,這是曆史讀物最為高級的作用。假設曆史真的具有對後世的指導意義,個體經過廣泛閱讀後的深刻認知,較他人“貼標簽”的灌輸而言,對社會發展更為有利。

“拿破侖在滑鐵盧輸得精光,有無數的理由。但很少有人知道,因為痔瘡發作,這位偉大的軍事家就不能騎馬去察看戰況了。”美國作家理查德·紮克斯(RichardZacks,著有《西方文明的另類曆史》)這樣寫道。紮克斯是本書作者要感謝的第一位作家。他從不負責講述空洞的曆史。所謂空洞,就是隻告訴你“斯大林格勒戰役”是二戰的轉折點,而不說一位德國士兵在這座城市的瓦礫中接到了家信,憤怒地咒罵老婆又和別人私奔了。隻告訴你曆史是有邏輯的,但從不說所謂曆史其實就是一大堆雜亂無章的細節。我個人很喜歡“一頭公牛衝進了瓷器店”這個語句,公牛先生就像是曆史的創造者,他怎麼轉身,碰倒哪些東西,造成什麼傷害,什麼殘留,在其進店之前都無法預料。這件事最終提供的清單並不有趣,有趣的是那些燦爛的動作。至於瓷器,我沒有說是China。

湯姆·沃爾夫(TomWolfe)和亨特·湯普森(HunterThompson)是其次要致敬的作者。準確地說,他們是記者兼作家,不甘“客觀”地報道新聞,於是撰稿時打破事實與意見的藩籬,大量加入極其主觀的評論與感慨。湯普森極盡嬉笑怒罵之能,並於1971年稱自己的新聞是“gonzojournalism”。“gonzo”是美國俚語,相當於中文的“神經兮兮”。

晚清時期,普通老百姓參與推翻政權,大多身死族滅。而手握“天命”的皇族最終從這場比賽中失敗退出,也隻是和平遜位,未付出流血的代價。同曆史上許多時代一樣,“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情況比比皆是。參與抗清的夏完淳還存有詩集、絕命書,通常意義上這些東西都是無法保留的。清朝的曆史細節,有些比我們想象的更瘋狂,有些則更冷靜。如何才是客觀或真實?

一方麵,本書不樂於重複已經被公認的曆史;另一方麵,也不會迎合明顯缺乏證據的結論。在“慈禧究竟出生在何地”都無法確認的曆史體係中,更無法給歌伎楊翠喜一個精確介紹。陳炯明不治私產,似乎他應該是主張“天下為公”的孫中山最好的朋友,但實際上成了孫最仇恨之人。曆史一直專注於革命者之間的政見不同,有意忽略其私德。第二次鴉片戰爭時,葉名琛作戰不力被俘,當時地方軍隊的表現,比1938年廣州麵對日本軍隊時的表現要好得多,但有關學者目前已在關注一個特別話題:當時廣州守將是否通日。然而,這對本書而言早就越界了。對任何曆史事件的評說,在缺乏細節資料或文字記載相互矛盾的情況下實屬艱難。諸如衛汝貴、葉誌超、方伯謙等人在曆史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不同觀點的學者都持有各自的“證據”。因此,近代中國曆史時不時會被踹入疑問的深淵。

君特·格拉斯(GünterGrass,德國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全部作品都基於這樣一種判斷:不把曆史進程看做精神世界不斷發展的過程,而把它看做一個荒誕的、對理性嘲諷的過程。它不斷證明,我們是多麼需要從曆史中吸取教訓;它同時又證明,我們從曆史中吸取教訓時又是多麼無能為力。所以,他在《我的世紀》中開宗明義“我,替換了我的,每一年都要出現”。

辛亥不會每一年都出現。但曆史確實像格拉斯等人說過的:我們從曆史中唯一能學到的,就是什麼也學不到。

吳策力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