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猶太教影響了基督教和伊斯蘭教(2 / 2)

基督教的柱石當然是拿撒勒的耶穌。耶穌不僅不是基督徒,從未讀過《聖經新約》,而且從種族和宗教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猶太教徒。耶穌大約於公元前4年出生於加利利湖畔的拿撒勒,父親是木匠約瑟,母親是瑪利亞。耶穌是一個法利賽派的猶太人,從小接受了猶太教育,並繼承了猶太律法和先知們的傳統,而且精通《妥拉》(摩西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和《申命記》的猶太教稱呼)和《塔納赫》(猶太教《舊約》的總稱),並有可能是一位拉比(猶太教教士的尊稱)。

跟當時的其他拉比一樣,耶穌在猶太會堂裏講演,與文士們辯論,並與各界人士廣泛交往,傳揚“天國的福音”。由於當時正好是羅馬人統治巴勒斯坦地區,猶太教內部分崩離析,衝突不斷,現實世界非常黑暗,猶太人生活艱難,人們非常絕望,許多人把熱情寄托於“救世主”和“光明之子”。由於耶穌非常同情底層人的苦難,因此許多人被耶穌的人格和言論所感化,願意追隨他尋找塵世的幸福並等待和迎接天國的降臨。

耶穌的思想是對猶太教最大的革新和升華,而基督教是對猶太教巨大的革命,把一個由幾萬人信奉的“上帝”擴展到幾十億人信奉,而且由猶太人自己的信仰變成全世界的信仰。由於耶穌的一些思想和行為打破了當時猶太教的一些陳規陋俗,從而導致當時猶太教首領們的憤怒,才呼籲羅馬總督彼拉多將他處死。盡管耶穌及其追隨者們爭取不受律法的約束,但他並未主張徹底廢棄律法。

他說:“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馬太福音》5:18)他說:“不要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完成。”(《馬太福音》5:17—5:19)因此,猶太教是樹根,基督教是樹冠,被稱為“橄欖樹上的野枝子”(保羅語),恩格斯甚至把基督教稱為猶太教的“私生子”。

除了耶穌是名完完全全的猶太人以外,他的第一批“門徒”幾乎都是猶太人(據說隻有路加一人不是猶太人),而且早期的基督教初代教會完全沿用了法利賽派的教義和習俗。甚至說,基督教的真正創始人保羅不僅完全是個猶太人,甚至是個法利賽人,他的老師就是當時一位最著名的大拉比伽瑪列。正如保羅所言:“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完整律法的債。”(《加拉太書》5:2之後)正是保羅使耶穌成為教堂中的基督,正是保羅對《妥拉》的繼承和發展塑造了基督教的思想,從而使基督教成為一個新的宗教,並使受希臘—羅馬文明影響的人們更容易接受。也就是說,當摩西猶太教越來越僵化保守並不能真正滿足猶太人的精神需求時,保羅創始的基督教和拉比猶太教應運而生了,一個是改革,一個是革命,從而改寫了人類的文明史。

伊斯蘭教誕生之前,遍布阿拉伯半島的猶太人就把有關猶太教的思想和神話傳說帶給了阿拉伯人,並深刻地影響了思維敏捷、喜歡接受新生事物的穆罕默德。伊斯蘭教興起之初,許多穆斯林喜歡誦讀猶太教的《妥拉》,因此有人也把伊斯蘭教稱作為猶太教的“女兒教”。正如《阿拉伯通史》一書的作者希提所言:“希伯來人先於任何其他民族,以清楚的一神觀念,向全世界昭示,他們的一神論是基督教徒和伊斯蘭教徒信仰的淵源。”很顯然,伊斯蘭教是繼猶太教和基督教之後的第三種一神教,也是人類的最後一種一神教,從而也形成了閃米特文化的同一種精神生活的三大果實。

透過《古蘭經》中的傳說和故事可以感覺到,絕大部分內容與《舊約》雷同,占全部《古蘭經》的四分之一。在經文中提到的28位重要人物中,《聖經》人物就占24位,隻不過是把“易卜拉辛”變成亞伯拉罕而已。而且其中所提及的創世、救贖、魔鬼撒旦、地獄,反對偶像等觀念同《聖經》如出一轍,充分證明了伊斯蘭教和猶太教的血脈相連。因此,《猶太史》一書的作者阿巴·埃班寫道:“人們在確實研究了《古蘭經》之後,就會發現穆斯林已把希伯來人思想智慧的結晶充分吸收到他們的宗教典籍中去了。阿拉伯人把各種精神財富融合成一個整體,同時把各民族不分地理和社會界限納入一個唯一的、聯係密切的整體。”

綜上所述,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被稱為世界上三大一神教,他們都起源於中東,都信仰和崇拜唯一的神。雖然他們在典籍、教義和儀式方麵各有不同,卻都是從同一片土地上誕生,都為人類文明的進步做出了巨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