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來說,名偵探在進行推理的時候,會立足於案發現場,同時將案發現場中的時間線索和空間線索相結合。在這樣的基礎上,大多數案件的真相都會呈現在偵探的麵前。而對於那些頗為複雜的案件,名偵探除要把握時間和空間的線索外,還需要注意很多內在細節。

注意空間順序

偵探思維中的空間順序大多針對犯罪現場,而犯罪現場指的是犯罪分子進行犯罪的場所,或留有與犯罪手法相關的痕跡、物品等的場所。

不管哪種犯罪活動都離不開一定的空間,且必然會讓客觀環境發生變化。像這類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而引起變化的客觀環境,被統稱作犯罪現場。

在偵查思維中,犯罪現場對偵破案件的作用可謂舉足輕重、意義非凡。絕大部分犯罪現場會留有犯罪分子的相關信息,這為刑偵人員尋找犯罪分子提供了極大的幫助。因此,犯罪現場的保護就顯得更加重要。

犯罪現場作為變化的空間環境,也是犯罪分子進行犯罪的客觀反映。因此,犯罪現場是犯罪證據的重要來源,對犯罪現場進行保護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刑偵活動。

在案件發生後,刑偵人員需要對犯罪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在刑偵人員未到來之前,非公安人員也應使犯罪現場保持其案件發生、發現時的狀態。這一點對偵探分析並判斷案情、確定其偵查範圍與收集犯罪證據等都具有非凡的意義。

經實踐證明,保護好犯罪現場與否,直接影響刑偵人員現場勘查的質量。

那些保護良好的犯罪現場可以為偵查工作提供更多的犯罪痕跡和物證,破案的結果更準確;反之,如果犯罪現場沒能被及時保護,遭到了破壞,那麼就會增加偵查工作的難度,甚至會對刑偵人員造成誤導,最後讓案件成為無頭公案,這在刑事偵查中是極其嚴重的後果。

犯罪現場可以給刑偵人員提供破案的信息,很多心思縝密的偵探都是從犯罪現場的蛛絲馬跡中發現破案的關鍵。

茱莉亞是一位名聲顯赫的女演員。一日,她神情慘淡地對私家偵探哈德森訴說道:“昨天半夜,我正在陽台喝紅酒賞月。突然,我看到一個陌生的男人從我的臥室將一條帶子放了下去,他扛著我可憐的女兒伊麗絲順著帶子溜了下去,伊麗絲一定是被他打昏了!”

哈德森打量著這間臥室,發現確實有一條由床單和薄毯撕開後係成的長帶子綁在床腿上,長帶子的另一端吊在窗外。這條長帶子大約有10米長,末端距離地麵隻有不到1米。

哈德森詢問茱莉亞:“這間臥室裏的東西移動過嗎?”茱莉亞搖頭:“沒有。”哈德森走到室外,到街上叫來一個報童,並且付給報童5美元,叫他假裝綁架者順著那條長帶子爬下去。

等報童完成這一係列動作並返回房間後,哈德森笑著說道:“茱莉亞夫人,您是在演戲嗎?”請問:哈德森偵探究竟在現場發現了什麼,才看穿了這是個偽造的現場?

答案很簡單。當報童順著帶子溜下去時,床產生了一點移動痕跡,而茱莉亞卻說房間裏的東西沒有發生過移動。報童一個人的重量尚且會使床發生移動,如果是兩個人的重量,移動的痕跡會更加明顯,這顯然有悖於茱莉亞之前所說。

這個例子恰到好處地說明了保護犯罪現場對破案的非凡意義。那麼,保護犯罪現場的意義具體有哪些呢?

先看勘查前保護犯罪現場的意義。在刑偵人員勘查犯罪現場前,其保護的行為主要是指對犯罪現場外圍的警戒、控製和封鎖等行為。通過這一係列行為,可以實現保護犯罪現場環境完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的保護目的。

首先,勘查前保護犯罪現場有利於相關人員收集犯罪證據,也能給後期的偵查工作奠定基礎。不管在哪個作案環節,犯罪分子都可能留有痕跡、物證。

比如,在犯罪分子準備作案的環節中,很可能留下嫌疑人無意丟掉的煙蒂、紙屑或飲料瓶等物品。對於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則有可能會在逃跑的途中留下紐扣、足跡或從犯罪現場帶走的重要物品。

勘查前的犯罪現場保護能讓刑偵人員及時發現與提取犯罪證據,也能助其還原案件的真相。勘查前保護犯罪現場,為偵查工作提供了有利條件,奠定了良好基礎。

其次,勘查前保護犯罪現場對控製和抓捕尚未逃脫的犯罪嫌疑人十分有效。在很多刑事案件裏,有預謀的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行為後都不會選擇立刻逃離犯罪現場。如若警方能在接到報案後即刻趕往現場,就能對犯罪分子的活動場所進行警戒與控製。一旦犯罪嫌疑人離開現場,即刻抓捕。

最後,在勘查前保護犯罪現場也更利於偵查人員及時采取緊急措施,以保證人民群眾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對自殺、車禍、火災等緊急情況造成的現場,在保護犯罪現場的同時,更應該保護現場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