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跨國豪賭,三光主任張寶經(2 / 3)

但是,他們哪裏知道,張寶經早已狠狠地黑了他們一把。不僅如此,張寶經連學校也不放過。1996年門頭溝區坡頭中學住宅樓完工,要申請國家分配的用電指標,如果是國家分配的用電指標就不用交錢了,用電權供電就是集資辦電,交錢購買才能得到,但三電辦批下來的卻是購買用電權供電。門頭溝區教委為坡頭中學購買用電權交的24萬元,在張寶經的操縱之下,支票的收款人卻變成了北京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之後,門頭溝教委為某小區申請的國家分配用電指標,批下來的是依然是用電權,要交20.8萬元的支票,不知為何轉卻到了郵政局。

原來,北京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是張寶經從朋友那裏“借”來的,而郵政局的賬號是張寶經私自開設的。

張寶經除了從市三電辦購買的3000千瓦用電權外,他手裏還掌握著一些無償用電權。北京市三電辦每年要給各區縣增加一部分用電指標,因為門頭溝區經濟比較落後,可以適當減免購買用電權的費用,這樣,張寶經又以貧困山區的名義爭取了一部分指標。這些原本無償的指標也被張寶經以用電權的名義賣了出去。門頭溝區永定鎮馮村經濟合作社,本來是符合市三辦減免用電權費用的,但張寶經卻以每千瓦1000元的“優惠”價收取了160萬。

就這樣,在1996年12月至1998年1月間,張寶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賬”的手段,先後7次分別截留門頭溝教育局、中國工商銀行北京門頭溝支行、北京新港水泥製造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購買用電權公款共計人民幣689萬餘元。這些錢被張寶經非法占有,並以門頭溝區經委的名義放在龍泉賓館的賬戶上。

下麵我們不得不提到門頭溝區著名的北京龍泉賓館。張寶經正是因為龍泉賓館董事長劉利華案發,他的案子才被牽扯出來。劉利華曾任門頭溝區經委副主任,2005年7月,劉利華涉嫌貪汙、挪用公款上千萬元及銷毀會計賬目等6項罪名,被北京門頭溝檢察院逮捕,門頭溝區反貪局在偵破劉利華涉嫌職務犯罪案件找張寶經了解情況時,才從張寶經以前使用該賓館的賬戶中發現線索,由此牽出了潛藏9年的張寶經貪汙案。

我們已經無從考證張寶經與劉利華之間的關係,但是,證據確鑿的客觀事實是,張寶經以門頭溝區經委的名義低價購買的用電權,而“賺”來的錢也都全部放在龍泉賓館的賬麵上。更重要的是,張寶經後來經營的公司,也是劉利華“借”給他的。

劉利華後來向法庭提供的證言證明,北京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是某公司出資50萬元成立的。劉利華聽說張寶經想成立個人公司,就將該公司“借”給張寶經個人使用了。

張寶經貪汙後,他非常明白這600多萬元放在龍泉賓館的賬上早晚是顆定時炸彈,他一定要想方設法把這筆贓款“洗”幹淨,所以他很快從劉利華那裏“借”來廣彙園商貿有限公司進行經營,其後,張寶經還發動他的很多親友做生意,並開辦了多家公司進行經營。隻是張寶經沒有想到的是,這些公司不但沒賺錢,先後卻賠掉了400多萬元。

從1996年開始,張寶經先後經營過4家公司,先是以廣彙園商貿公司和泰豐利商貿公司名義經營煤炭。但1噸煤的利潤隻有10元左右。在煤炭經營過程中,張寶經沒有賺到錢,倒是虧掉了大筆資金。

與此同時,張寶經還投資做飯館和家具城的生意,也賠了不少錢。1997年,張寶經投資120萬元成立了圓夢春美食有限公司,這個飯店實際上是由張寶經的哥哥進行經營的。張寶經的哥哥曾算過一筆賬,飯店一年經營流水100多萬元,經營成本也是100多萬元,根本掙不到錢。加上張寶經的朋友多,來這裏吃喝都不給錢。後來,因為張寶經為了還賭債急用借了一位朋友的12萬元,後來幹脆以30萬元的價格將圓夢春飯店轉給債主。前前後後,張寶經在飯店經營中賠了100多萬元。

飯店經營失利後,張寶經還入股100萬元與人合開了仟佰惠家具城。合作了一年左右,他的合作方就撤出不幹了,隻留下張寶經獨立支撐。張寶經的合夥人以為張寶經自己經營贏利後會還給她本金,可後來聽說張寶經撤出時隻剩下人民幣10萬元。

就這樣,根本沒有經營頭腦的張寶經不但沒有把贓款“洗”幹淨,做生意卻賠進去了400萬元,這當然是他始料不及的。

張寶經用於做生意的錢一共賠了400多萬,可以說是“屢戰屢敗”。那麼,還剩下200多萬去哪了呢?在法庭上,張寶經不好意思提賭博輸錢的事,隻說了他那些做生意的“正事”,便再不吱聲。

審判長又問張寶經:“其餘的錢呢,賭過嗎?”

張寶經才囁嚅道:“賭博輸了200多萬。”

但是張寶經馬上辯解說:“你們說我把這些錢揮霍了也好,浪費了也罷,我都不知道自己有那麼多錢,從沒有揣過幾十萬的時候,其實平時我兜裏也見不著幾個錢,窮得跟什麼似的,我也不知道怎麼就把那些錢弄沒了。”

據了解,自從張寶經當了三電辦副主任以後,他的身邊經常有一幫社會閑散人員。吃他的,喝他的,還拿他的,因此花了不少錢。張寶經和這些“哥們兒”混到一起,除了吃飯、喝酒,更重要的是張寶經曾經是北京多個地下賭場的常客,他也經常帶著一幫人浩浩蕩蕩去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