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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下跪”,我們的社會才更有尊嚴

戴偉

近日,一段《醫鬧猖獗,深圳一兒科醫生被逼下跪》的視頻在微博及微信朋友圈瘋傳。事發於深圳市龍崗區第五人民醫院,視頻中,一名兒科醫生被死亡患兒家屬從住院部拖至醫院大廳,在遭遇一番拳腳相加後,還被逼下跪燒紙錢。

即使對診治過程有異議,也隻能走合法途徑去維權,這是現代社會的常識。哪怕維權之路再艱難,都不能成為對他人暴力相向、蹂躪他人尊嚴的理由,對這樣的野蠻行徑必須予以嚴懲。目前,警方刑事拘留了十二名犯罪嫌疑人,對一名違法人員以擾亂單位秩序做出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逼人下跪,無論從傳統心理還是從現代眼光來看,都是一種莫大的精神羞辱。這起事件的“看點”之一就是醫生被逼下跪,這也是它在網絡上引起廣泛關注的重要原因。也因此,將這一起醫患事件放到更大的視野下來看待,我們還可以發出這樣的詰問:這種逼人下跪、以羞辱他人為“樂”的戾氣究竟從何而來?從中我們又聽到了怎樣的文化斷裂的聲音?

再稍稍留意下,現實生活中,被逼下跪的“主角”不隻是醫生。比如,前幾年,江蘇一企業老板酒後駕駛,撞到環衛工人的垃圾車後,為了一道劃痕,對環衛工人破口大罵,環衛工人不得不當街下跪。再比如,同樣是前幾年,福州某高校一女教師自認為遭到飯店服務員“怠慢”,服務員鞠躬道歉未果,最後隻得含淚下跪。

錢穆先生曾經說過:“人的尊嚴,一是‘生命’的尊嚴。生命賦自天地大自然,飛禽走獸,對其生命,各有尊嚴,我們不能無端抹殺某一生命的尊嚴。但除此之外,在人的世界裏更有一個‘人格’的尊嚴。尊重人格,即是尊重生命;反過來,侮辱人格,也就是侮辱生命。”

不得不承認,對我們來說,人格尊嚴還沒有被擺放到應有的位置,有各種“下跪”事件為證。這背後,是起碼的平等意識乃至人文素養的缺失。應當知道,一個人,無論有著怎樣的基於金錢、地位、性別、地域、語言等方麵的身份差別,人格尊嚴應是平等的,生命的重量應是相等的。當然,換個角度看,這種平等意識畢竟也在不斷增強,幾年前,一張“站街女”被迫下跪的照片引起巨大爭議,就是一個注腳。

人格至上,尊嚴無價。曼德拉說:“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不可扭曲如蛆蟲。”一個不尊重他人尊嚴的人,自身尊嚴往往也難以得到尊重。告別各種“下跪”,我們的社會才能獲得更多尊嚴。

《新晨報》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