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酷愛搖滾,而且各種風格的搖滾都喜歡,無論是慢搖滾還是重金屬。但對於鼎鼎大名的麥當娜,我卻總是喜歡不起來。我始終不認為她算是真正的搖滾樂人,覺得她充其量也就是個流行歌星,所以很不理解為什麼那些搖滾青年要尊稱她為“娜姐”。這位“娜姐”的歌我倒是聽過,演唱會的錄像也看過,可是沒有一首能讓我記得住旋律。迄今為止,我所能記住的,就隻有“壞小子”高蒂埃為她設計的那個尖銳的胸罩,以及她在男女性事上的尖銳言行。
然而,幾年前,當我看到她寫的童書《英國玫瑰》時,對她的看法開始有了改變。據說,她寫這本童書是因為女兒剛開始上學時很不快樂,同學們都不跟她玩兒,他們對她說:“你媽媽是大明星,你什麼都不缺,不需要我們做朋友。”為了幫助女兒解除困擾,麥當娜在這本童書中,講述了一個外表靚麗卻內心孤寂的小女孩比娜,與四個快樂女生“英國玫瑰”之間,由偏見隔閡終至理解交好的感人故事。它讓我看到了麥當娜的另一麵,一個充滿愛心、包容、責任與智慧的“正常”母親,這終於讓我對她有點兒喜歡起來。
其實,與其說是喜歡麥當娜,倒不如說是更喜歡給這本書畫插圖的傑佛瑞(Jeffery Fulvimari),因為書中的每一幅插圖都充滿了豐富的時尚信息,讓人感覺這位男性插畫家的時尚品位,絲毫不亞於堪稱時尚先鋒的明星娜姐。
那四個自稱為“英國玫瑰”的小女孩,形影不離,畫麵中四個人總是同時出現。於是,傑佛瑞為她們設計了既不相同又風格統一的服裝,長筒襪加短裙,搭配合身裁剪的大衣,這就是“英國玫瑰”的標誌性穿著。但畫家讓每個人的大衣都在顏色、領型、口袋、門襟、袖口等細節上充滿了變化,絕不會讓人感覺單調重複。同時,裙子的款式也變化豐富、搭配靈活,無論是小A字裙、菠蘿裙,還是百褶裙,都與上衣和外套形成了不同的呼應,大衣一脫,便赫然是另一種風格。即便是格子裙的花紋這個小細節,畫家都不放過,無論是正格、斜格,還是棋盤格、條紋格,雖隻簡單勾畫,卻也精準傳神。
更加不簡單的是,這小小“四人幫”的每次出場,傑佛瑞都讓她們的著裝有所變化。從套裝到牛仔,從小披肩到吊帶裙,甚至滑雪服和睡衣,幾乎所有的服裝品類都相繼登場。以這樣的排列組合,在三十幾幅插圖中,四個女孩就出現過53種不同的著裝搭配。但讀者絲毫不會因此而感覺畫麵雜亂,因為傑佛瑞讓每個女孩的著裝風格都各有一種內在的調子,每次變化都不脫離這個感覺。
傑佛瑞的這種手法,從設計的角度講,當然是刻意而為,但他卻處理得很不刻意,絕不會讓讀者因注意了服裝的款式而忽略了人物本身。在我看來,這才是更高級別的品位。而現實生活中,那些所謂“極富設計感”的設計,未必就是最好的設計,因為那似乎過於彰顯設計者,而忽略了使用人,這其實違背了設計的本意。傑佛瑞的插圖則完全沒有這個問題,這一點在書中小主人公比娜的服裝上,表現得更為明顯。
可憐的小比娜隻有一套衣服,恰似她隻有一個娃娃的灰暗處境。但是,她這套服裝卻絕對不能灰暗,要在靚麗多彩的“英國玫瑰”中凸顯出來,它必須更加品位不俗。比娜的固定穿著是粉色豎條紋小圓領泡泡袖的短袖白襯衣,外加淡色V領緊身毛背心,再搭配紅色百褶裙,當然也少不了長筒襪。這套衣服非常精致耐看,卻也不乏時尚靚麗之感,既有少女的青春氣息,又稍帶女性的成熟韻味,極其符合小比娜的人物形象。
看完這本書,我不禁感慨,這位傑佛瑞究竟是怎樣一位畫家啊?為何身為一個大男人,卻對少女服裝有如此超越的品位?本人一向自認為對服裝還有點兒鑒賞力,但卻從來對少女裝沒有信心,總感覺自己無法體會這個年齡層的審美取向和品味偏好。看了《英國玫瑰》之後,直如醍醐灌頂,令我豁然開朗,我終於明白,好的少女裝設計核心之所在,其實就隻兩個字——“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