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講,基層采取的這些穩控做法,也情有可原。就我省來說,重大國事活動提的要求過高、過嚴,如“一個也不能去北京”,“零上訪”。再如,去了就通報,甚至摘縣委書記、縣長和穩控幹部的帽子。每個幹部的官帽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小時候刻苦學習,走上工作崗位不懈努力,一步一步,一個台階一個台階幹出來的。因為上訪群眾穩控不好,被摘掉帽子,實在不值。在當前我國人民內部矛盾凸顯的大背景下,每個地方都不是鳥語花香、和諧穩定的聖地,各種社會矛盾觸點多,燃點低,關聯度大,對抗性強。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實行涉法涉訴工作改革,一個至關重要的方麵,是各級領導要有承受能力,不提過高過嚴的要求,不輕言摘基層領導和穩控幹部的帽子。可以要求基層盡可能把上訪群眾穩控在當地,但穩控不能違法,穩控不住到了北京,也不要大驚小怪,把人接回就可以了。
穩控也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確有法律問題應當解決的,要嚴格依法解決,不拖,不推,真正把法律問題解決到位、過錯責任追究到位、解釋疏導教育到位、實際困難幫扶到位,不欠法律賬、不欠經濟賬、不欠感情賬,“四到位”、“三不欠”,問題解決了,群眾滿意了,人家也就不會再去北京訪了。這是最好的穩控辦法。群眾反映的問題不解決,今天拖明天,群眾上訪了,屬於正常訪,上級通報、批評甚至處分,這得認賬。
另一種是,已經“四到位”、“三不欠”了,甚至上訪案件經中央政法部門、省直政法部門終結了,仍然上訪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鑽牛角尖不出來的,請一些懂法律又會講道理的人,不厭其煩做工作,幫助他們從牛角尖裏退出來;如果是以訪牟利的,絕不用小恩小惠小錢去哄著人家,絕不慣這個毛病,說得更直接一點就是,你愛到哪兒訪到哪兒訪去,你鬧訪滋事就依法處理你。至於上級通報,通報就通報吧,不礙大事嘛!至於上級要摘你官帽,那你就去上級上訪。有理走遍天下,不用怕。當然,我這麼說並不是叫大家放任不管,而是叫大家調整穩控的思路,如發動基層黨支部、村居委會、民兵、治安積極分子,以及街道、農村的信息員一起做工作,發現上訪人外出,立即做工作攔下來。畢竟北京是全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北京的形象就是中國的形象,不能讓一些人到北京鬧訪滋事,損害我國形象。
第二,上訪群眾是弱勢群體,需要格外關照的理念
黨的十八大繪就了“中國夢”的宏偉藍圖,讓全中國每個人公平地分享改革開放的紅利,讓改革發展的成果惠及每個中國人,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然歸屬。但這需要一個過程,一些體製機製包括政策的調整,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也需要以更大的財力來做支撐。就拿上訪群眾來說,當老板的、做經營的、拿公薪的,上訪的很少,省接訪中心幾乎沒有見到坐奔馳來上訪的,穿西裝打領帶來上訪的,來的都是些基層群眾、困難群眾。有從承德、張家口等地來的上訪群眾,住不起旅店,有的在車站候車室,有的甚至在過街天橋、地下人行道過夜。不管他們的上訪是否有理,但他們是基層群眾、他們家境不富裕是不爭的事實;在他們遇到矛盾糾紛的初始階段,沒有當官的靠山幫助說話是不爭的事實。我作過個案解剖和概率分析,但凡長期上訪的,家人和親戚中幾乎沒有人是端公家飯碗的,發生矛盾糾紛後,沒有當官的幫助說話。但凡家人和親戚中有在黨政部門工作,哪怕是鄉鎮幹部,村支書、村委會主任,在發生矛盾糾紛的初始階段,有這樣的人出麵搓和,矛盾糾紛也就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就是沒有這樣的人搓和,群眾上訪了也不當事認真辦,結果年複一年,小事拖大了,成了積案、骨頭案。今天我問一句,參加聽課的全體人員中,你們家有人上訪嗎?我想沒有。因為你們包括我,都是端公家飯碗的,家裏發生矛盾糾紛,跟有關方麵打個招呼,不要求違法或偏袒,隻要求依法公正處理,也就處理好了。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上訪群眾是弱勢群體,需要格外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