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階段:戀愛期。這一時期一般始於青年初期的中、後階段,大約介於17~20歲,是青春發育期性意識發展相對成熟的階段。
在戀愛期,男女生已開始按照各自心目中的偶像尋找“意中人”。他們追求特定的異性,並喜歡與之單獨在一起活動,出現了不喜歡參加集體活動而帶有“離群”色彩的心理傾向。這一點在男性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此時,彼此間的感情交流也較為直率,與愛慕期兩性情感交流的隱晦含蓄不同。
這並不是“早戀”
對於“早戀”,我更願意稱它為“青春期的情感”,原本這隻是一個正常的生理、心理現象,可是由於老師、家長及社會上的成年人過分的關注,而帶來了各種各樣的結果。甚至,原本正常的男女朋友間的友情也被“妖魔化”成了“戀情”。
但需要指出的是很多同學並非很理智,也並非很了解自己的情感,而是誤把正常的異性關係當做了所謂的“愛情”。在此我也給大家分析下,為什麼會有“早戀”的舉動,以讓你更清楚自己的情感。讓我們一起看看一部分同學的“戀愛行為”吧。
從眾型戀愛行為。有一句順口溜很有意思:小學生一隊一隊,初中生一堆一堆,高中生一對一對。在很多中學,隻要班裏有一對同學談“戀愛”,很快就有第二對,甚至有的同學說:“我們班裏的同學很多都在談戀愛,如果我不談或者找不到交往對象,那就說明我沒有魅力,能力不夠。沒辦法,我隻好也找一個做做樣子。”這就是攀比心理作祟,炫耀心理作祟!“別人找,我也要找。”這就是中學生在從眾心理影響下對待談戀愛的態度。以前談戀愛就像“地下工作者”總是偷偷摸摸的,擔心被別人知道,根本不敢讓老師和同學看到,現在卻公開談論,公開出雙入對,有的同學甚至請求第三者幫助向對方表示好感,要求進行交往。
逆反型戀愛行為。有些同學的“戀愛”是被某些老師、家長或其他同學硬逼出來的。常有一些老師和家長見異性學生在一起或有來往,便不問青紅皂白,將“早戀”的帽子扣在兩人的頭上。而實際上,他們並非真的在談戀愛,但他們受不了老師和家長的訓斥,受不了同學們的譏笑,結果這兩個“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患難者”有了共同的語言,彼此分享痛苦,最後兩個人反而“團結”起來了,確立了真的“戀愛”關係。
寄托型戀愛行為。現在的家庭獨生子女占多數,加上父母工作忙碌,沒有時間跟子女溝通,或者受父母比較專製、父母離異等因素影響,孩子們得不到理解和關心,心靈上有一定創傷,於是便在外邊尋找自己的“知音”,尋找精神的寄托。“同病”使這樣的學生自然地“相憐”了起來,進而彼此間由同情向“戀愛”轉化。
模仿型戀愛行為。追逐影視明星,關注他們的緋聞和感情,進而模仿他們的做法;受言情小說的影響,自己也想“純情”一番;模仿成人行為,追求浪漫、玩瀟灑;模仿影視作品中的戀愛情節,特別是一些浪漫、溫馨的情節。
虛榮心型戀愛行為。認為有男朋友或女朋友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覺得身邊圍繞的異性多,就代表自己的魅力大,甚至有人把換男(女)朋友的快慢作為相互攀比的資本。
你要明白的“情”和“事”
對於早戀,有人這樣看待:“每個時期都應有每個時期的事情,倘若提前做了後一個時期的事情,你便失去了前一個時期。”我很讚同這種看法,每個時期都有每個時期該做的事情,有些“情”、有些“事”,你需要弄清楚。
情竇初開,喜歡一個人,那是你成長的表現,你有這種心理證明你還是一個“正常的人”。但是,喜歡不一定就是“愛情”,有好感不意味著就要談戀愛,莫把男女之間的朋友關係、知己關係當做“愛情”關係。倘若你們之間的交往被別人誤解了,那你們就需要思考下自己的行為是否有不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