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佳文又看了宋暮雪一眼,說:“你來幹什麼的?有什麼要跟我說的麼?”
宋暮雪淡淡道:“陪寇霜來的,如果我影響你們倆聊天了,我可以出去。”
孫佳文不屑地笑了笑,說:“不必了,我同寇霜也沒什麼好聊的。麻煩把房門關上,謝謝。”
隨後孫佳文拿起遙控器,將電視的聲音調大了好幾倍,一副不想多談的樣子。寇霜無奈,在原地站了一會兒,隻好悻悻地離開了。
關上房門的時候。
“偶像劇是好看,但沉迷其中就會變得跟劇裏人物一樣蠢。你說對吧,寇霜?”
寇霜詫異地回頭,問:“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如果下次來看我,給我帶一隻大紅色的口紅吧。”孫佳文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視機,好像剛剛說話的不是她似的。
大紅色口紅。
寇霜瞪大了眼睛。
“走的時候記得關門。”孫佳文又重複一遍。
再多的話語都隻能咽下,寇霜心裏戀戀不舍,麵上卻盡量不動聲色。
她有理由相信,裏人格掌握了主動權,但並不願意同自己直接接觸。為什麼呢?剛剛的寥寥數語之中,是不是有某種暗示?
-我病好了,你見不到她了。
-他沒意思,你也沒意思。人生都很沒意思。
-偶像劇是好看,但沉迷其中就會變得跟劇裏人物一樣蠢。
第一句話的意思,是說孫佳文的第二人格已經消失,裏人格全麵接管了身體,所以才這樣懶懶的、冰冷的,所以覺得沒意思。後麵那句又意味著什麼?什麼叫“沉迷其中就會變得跟劇裏人物一樣蠢”?
宋暮雪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打斷了寇霜的思維。宋暮雪接了起來:“喂?……嗯嗯,好的,那下午一點吧,我馬上趕回公司。不麻煩,您辛苦了。”
宋暮雪掛了電話之後,寇霜問她:“怎麼了?”
宋暮雪說:“之前跟你提過的環衛工人,她說她找到拐走女兒的嫌疑犯了。我馬上會公司一趟,跟她溝通接下來的事情。”
——
宋暮雪抵達公司的時候,武文玉女士已經在公司大廳等了許久。她坐立不安,一看到宋暮雪出現在公司門口,立刻迎了上去,急切道:“宋律師是剛剛從外麵回來麼?麻煩你了!”
宋暮雪溫和地笑了笑,說:“沒關係,找孩子要緊。”
她知道武文玉著急,因此一邊走向電梯一邊問對方:“怎麼找到對方的信息的?是警察查到什麼了麼?”
武文玉道:“不,不是。警察太忙了,這點兒小事不會處理的……是我自己找到的,我找了私家偵探,花了三萬塊。”
宋暮雪有點兒吃驚,說:“私家偵探取得信息的途徑不一定正當,如果不正當,就不能構成證據。已經報案了,為什麼不等警察呢?”
況且她知道武文玉的經濟狀況,三萬塊錢不是一筆小數目,花在這上麵,她覺得不值得。
武文玉神色有些沮喪,低著頭說:“警察太忙了,我女兒等不起了。三萬塊,要是能找到我女兒,我為什麼不幹呢?”
宋暮雪又有些惻隱,警力本來就不夠,現在還要分出相當一部分的資源忙活市容項目。武文玉的焦急她能夠理解。
武文玉抬頭看著宋暮雪,問:“現在我知道罪犯是誰了,我能告她麼?”^o^本^o^作^o^品^o^由^o^思^o^兔^o^在^o^線^o^閱^o^讀^o^網^o^友^o^整^o^理^o^上^o^傳^o^
宋暮雪歎了一口氣,覺得自己可能無法同武文玉說清楚非法途徑與正當合法途徑的區別,於是問武文玉要了私家偵探的電話,直接同對方溝通,問清楚了信息獲得的途徑。對方再三保證合法,並表示如果需要,能夠以書麵形式描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