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島田莊司的私人仰慕信(2 / 3)

然而,結果那也是受到愛倫·坡在《群集的人》中所描述的徘徊倫敦街頭的故事陳述者(這也算是一種偵探吧)的影響,此點在現代己成定論。那就是在愛倫·坡書中出現的大都市的孤獨群眾,以及其中一種“特別”形態的人——遊民。愛倫·坡將之化為偵探,波特萊爾卻將之視為無賴漢。在人人都可能是陰謀家的恐怖時代(第二帝國時期的巴黎正是如此),任何人都可能扮演偵探的角色。然而波特萊爾卻自詡為“觀察者”,說他自己是“潛身漫遊各處的帝王”。班傑明敏銳的指出,“偵探小說所隱藏的根本社會內涵,就是個人痕跡從大都市的群體中消失。”但即使同是“群體中的人”,愛倫·坡將之視為偵探,波特萊爾卻將遊民視為犯罪者,兩著在此產生決定性的差異。

那麼島田莊司的情況又是如何呢?比方說《火刑都市》中,關於燒死的男人——群眾中的一名勞工,他僅以“土屋的孤獨逐漸開始呈現病態”來描述,至於追蹤犯人的刑警中村,則以“中村一個人站在這些群眾外”來強調。而當他寫到犯人時,他們多半是平凡普通的社會成員,雖然在群眾中也會感到孤獨,但犯罪的動機卻是遠此這更強烈的執念。也就是說,我們至少可以看到三種模式和人物類型。

“群眾並非遊民。”班傑明說。“在群眾中,采取偏執的行動,會比冷然的舉措更占優勢。從群眾我們反而可以推知,如果自己所屬的環境遭到剝奪,遊民會有什麼反應。”換言之,由於大多數的人都必須專注於自己的職業,結果能夠在都市中徘徊的,隻有那些本身己脫離社會規範的人。同時,給予群眾一個靈魂,才是這些徘徊街頭的遊民真正關心的事。

“給予群眾一個靈魂”。想到這句話的意義時,讀者應該可以約略察知,包含本書在內的禦手洗潔係列中,禦手洗本身在這個大都市中屬於哪種人,他所追查的犯人又屬於哪種人,讓他們犯罪的動機又是什麼等等。在《占星惹禍》中消失的犯人;在《異邦騎士》中忘了自己的男人,還有找到他的禦手洗……當然,本書的情況也是相同的。在前言及第二幕所引用的波特萊爾,簡直就是遊民犯人所發出的訊息。相對的,第三幕引用的愛倫·坡,也可視為遊民偵探所做的回應。

是的,島田莊司創造了一個兩者都是遊民的嶄新人物類型及作品世界。

愛倫·坡是他的創作根源。法蘭梭瓦·福斯卡在《推理小說的曆史與技巧》一書中,將愛倫·坡所創造的推理小說中,他所發明的規則列舉如下:一、主題事件乍看之下,是不可解的謎團。

二、某一人物或多數人物——同時或連續的——由於證據乍看之下指向他,而被誤認為犯人。

三、證人的證詞,物質與心理上的細微觀察,及以嚴密的方法所做出的推論,打敗性急的理論。分析家不算命卜卦,他用的是推論、觀察。

四、完全符合事實的破案,在事前絲毫來被預料到。

五、事件越異常,破案越容易。

六、消去所有不可解的要素後剩下的,乍看之下雖然難以相信,卻是正確的答案。

愛倫·坡的這種概念,島田莊司在《本格推理小說宣言》中也曾提及。

第一,要在一開頭就顯示出“具有幻想氣息與強烈魅力的謎團”、“具有詩意美感的謎團”、“具有吸引力的美麗謎團”。

第二,必須具有“邏輯性”、“思考性”。

乍看之下,這兩者是完全矛盾的,然而這點正足以證明愛倫·坡的偉大。愛倫·坡親手開拓了文學的新領域——不可解的領域。換言之,他讓故事朝向兩個方向發展。一個當然是文學本來就擁有的,描述最原始的野蠻衝動——無以名狀的不安中潛伏的“恐懼”——的部分。另一個方向,則是以邏輯方法論為基礎的“推理”部分。

在這裏我忽然想到,直到今日,推理小說是否算是文學,仍在爭論不休。然而,根據我個人淺見,在愛倫·坡的小說中,此點早已不彰自顯了。

愛倫·坡的小說中涵蓋了傳統的文學方法,和邏輯方法這個新手段——這兩種向量是完全背道而馳的。單取一方,就斷定是“文學”或“推理”,老實說,根本是不成熟的。

比方說紀德(AndreGidle)認為,“文學”應該是使讀者與其邂逅後從內在產生變化的東西。從這個定義來說,波特萊爾因為讀了愛倫·坡的詩和小說而變化,那麼我們該怎麼形容在波特萊爾之下的眾多文學家呢?就某種意義來說,這或許是非常幼稚短淺的想法,然而我還是無法抹去這個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