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看下來,魯迅是簡直隨時隨地對身邊人、身邊事在那裏開玩笑,照江南話說,他是個極喜歡講“戲話”的人,連送本書給年輕朋友也要順便開玩笑。那年他送書給剛結婚的川島,就在封麵上題詞道:
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彙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
那種親昵、仁厚、淘氣與得意!一個智力與感受力過剩的人,大概才會這樣隨時隨地講“戲話”。我猜,除了老先生遇見什麼真的憤怒的事,他醒著的每一刻,都在尋求這種自己製造的快感。
但我們並非沒有機會遇見類似的滑稽人,平民百姓中就多有這樣可愛的無名的智者。在嚴重變形的民國人物中,想必也有不少詼諧幽默之徒。然而我所謂的“好玩”是一種活潑而罕見的人格,我不知道用什麼詞語定義它,它絕不隻是滑稽、好笑、可喜,它的內在的力量遠遠大於世人的想象,甚至是致命的力量--希特勒終於敗給丘吉爾,隻為希特勒不懂得“好玩”;蔣介石敗給毛澤東,也隻為蔣介石不懂得“好玩”。好玩的人懂得自嘲,懂得進退,他總是放鬆的,遊戲的,豁達的;“好玩”,是人格乃至命運的龐大的餘地、豐富的側麵、寬厚的背景;好玩的人一旦端正嚴肅,一旦憤怒激烈,一旦發起威來,不懂得好玩的對手,可就遭殃了。
我們再回頭看看清末民初及五四英雄們--康有為算得雄辯滔滔,可是不好玩;陳獨秀算得鮮明鋒利,可是不好玩;胡適算得開明紳士,也嫌不好玩;郭沫若風流蓋世,他好玩嗎,好笑倒是有一點;茅盾則一點好玩的基因也沒有;鬱達夫性情中人,然而性情不就是好玩;周作人的人品文章淡歸淡,總還缺一點調皮與好玩--他雖也論到心裏的所謂“流氓鬼”即文筆偶爾的“不正經”,可是論開闔,比他哥哥的縱橫交錯有真氣,到底窄了幾圈,雖這說法不免有偏愛之嫌;最可喜是林語堂,他當年亂世提倡英國式的幽默,給魯迅好生罵了好幾回--順便說一句,魯迅批判林語堂,可就臉色端正,將自己的“好玩”暫時收起來--可是我們看不出林語堂平時真好玩,他或許幽默的吧,畢竟是種種西式的刻意的自我教養,哪裏比得過魯迅天性裏骨子裏的大好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