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概念的進一步規定和部門劃分(2 / 3)

附釋一:正確地認識並掌握辯證法是極關重要的。辯證法是現實世界中一切運動、一切生命,一切事業的推動原則。

同樣,辯證法又是知識範圍內一切真正科學認識的靈魂。在通常意識看來,不要呆板停留在抽象的知性規定裏,似乎隻是一種公平適當的辦法。就象按照“自己生活也讓別人生活”這句諺語,似乎自己生活與讓別人生活,各有其輪次,前者我們固然承認,後者我們也不得不承認。但其實,細究起來,凡有限之物不僅受外麵的限製,而且又為它自己的本性所揚棄,由於自身的活動而自己過渡到自己的反麵。所以,譬如人們說,人是要死的,似乎以為人之所以要死,隻是以外在的情況為根據,照這種看法,人具有兩種特性:有生也有死。但對這事的真正看法應該是,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種子。凡有限之物都是自相矛盾的,並且由於自相矛盾而自己揚棄自己。

又辯證法切不可與單純的詭辯相混淆。詭辯的本質在於孤立起來看事物,把本身片麵的、抽象的規定,認為是可靠的,隻要這樣的規定能夠帶來個人當時特殊情形下的利益。

如,我生存和我應有生存的手段本來可說是我的行為的一個主要動機。但假如我單獨突出考慮我個人的福利這一原則,而排斥其他,因此就推出這樣的結論,說為維持生存起見,我可以偷竊別人的物品,或可以出賣祖國,那麼這就是詭辯。同樣,在行為上,我須保持我主觀的自由,這意思是說,凡我所作所為,我都以我的見解和我的自信為一個主要原則。但如果單獨根據這一原則來替我的一切自由行為作辯護,那就會陷於詭辯,會推翻一切的倫理原理。辯證法與這類的行為本質上不同,因為辯證法的出發點,是就事物本身的存在和過程加以客觀的考察,借以揭示出片麵的知性規定的有限性。

此外,辯證法在哲學上並不是什麼新東西。在古代,柏拉圖被稱為辯證法的發明者。就其指在柏拉圖哲學中,辯證法第一次以自由的科學的形式,亦即以客觀的形式出現而言,這話的確是對的。辯證法在蘇格拉底手中,與他的哲學探討的一般性格相一致,仍帶有強烈的主觀色彩,叫做諷刺的風趣。蘇格拉底常運用他的辯證法去攻擊一般人的通常意識,特別攻擊智者派。當他同別人談話時,他總是采取虛心領教的態度,好象他想要向別人就當時所討論的問題,求得一些更深切的啟示似的。根據這種意向,他向對方發出種種疑問,把與他談話的人引導到他們當初自以為是的反麵。譬如當智者派自詡為教師時,蘇格拉底便通過一係列的問題使得有名的智者普洛泰戈拉自己也必須承認一切的學習隻是回憶。在他的較嚴格的純哲學的對話裏,柏拉圖運用辯證法以指出一切固定的知性規定的有限性。譬如,在《巴曼尼得斯普》中,他從一推演出多,但仍然指出多之所以為多,複隻能規定為一。柏拉圖處理辯證法,大都是采用這種宏大的方式。在近代,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康德,他又促使人們注意辯證法,而且重新回複它光榮的地位。他指出辯證法是通過我們上麵已經提及的對於理性矛盾〔二律背反〕的發揮。在理性矛盾的討論裏,他並不隻是在揭示出兩方論據的反複辯駁,或評論兩方主觀的辯難;而他所研討的、寧可說是,在於指出每一抽象的知性概念,如果單就其自身的性質來看,如何立刻就會轉化到它的反麵。

無論知性如何常常竭力去反對辯證法,我們卻不可以為隻限於在哲學意識內才有辯證法或矛盾進展原則。相反,它是一種普遍存在於其他各級意識和普通經驗裏的法則。舉凡環繞著我們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認作是辯證法的例證。我們知道,一切有限之物並不是堅定不移,究竟至極的,而毋寧是變化、消逝的。而有限事物的變化消逝不外是有限事物的辯證法。有限事物,本來以它物為其自身,由於內在的矛盾而被迫超出當下的存在,因而轉化到它的反麵。在前麵我們曾經說過,知性可以認作包含有普通觀念所謂上帝的仁德。現在我們可以說,辯證法在同樣客觀的意義下,約略相當於普通觀念所謂上帝的力量。當我們說,“一切事物都注定了免不掉矛盾”這話時,我們確見到了矛盾是一普遍而無法抵抗的力量,在這個大力之前,無論表麵上如何穩定堅固的事物,沒有一個能夠持久不搖。雖則力量這個範疇不足以窮盡神聖本質或上帝的概念的深邃性,但無疑的,力量是任何宗教意識中的一個主要環節。

此外,自然世界和精神世界的一切特殊領域和特殊形態,也莫不受辯證法的支配。例如,在天體的運動裏,一個星球現刻在此處,但它潛在地又在另一處。由於它自身的運動,使得它又存在於另一處。同樣,物理的元素也是矛盾進展的,同樣氣象變化的過程也可說是它的內在矛盾的表現。同一矛盾原則是構成其他一切自然現象的基本原則,由於有了內在矛盾,同時自然被迫超出其自身。就辯證法表現在精神世界中,特別是就法律和道德範圍來說,我們隻消記起,按照一般經驗就可以表明,如果事物或行動到了極端總要轉化到它的反麵。這種辯證法在流行的諺語裏,也得到多方麵的承認。譬如在SummumjusSummainjuria

一諺語裏,意思是說抽象的公正如果堅持到它的極端,就會轉化為不公正。同樣,在**生活裏,人人都熟知,極端的無政府主義與極端的專製主義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在道德意識內,特別在個人修養方麵,對於這種辯證法的認識表現在許多著名的諺語裏:如“太驕則折”、“太銳則缺”等等。即在感情方麵、生理方麵以及心靈方麵也有它們的辯證法。最熟知的例子,如極端的痛苦與極端的快樂,可以互相過渡。心情充滿快樂,會喜得流出淚來。最深刻的憂愁常借一種苦笑以顯示出來。

附釋二:懷疑主義不應該被看成一種單純懷疑的學說。懷疑主義者也有其絕對確信不疑的事情,即確信一切有限事物的虛妄不實。一個單純懷疑的人仍然抱著希望,希望他的懷疑終有解決之時,並且希望著在他所徘徊不決的兩個特定的觀點之間,總有一個會成為堅定的真實的結論。反之,真正的懷疑主義,乃是對於知性所堅持為堅固不移的東西,加以完全徹底的懷疑。由於這樣,徹底懷疑〔或絕望〕所引起的心境,是一種不可動搖的安定和內在的寧靜。這是古代的高尚的懷疑主義,有如塞克滔斯.恩披裏庫斯的著作所陳述的那樣。在晚期的羅馬時代,這種懷疑主義被斯多葛學派和伊壁鳩魯學派加以係統化,成為他們的獨斷體係的補充。這種古代的高尚的懷疑主義切不可與前麵所提到的近代懷疑主義相混淆。後者是一方麵先於批判哲學,一方麵又出自批判哲學的懷疑主義,其目的僅在於否認超感官事物的真理性和確定性,並指出感官的事實和當前感覺所呈現的材料,才是我們所須保持的。

即在今日,懷疑主義還常被認作尋求一切實證知識的一個不可抗拒的仇敵,因此又被認作以考察實證知識為任務的哲學的仇敵。但必須指出,事實上,隻有抽象理智的有限思維才畏懼懷疑主義,才不能抗拒懷疑主義。與此相反,哲學把懷疑主義作為一個環節包括在它自身內,——這就是哲學的辯證階段。但哲學不能象懷疑主義那樣,僅僅停留在辯證法的否定結果方麵。懷疑主義沒有認清它自己的真結果,它堅持懷疑的結果是單純抽象的否定。辯證法既然以否定為其結果,那麼就否定作為結果來說,至少同時也可說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