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各個物種都是獨立創造的普通觀點,何以物種的性狀,也就是相同屬的許多物種互相區別的性狀較之其所共有的屬的性狀的變異要多呢?例如,某個屬的任意某種花的顏色,何以當另外的物種具有不一樣色彩的花時,要比當全部的種的花都有著一樣的色彩時,更易產生變異呢?倘若說物種僅是特征十分明顯的變種,並且其性狀已經變得非常的穩定了,則我們就可以理解此種事實;因為此等物種自相同一個祖先分支出來之後,在一些性狀上它們已經產生了變異,這就是此等物種互相加以區分的性狀;因此這些性狀就比長期遺傳下來而無變化的屬的性狀更易產生變異。
依照特創說,便沒法說明在相同屬的單獨某個物種中,經由相當異常的方式發育起來的,因此我們能夠自然地推測對於那個物種有相當大重要性的器官,何以明顯地容易產生變異;可是,依照我們的觀點,自從諸多物種經由一個祖先分支出來之後,此種器官已經產生了諸多的變異與變化,因而我們能夠推測該器官往往還要產生變異。然而一種器官,同蝙蝠的翅膀一般,也許以最不尋常的方式發育起來,但是,倘若該器官為相當多附屬類型所共有,即又倘若它曾是在非常長的時期內被遺傳下來的,該器官並不會比另外的結構更易產生變異:因為在此種情況下,長期不間斷的自然選擇就會使它變得穩定了。
看一看本能,一些本能即便很奇特,然而依照不間斷的、微小的、有益的變異之自然選擇學說,它們供給的難點並沒肉體結構大,此般,我們就可理解何以自然在將若幹本能賦予相同綱的相異動物時,是經由級進的步驟來活動的。我曾打算說明級進原理對蜜蜂令人讚美的建築能力給予了如何重要的解釋。在本能的改變中,毋庸置疑習性通常產生作用;然而它並非絕對不可或缺的,同我們在中性昆蟲的情況中所見到的那般,中性昆蟲並不給後代留下遺傳有長遠持續的習性的效果。依照同屬的全部物種都傳自於相同個祖先且遺傳了非常多共同性狀的觀點,我們就可以知道當處在差異相當大的環境之下時,近似物種如何還有著基本上一樣的本能,何以南美洲熱帶與溫帶的鶇同不列顛的物種都是用泥土塗抹它們的巢的裏側。依照本能是經由自然選擇而緩慢得到的觀點,我們對一些本能並不完全,極易出現錯誤,並且諸多本能會讓另外的動物遭受損失,就不用驚奇了。
倘若物種僅是特點很明顯的、穩定的變種,我們就可以立即看出何以其雜交後代在類似親體的程度上與性質上--在經不斷雜交而彼此吸收方麵以及在另外的此種情況方麵--就同公認的變種雜交後代那般地依照著相同的複雜規律。倘若物種是獨立產生的,而且變種是產生於第二性法則,此種類似就是奇怪的事了。
倘若我們承認地質紀錄不完全達到頂點,則地質紀錄所供給的事實就相當有力地支持了和變異相伴隨的生物起源學說。新的物種慢慢地在不間斷地間隔時間當中出現;而相異的群曆經一樣的間隔之後所產生的變化量是很不一樣的。在有機世界的曆程中,物種與整個物群的絕跡,產生了尤其突出的作用,這基本上是無法避免的自然選擇規律的結局;由於以前的類型要被新而且改進了的類型排擠掉。單獨的某個物種也好,整群的物種也罷,一旦通常世代的聯係斷絕,便不會再出現。優勢類型不斷分散,以及其後代慢慢產生變異,導致生物類型經曆長久的間隔之後,看上去似乎是在整個地球同時產生變化一樣。在一定的程度上每一地質層的化石遺骸的性質和狀態是介乎上下地質層的化石遺骸之間的,此事實能夠容易地經由它們在係統鏈條中處於中間地位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