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武術本是民間物(1 / 3)

民間習武不需要高深的文化知識。舞槍弄棒、空手對搏、踢打擒拿、分筋卸骨、全憑口傳心授。偶有口訣,都屬順口溜、打油詩,通俗易懂。

民間武術從軍事武藝中分離出來以後,幾乎處於自生自滅的尷尬境地。但當一些身懷武藝的人從戰場、軍隊回到鄉間農村,卻成為每日隻知勞作的農民大眾眼中的能人。農民們發現這些能人擅長的單打獨鬥的技術不僅可以自衛防身,還可以強身健體,甚至可以供人娛樂。盡管從此淪落到民間的武術不再受到官府的重視,它的技擊方法和鍛煉形式與“弓刀石馬步箭”的武科考內容、與兵勇列陣廝殺的軍事技術再不搭界,卻被廣大基層群眾所接納,成為民間的健身手段、娛樂項目,以及民間解決恩怨情仇糾紛用得著的單打獨鬥的格鬥技術。由於民間武術被主流文化、正統文化、軍事戰場所邊緣化,漸漸淪為民間“玩意兒”,從此難登大雅之堂。

可是,這種武術並沒有湮滅,甚至沒有衰落,反而越發成熟,越發旺盛,曆經千百年而形成傳統。並且拳種繁多,門派林立,遍及各個民族各個地區,在民間頗有燎原之勢,這不值得探究一下嗎?

(一)民間是傳統武術生長的肥沃土壤

中國的傳統社會是個小農經濟的社會,忙時種田,閑時幹什麼?鄉村農間,特別是民風淳樸剽悍地區,少壯子弟大多習練拳棒。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並沒有高遠誌向,不想考入武科升官發財,不想投入軍旅立功殺敵,也不想將武藝作為自己的專業以武藝謀生。鄉村農間、市井巷陌,習練拳棒刀劍,最大的目的是男人間的共同遊樂,在習練切磋中尋求樂趣,在觀摩表演中獲得樂趣,在神誕節慶行香走會中展露高才絕技,在贏得讚賞中得到滿足和樂趣。屆時,業餘閑暇兼習武藝的農夫、腳夫、手工業者、小販、藝人、閑人,大家各顯身手,絕不肯落後。以武會友,則是武林交際常態,誌在展示各拳種門派的獨門絕技。各派武人往來,重在義氣相交。所謂門派對立、世代恩仇的事情其實很少見。靠武藝防身的多是遊走商販。在商業貿易日漸繁榮之後,便誕生了鏢局,武人憑武藝保鏢護院。武藝終於可以成為謀生的手段了,傳武也隨即成了職業。落魄的武人則隻有“當街賣藝”的分兒了。

傳統武術紮根民間,就是因為民間存在著它生存、生長的土壤。百姓習武健身,少生疾病,免花醫藥費用。百姓演武自娛,樂在其中,免花觀賞費用。百姓習武自保,護衛家鄉,免花安保費用。

民間習武不需要高深的文化知識。舞槍弄棒、空手對搏、踢打擒拿、分筋卸骨,全憑口傳心授。偶有口訣,都屬順口溜、打油詩,通俗易懂。唯有高深武藝,講究祖傳秘本,僧道秘籍,等閑不肯示人。民間習武者對此孜孜追求,又多是可遇不可求,得到者實屬鳳毛麟角。民間武術接納的是廣大的底層民眾,廣大的窮苦人,廣大的文盲。這個雄厚的習武基礎,才使武術得以在民間根深葉茂。至於“窮文富武”的說法,是說習武需要時間需要經濟支持,相比習文,花費要多。而事實上,除了武術大家,一般習武者做不到為了練武廢寢忘食傾家蕩產。絕大多數農民習武者,在本村拳場向本村拳師學習,不一定要富有。真正的富家子弟大多是吃不了苦的。

(二)武術在民間紮根由來已久

中國的傳統社會有著發達的民間社會結構。朝廷、官府和民間界限分明。朝廷、官府倡導的未必在民間有廣泛基礎。在民間根深葉茂的文化元素,也未必得到官府的認可或保護。有的文化元素在某個特定時期、特定環境中還可能遭到官府的禁止和剿滅。

武術深入民間源於民間的需要,這一點在宋朝時便已顯現。

兩宋時期,幾乎貫穿始終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使武術活動深受人們重視。這是武術在民間發展的重要原因。

其表現之一,便是民間百姓自發組織社團,練兵習武,抵禦外族入侵和盜匪的劫殺掠奪。“弓箭社”是當時民間重要的習武團體,在北方地區幾乎到處都有。據《中國古代體育習俗》一書所載,當時任定州知州的蘇軾曾對定州、保州等地的弓箭社進行調查,發現:“自澶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不論家業高下,戶出一人,又自相推擇家資武藝眾所服者為社頭、社副、錄事,謂之頭目。”弓箭射的成員“帶弓而鋤,佩劍而樵,出入山阪,飲食長技與敵國同。私立賞罰,嚴於官府。分番巡邏,鋪屋相望。……遇其警急,擊鼓,頃刻可至千人。器甲鞍馬,常若寇至”。這種習武組織平時種田,閑時習武,組織嚴密,紀律嚴明。一旦敵至,擊鼓聚眾,頃刻數千人。他們起到保衛家鄉的作用。據蘇軾的統計,僅定保兩州就有這樣的弓箭社“五百八十八社,六百五十一夥,三萬一千四百一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