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吳英案引發轟動的最初一段時間裏,我曾用曆史的眼光對它進行觀察與思考:盡管這個案子十分引人關注,但若放在中國曆史發展的長河中來看,它不過就是一起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的普通刑事案件而已,吳英的生命不過是一根輕飄飄隨風而逝的稻草,根本不會留下什麼曆史的痕跡。在今後的歲月裏,這起案件至多成為大學教授們講授相關罪責的一個經典案例而已。
但是,在吳英被囚禁的幾年時間裏,鬥轉星移,中國人觀察事物的眼光逐漸發生了變化。2012年,經濟學家張維迎第一次在公開場合把吳英和年廣久相提並論,這個案件的社會意義轉瞬之間便發生了曆史性的“基因”突變。
在中國人傳統的比喻當中,稻草隨風飄蕩,代表的是生命的無助,而阿拉伯人卻把稻草和駱駝聯係在一起,用最後一根稻草凸顯了它存在的價值。吳英案會是壓垮中國金融壟斷的最後一根稻草嗎?顯然,張維迎是抱有這個希望的。這時,我才真正看見了吳英案的社會與曆史價值之所在。
2012年2月4日,張維迎在中國企業家論壇第十二屆年會上發表了一個言辭懇切、思想尖銳的演講,他演講的主題是《如何建立市場:從特權到產權》,但一開場首先提起的卻是吳英案:
我們知道最近有一件很有影響的案子,就是吳英案。吳英向11位親朋好友籌集了7億多的資金,被一審、二審判處死刑。這樣的事情在西方市場經濟中會發生嗎?現在肯定不會,但是過去也會。好比在17世紀的時候,法國路易十四時代,一次性就殺了16000多個企業家,他們的唯一罪狀是因為他們進口了棉紡織品,製造了棉紡織品,而這違反了當時的財政部長Colbert的產業政策。
由此看來,我們現在離市場經濟有多遠?我想至少還有三百年,或者至少還有兩百年。因為我們的經濟是建立在特權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權利的基礎上,也就是,說我們並沒有建立起市場經濟的真正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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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後我們回到吳英案。吳英案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中國公民沒有融資的自由。我們在中國,獲得融資仍然是一種特權,而不是一種基本的權利;意味著在中國,建立在個人自願基礎上的產權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保護。吳英案,就是11個給她借款的人都不承認自己被騙了。吳英在被捕之後,她的財產在沒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就被強製拍賣了,這本身也是對財產權的不尊重。
吳英案也意味著我們中國人的企業家精神仍然在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殘。非法集資是一個法律,但是應該說這是一個惡法,它和當年投機倒把罪沒有什麼兩樣。我記得在早年的時候,我們人民銀行有一個概念,叫體外循環,凡不歸人民銀行管的都叫體外循環,都要打擊。現在我們有進步,不再打擊體外循環了,但是非法集資的概念仍然是一個很重的帽子,它可以扣在任何人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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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鄧小平保護了年廣久,今天鄧小平已經不在了,沒有另一個鄧小平來保護吳英了。所以我也呼籲我們的企業家,我們的政府官員,我們的媒體多多地關注吳英案,因為吳英的死刑是中國改革的倒退。如果吳英的集資應該被判死刑,我不知道還有多少人不應該被判死刑。
張維迎在演講中三次提到了吳英,正如當年鄧小平三次提到投機倒把的年廣久。年廣久他到底是誰?他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鄧小平這樣的大人物會三次為他說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