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2)

《阿芙蓉癖》

第一章 (1)

雛菊,學名Bellisperennis,多年生草本植物,生長適溫為10~12℃,花期春季,嬌小玲瓏,清麗妖嬈.

花語是,深藏在心底的愛。

——tips1

當林桃穿著純白露肩的伴娘服抱著肯德基全家桶在總統套房大g上邊看《康熙來了》邊啃得滿嘴油光時,新娘花花ding著戴了半幅假睫毛的臉衝了進來。

那模樣實在有些可怕,林桃嚇得差點被雞翅骨頭給噎死。

而聽了花花接下來的話,林桃又深悔自己沒被雞翅骨頭給噎死。

“向墨書來了……還帶著安寒。”

林桃愣愣地喝口可樂,冰涼的液體觸碰到喉管,有細細碎碎的疼覺,她開口,聲音低低地:“怎麼著,千山萬水的,又把她給追回來了?”

花花同情地搖頭:“桃啊,算了,咱們認命吧。你這都暗戀向墨書十多年了,十多年啊,一個胚胎都能長到製造另一個胚胎的程度了,可你們倆也沒見個結果,幹脆放棄吧。跟你說,我老公有一朋友,雖然頭禿了點,但模樣還是不錯的,長得特像葛優大爺,要不我介紹給你……誒誒誒,你去哪啊?”

林桃抗住了葛優大爺的誘&惑,直接跳下g,衝出門外,去尋找向墨書。

終究是意難平。

在光子的指引下,林桃來到了飯店宴會廳外的洗手間——果然,西裝筆ting的向墨書在那等著。

其實林桃覺得向墨書穿什麼都好看,當然了他要是什麼也不穿就更好看。但最適合向墨書的不是西裝,而是民國長袍。他是從水墨畫裏走出來的人物,那雙眼睛氤氳的是南方的山水,文雅柔潤。

“兆兆?”向墨書見到林桃,微微一愣,隨即笑道:“兩個月沒見,肉長了不少啊。”

桃字分開便是“木”與“兆”,以前向墨書都喚她木兆,後來嫌不好發音,直接演變成了“兆兆”。

他的聲音濃鬱醇爽,林桃聽著就像是喝下燜了十分鍾的竹葉青。

“哥,你回來怎麼不給我打電話啊?”林桃邊問邊走近向墨書身邊。

林桃喚的這聲“哥”理不直來氣也不壯。

他們一個姓向,一個姓林,根本不是親兄妹。不過是林桃的媽媽與向墨書的媽媽是好姐妹,向墨書生下後便認了林桃的媽媽做幹媽,自然而然地,林桃便成了向墨書的幹妹妹。

林桃覺得,這年頭幹哥哥幹妹妹是最曖&昧的。

就像是花花說的:“幹哥哥幹妹妹的‘幹’是動詞不是副詞。”——花花雖然語文考試從沒及格過,但在男女關係上卻經常吐出些金玉良言。

林桃是牟足勁想要將這副詞變為動詞,可努力了十多年,還是打了水漂,眼睜睜看著向墨書被安寒給奪了心。

可她仍舊沒放棄。

怎麼放棄呢?十多年來,她g底下的紙盒裏裝滿了自己構思的與向墨書孩子的名字,她偷拍向墨書的照片占據了十幾個G的電腦內存,她暗戀向墨書的日記堆滿了大半個書櫃,

向墨書都已經鐫刻在她生命裏了,挖不去了。

但林桃這心思,也隻有自己和閨蜜花花知道,在外人麵前,林桃仍舊隻是向墨書的幹妹妹。

林桃覺得自己要是被放在天涯上,絕對就是一典型的幹妹妹型綠茶婊,肯定得被萬人唾棄。

可花花卻勸她安心:“就你這段數,給綠茶婊提鞋人家都不要。”

被唾棄至此,林桃悲憤莫名,當晚就幹掉了五十多隻小龍蝦。

向墨書對著林桃微笑解釋:“剛才下飛機,知道你在這,所以直接過來,就沒給你打電話。”

看著向墨書清清淺淺的笑容,林桃身子和心頓時就沒出息地酥了大半。

她不明白,怎麼能有男人笑得這樣好看呢。

正酥著呢,女洗手間的門開了,一高挑麗人走了出來。

那女人長得極美,脂粉未施,但臉部輪廓分明,有些微混血的味道。

最令人動心的是,她並不看重自己的美,就ding著一頭自然的中分長直發,就穿著最普通簡單的牛仔褲T恤,很瀟灑恣意的模樣。

那就是林桃的情敵——安寒。

林桃不得不咬著牙承認,這安寒確實比自己漂亮。

讓男人覺得漂亮的女人不算是真漂亮,讓男人和女人都覺得漂亮的女人才是真漂亮。

而安寒,就是這樣的女人。

見到安寒,向墨書立即迎了上去,攬過她肩膀,對著她微笑。在麵對安寒時,向墨書那始終清淺的笑容會變得深刻銳利,有種非她不可的模樣。

林桃覺得,要是這輩子向墨書能這樣對自己笑一笑,那她死也是甘願的。

安寒與向墨書站在一處,那算是真正意義上的男才女貌,般配得很。

般配得林桃心裏像是泛起了絲絲點點的疼意。

這情景實在是太糟心,林桃以自己要去洗手間為由,拒絕了向墨書同行的邀請,目送他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