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徐筱雅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句話出自《論語·衛靈公篇》,是孔子的經典妙句之一,它的意思是,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孔子在其中所想要表達的一個意思即是“恕”,寬恕別人,寬容別人。
有個姑娘在最近給男朋友的一段對話中,這麼說到,她在小時候受到了父母嚴格的管教,尤其體現在儀禮方麵。例如,笑不能大笑;吃飯不能出聲;不能將碗放在桌上,把臉湊過去吃,要把碗端起來;吃飯的時候不能看電視,不能翹二郎腿,等等等等。姑娘之所以會說到這個,是因為她男朋友其中的任意一點也做不到。她對於男朋友的行為感到十分的反感,並且告訴他說,她親姐姐在自己麵前吃飯的時候吧唧嘴,她同樣覺得很惡心。姑娘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培養成為一名完全的紳士。
我聽完之後,頓時覺得自己汗毛乍起,心裏老這麼想,姑娘的父母從小就這樣約束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將自己未完成的理想強加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更讓我感覺到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位姑娘在培養她的紳士男朋友的同時,卻在事實中,她同樣也無法做到其中的任一點,這不是讓人覺得可笑嗎?
姑娘所提到的儀禮,從某種程度上說,是舊式大家族中的一位小姐基本行為規範。對於舊時代的女性來說,這些都是最最基本的素養。但是現在時代變了,我們的思想也必須跟著改變。我們要在思想上革新,並不代表著這些禮儀不需要了,而是不應該讓它們如此固守著本來麵貌。禮儀不是框架,它的存在意義是指導,而不是束縛。
試想,如果我們在每天笑的時候也被要求隻能露出六顆牙齒,因為據說這樣形成的笑容是最美好的,那麼,會有多少個人能夠做得到?又有多少個人願意去嚐試?
我所理解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並不僅僅停留在“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切勿強加給別人”一樣,我認為更可以延伸它的意義,即使是自己想要的,但是自己不能做到的,也不要畸形地去要求別人同樣能夠做到。因為,當你無法做到你想要要求別人的一切時,你還必須得在對方的麵前表現出一副“我能做到”的姿態,這是很辛苦的。與此同時,你必須開始小心翼翼地表現,生怕有一天會露出破綻而遭到對方的嘲笑。無論對方的嘲笑是善意的或者惡意的,在你眼中,都會變成一種最讓人感覺尷尬的諷刺。所以,在一開始,如果沒有把這樣的要求強加在對方的身上,不就少了許多辛苦嗎?
我們當中的有些人,羨慕歐洲某些國家的紳士,或者淑女,並且把這樣的標準來作為衡量自己的愛人、親人、朋友的標準。甚至有些人認為,如果他(她)周圍的這些人當中如果無法做到這樣的標準,那麼就是他們沒有素質的體現。我覺得,這樣的心態,實際上是一種向往上流社會的畸形心理體現。在他們的眼中,上流社會閃耀著的光芒是神秘的,令人憧憬的。於是,這個社會所表現出的彬彬有禮,衣冠楚楚讓他們豔羨不已。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憧憬彬彬有禮和衣冠楚楚是一種錯誤的價值觀。古時以儀禮治天下,首先來說,儀禮是我們這個文明古國所流傳下來的傳統。我們向往由儀禮而帶來的一種高貴,是沒有錯的。但是,儀禮的成就並不是速成班。我們學習禮儀需要一定的過程,並且在行為上有約束的自覺性,這樣才是禮儀的最終養成。
因此,這位姑娘希望男朋友成為紳士的心態並沒有錯,但是,她在培養一位紳士之前,首先應該看清楚的是,自己本身是否符合了一位淑女的標準?
我們並不需要時刻保持一種憧憬紳士淑女的心態。道家提倡“自然”,即是說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這才是最好的,最適合人類本身的。後來儒家提出了入世觀點,大量的人們在入世的同時,謹記了儀禮為先的準則,因此,在他們的一生中過得十分束縛,並不快樂。因為儀禮在那時已經失去了最初的指導功效,而變相地成為了一個束縛的緊箍咒。我們需要的是掌握生活,而不是讓生活的準則來掌握自己。被掌握的,不能稱之為生活,而是執行任務。
所以,我們在要求別人的時候,首先應該看看自己,如果自己不能做到的,首先不要去苛求別人做,同時,也不要苛求自己做。我們應該保持一個寬鬆的心態,而不是用條條框框作繭自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