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0章 為什麼要寫(1 / 1)

陳江,我朋友,也是這本書的策劃人,我們認識兩個月,還不太熟。此人是一個具有很強的藝術氣息的沒落理想主義者,比我水平高一些,可能他識的字比我多,僅此而已。嚴格地說我們不能算君子之交,因為我們各自請對方吃過一頓飯,因此交情不能說“淡如水”。但是也不算酒肉朋友,因為兩次吃飯都沒有點什麼肉,隻喝了酒,啤酒。

他讓我寫寫我為什麼要寫這本書——多麼奇怪的要求,我寫都寫了,還要說為什麼。但是還是要說。

陳江平時讚揚他喜歡的作品或者電影時喜歡說“真的,特他媽棒”,一本正經談正事的時候喜歡這樣開頭“怎麼說呢,我覺得……”我也想像他這樣開頭。

怎麼說呢我覺得首先我沒有想寫一本書,隻是想記錄一個故事、一群朋友、一段時間一群孩子的生活,我想讓很多人知道,我想讓很多人回憶。於是我把這個故事發到了網上,然後我這個無名小卒的無名作品就有了很多人來品評(網絡真好!),估計也有幾萬人看過,我覺得夠多了,我的目的達到了。

沒想到陳江慫恿我出一本書,並把前景描繪得天花亂墜,其實他最打動我的一句話是出書可以掙稿費,好像原話是:“……還可以增加一些收入……”比較冠冕是吧,我也覺得。

我都說了些什麼?

我其實想寫下我們這群70年代人成長的故事,隻是寫下,因為我還沒有能力和資格深入的思考和分析。所有人的成長總是很突然,我們也是。剛出生的時候突然計劃生育了,於是我沒有了弟弟妹妹;上中學突然有流行歌曲了,於是我們成了第一批最土的追星族;上大學突然收費了,於是我們變成了第一批夠分都要交錢的學生;上班突然取消福利分房了,於是我們湧入了第一批購房大軍;結婚突然流行送鑽戒了,商場裏突然有假貨了,朋友突然變得不可信任了,兄弟突然被說成是用來出賣的了……我不服。

我曾經堅信的義氣、情感和愛情,我曾經朝夕相處的兄弟、朋友,我曾經在心目中無限次美化的青春記憶和那些星鬥滿天的日子……那一切是如此真實如此重要,讓我仍然懷念,仍然被我認為是自己一生的財富。所以我不服,便寫了這個故事。

可惜我寫的是一篇網絡小說,網絡小說通常充滿調侃,文筆浮華,沒有深度。我的也是。我沒本事把它寫成別的,我隻是想表達,表達給我的朋友、兄弟、青春、愛情和理想,告訴他們,我愛他們。

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