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3節
有火的地方就會有煙,形狀散淡的煙讓眼淚在眼睛中無處躲藏。揉揉流淚的眼睛、撥撥火堆、添幾根柴薪、伏身歪頭吹吹將熄的火,還有柴薪燃盡時那些發紅的灰炭,所有這些,在黎珩的心裏和眼裏,都是快樂的元素。她從來沒有擔心過,將來的某一天,這些快樂會被連根拔起,它們的消失會像時間的消逝一樣,無聲無息,一去無返。
有一些食物,因了火而被記憶收存。小麥成熟前,麥穗還是油綠色的時候,趁著去麥地拔草的時機,偷偷掐掉麥穗,那些麥穗從歸屬生產隊所有變為個人所有。可見,人之初,性未必善。在當時,這種偷盜行為普遍存在於每個有行為能力的人身上。一把把麥穗在火苗上燎燒,揉去皮,放在手裏吹吹,剩下煙熏火燎後亮晶晶的麥粒。放在嘴裏快樂地咀嚼著,又筋道又香甜。可見,麥粒最迷人、最芳香的時刻也是因為有了火的洗浴。
常在火邊玩,不能不被燙。關於火的記憶,也有一些在別人看起來驚險萬狀的事情。比如,那根固定在房簷上的電線,因老化遇火燃燒,碗大的火球讓大人們大驚失色。為避免可能產生的火災,黎珩在睡夢中被父母叫醒,安靜地站在院子裏,卻沒有絲毫驚恐。她清楚地看到,那團偷跑出來的火在大人們的努力下落在地上,泥土在無聲無息中把火球融化,火球頓時無影無蹤,仿佛從來不曾出現或存在過。也許有一種不為人知的東西不斷地向人們暗示著什麼,黎珩在無意識中感受到了自己站立的土地的威力。
在古老的五行學說中,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所以,火團入地而熄不是生命的結束,而是以另一種方式重新存在,它因土而獲得了永生。火生土,土生金,它在一個小小的輪回中,變成了金子的顏色。火團的生命因此而重生、而延續,並在這種周而複始的循環中,留下自己的軌跡。
即使有了這樣的經曆,黎珩從來不覺得火是可怕的。人們常說:水火無情。在她看來,水可以是無情的,而火卻總是讓她迷戀。她曾經故意把手伸進火苗繼而迅速抽回,也曾經把燃燒的火柴放進口中繼而快速拿出,或者,看到正在地上燃燒的鞭炮繼而快步接近並用威力極大的腳踩滅引火索,所有這些作為,都不會受到火的懲罰。但是,倘若把火紅的灰炭放在掌心欣賞,倘若把額前的劉海放在煤油燈上試驗其能否燃燒,或者,倘若想把某一處肌膚和火苗做長時間接觸,這樣的結果隻有一個,那就是被火所傷。
但無數次火傷,對她來說,都不覺得可怕。可怕的是水傷,僅僅有一次被水嗆著的經曆,就注定了黎珩此生對水的莫名恐懼。在那個池塘中,有一些浮萍,鴨子們用扁長的嘴,把浮萍吞進肚腹。有一些藕荷,荷葉的莖上有很多鈍刺,戲水的孩子們不怕這些,他們遊進深水區,摘來荷葉當帽子。她不要這些荷葉,她的目標是那枝荷花。狗刨式的泳姿很快耗盡了她的體力。她嚐到了被水淹埋的滋味。她在水裏撲騰著,撲騰的結果是,頭部完全朝下的瞬間,因為來自四周均衡水力的作用,整個身體筆直倒立於水中。僅僅幾秒鍾的倒立,讓她第一次知道了什麼是恐懼。等她理順姿勢,恢複了狗刨後,她的手觸摸到池塘邊硬硬的泥岸。此後,每次看到池塘和池塘裏的水,她都會心悸不安。水火不能相容,是平常而又平凡的道理,這道理,對她而言,僅僅是因為這些關於火的美好記憶和關於水的極度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