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金融巨輪的沉沒——美國國際的沉淪 第四節:製造假盈利醜聞(1 / 3)

第四章 金融巨輪的沉沒——美國國際的沉淪 第四節:製造假盈利醜聞

對馬什公司起訴的順利進展,給了斯皮策乘勝前進的信心和勇氣。在一個大缺口被打開之後,他就可以憑風借力,借機徹底清查一下其他金融公司可能存在的類似問題了。他說,美國的保險業長期以來就一直是腐敗橫行,我們將對此展開範圍更廣的調查,我們將深入到保險業的所有層麵。

他同時還“友好”地告戒說:保險業是到了做全麵自我審視的時候了。既然從我們的調查中,就已經發現了如此普遍存在的弊端,那麼,整個保險行業的基本經營模式,就應該進行重大的修改和變革了。

他這裏談的實際上也就是激勵機製的問題,那是公司經營者最基本的立足點,對於服務行業而言就更是如此。

他還警告說:其它保險與經紀公司,可能也會麵臨類似的刑事和民事指控。相信我,這隻是開端。他的調查,在全球保險業掀起了一場軒然大波。那個時候,所有的保險公司的股價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PNC醜聞】

馬什公司的欺詐醜聞,使人們再次注意到美國國際所涉及的其他醜聞。在馬什事件期間,美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已經重新開始,調查美國國際在PNC銀行的融資醜聞中所扮演的角色。

PNC金融服務集團(PNC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Inc:PNC),是一家總部位於賓夕法利亞州匹茲堡市的商業銀行。這家銀行在後來由次貸誘發的金融危機中,倒是成為為數不多的,沒有受到太大衝擊的美國銀行。是不是因禍得福,因為當年的那場司法調查,讓自己覺得“守規矩”的重要性,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那年9月下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說,將對美國國際和它的那個美國國際集團金融產品公司,就違反聯邦證券法問題,提起民事訴訟。對此,美國國際方麵還很不服氣,聲稱起訴毫無根據。可是,幾天之後的10月4日,卻又公開承認,這家分公司確實是與另兩家保險公司,卷入了PNC的融資醜聞。如果從那時候起,美國國際變得“乖巧”一點,特別是它那個“美國國際集團金融產品”公司,能夠做事更“規矩”一些,可能也沒有整個公司今天的敗落。

銀行業,金融保險業,證券交易業,作業複雜,都是一幫“很聰明”的“精英”在那裏折騰。對於這些行業的監管,一直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們常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監管者和被監管者,是一種貓和老鼠的關係。他們之間互相對壘,比智慧鬥勇氣。很多時候,老鼠比貓還厲害。這也情有可原:老鼠多,而且個個賊精;貓少,精力有限,人手不足,更何況還不是一般的貓,就可以抓住那些狡猾的老鼠的。

美國的監管,很多時候,也是後發製人,等到事情嚴重時,再來想辦法彌補。亡羊補牢式的,這在世界各個國家可能都類似,都需要麵臨一樣的尷尬。

安然公司是在2001年破產倒閉的,是當時為止美國曆史上最大的破產倒閉案。很遺憾的是,幾年之後,被雷曼公司更大規模的倒閉案給壓下來。安然的垮台,讓無數的人和公司遭受重創。對於其違規的會計操作方式,讓政府部門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也是在那之後,美國政府部門開始對上市公司所使用的不規範的會計作業,展開調查。作為這種調查工作的一部分,就是其後對總部設在匹茲堡的PNC這家地區性銀行的會計問題所進行的調查。

調查對象,主要是PNC與美國國際合資組建的,一家經營證券化貸款的公司。政府方麵是想搞明白,這些貸款的風險,是不是被不合理地轉移給了投資者。還有就是,銀行對於自己利潤的追逐,是否會影響到貸款的安全和質量。為貸款證券化提供谘詢的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Young),也在其後收到了傳票。政府方麵質詢安永的目的,是想知道PNC貸款證券化的詳情,同時還想知道,美國國際和安永是否還幫助其他銀行,設計過類似的產品和進行過類似的交易。

當時的核心關注點,實際上是想知道,相關公司是不是在借助這種工具,在做假賬,轉移公司帳目中的問題貸款(不良貸款),讓自己的公司盈利報告更好看一些。目的是為了確保公司股價的穩定,從而,銀行的高管,就可以獲得更多的股權獎金方麵的個人利益。

大家知道,大部分公司的獎金是和公司的業績掛鉤的,而這個業績,在多數情形又是以股價的變動為指標的。所以,在會計帳目方麵做點手腳,從而達到“引導和調整”股價走向的目的,就成了很多公司財務部門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和國內做會計的朋友接觸時,經常聽到人們在談論被迫做假賬的問題,目的通常是為了逃稅。在美國,做假帳和國內的私營企業還很不一樣。它們的目的不是逃稅,或者不主要是為了逃稅。在美國的法律體係下,明目張膽做假帳逃稅的報道似乎很少,人們已經不太敢冒這方麵的風險了,可能是也很難有能夠操作成功的手段。但是,靠“轉移”虧損和適當“移動”盈利的辦法來“操作”公司的季度報告數字,倒是很普遍的行為。

一般說來,他們也沒有搞什麼“假”,數字還是一樣的,隻不過是在時間上“移動”了一下而已。也就是改變了那些數字發生的時間而已。這樣做的目的多種多樣,歸根到底,就是為了實現自己獎金利益的最大化。這樣做的公司很多,在一段時間裏也很猖獗。如果說“法不治眾”的話,那麼,這些公司就“應該”都沒有問題。可是在美國,實際情況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而是時日未到”。那些“移動”的手段,在當時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這也是為什麼那些上市公司,在有著大量專業律師的前提下,還是敢做敢為的原因。

不僅是金融公司,很多信譽卓著的大公司,都在這方麵動過手腳。不同的隻是違規的程度而已。英特爾,微軟公司和思科(Cisco)這些巨頭,就為此而將自己的盈利按照季度調整過:特別好時,就將一部分利潤“藏起來”,用在盈利不如預期的季度,結果,盈利的預期準確率非常之高。股價也就走向平穩。因為華爾街不喜歡“驚喜”,特別是不好的驚喜,於是,他們就想著法子給華爾街他們所想要的東西。這種上市公司對華爾街的遷就行為,在國內的上市公司中也會一再出現,它們對於監管和司法的挑戰,也將會越來越大。

不過,這次PNC的性質完全不同,它是在隱藏虧損。它是在借助於虛假的保單操作,來將自己資產負債表中的大筆壞帳,分攤到未來的年份去。這樣做,對未來的股票持有者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實際上是在基於一個被人為“高估的”有水分的價值在投資公司。而這個價值的高估,又是因為信息虛假的結果,而信息的虛假,又是因為公司動了手腳。

同時,在未來情況的演進不能夠獲得預期的結果時,人們能夠做的,也就是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這樣一來,最後的結果很可能就像當年的安然,公司一直都有財務虧損問題,可是通過做假賬,投資者看到的卻是盈利的假象,公司內部也得以獲得大筆的獎金。最後公司破產,投資者損失慘重。

對美國國際與PNC的這筆“生意”的調查,在2002年就進行了。那時候,美國證監委的調查發現,有三家上市公司,在當時合謀做了一筆違規的交易。美國國際幫助PNC將7.62億美元的債務和不良貸款,從該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轉移了出去。當時,美國國際旗下的那個“美國國際集團金融產品”公司,專門為PNC設計了一個特殊的保險,那個保險的唯一目的就是轉移債務。保險產品的目的是為了轉移風險,而這個“保險”產品裏麵卻不存任何的,人們難以預測的風險。也就是說,它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保險產品,而是以保險產品的名義在做其它的事情,而這種“偷梁換柱”行為,優勢美國法律所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