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把小事做好(1 / 1)

“小事因為其小,反而難以做好。城市管理無大事,我們城市管理者就是要把每件小事做得盡善盡美。”這是我讓辦公室的小毛同誌在會議室的柱子上張貼的一幅豎聯。

我一直認為,城市管理就是做小事,甚至是做十分瑣碎的事,瑣碎到一張紙片一根枯枝一片落葉一塊磚頭一團泥巴。我曾在城管係統的大會上說:“街上破了一個洞,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補上,就可能摔壞一個老人或者小孩;樹上有根枯枝,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拿走,就可能掉下來打壞一個路人;路上一塊西瓜皮,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鏟走,就可能翻掉好幾輛摩托車和電動車;一個窨井蓋缺失,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蓋上,就可能發生多起交通事故;河欄生鏽腐蝕,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更換,就可能讓倚欄或垂釣的市民跌入河中;電杆上一根鐵絲,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剪掉,就可能在雨天發生雷擊行人的事故;下水道堵了,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疏通,就可能導致嚴重積水;廣告牌鬆了,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加固,就可能倒下來砸死行人;街邊一堆沙石鋼筋,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防護,就可能弄斷幾個小孩的手臂;一根電纜落地,別以為是小事,如果不及時通知管線單位維修懸掛,就可能拽倒幾輛飛速行駛的電瓶黃包車……”這不是我危言聳聽,我講的這些每一個都有實例,我們城管局做了十幾次被告,全是大家所認為的一些小事所致——大前年一場大風,倒下那麼多廣告牌,砸死了好幾個人,到現在還沒處理幹淨;前年一場大水,淹壞了多少輛轎車?大前年蘆林大道上修路因為沒有施工提示標誌,一輛摩托車撞上了石塊,死了兩三個,賠了一堆錢;南河濱路一個窨井蓋壞了,卡住了一輛淩誌轎車,修車費好幾萬,幸虧有保險公司;小康城一根電纜絆翻了黃包車,我成了第一被告,幸好找到了電纜業主,要不法官判罰8萬元就由我們承擔了……

因此,我總是告誡城管局的員工:“鬧市才是我們的陣地,我們的辦公室在大街上,我們要是沒有一半時間在街麵上,就不是一個稱職的城管。”作為千名城管的負責人,除了出差或者生病,我堅持每天7點以前上街,白天隻要有空就去視察工地,晚上堅持巡街,察看路燈和亮化工程。有人問:“何必每天這樣呢?”其實他們不知,我們的工作動態性太強了,剛剛走過一條街,衛生還是好的,秩序還是正常的,但你前腳剛走,後麵可能就出問題了,因此,得不停地巡邏反複地檢查不斷地整改,不然,城市就會很不像樣子。我基本上每天早上花一個小時在全城主次街道轉上一圈,然後將發現的問題記起來,每天大約要記下近百個問題,都是些極小的事,回到辦公室再歸類分解,再交給各相關股室或下屬單位對照處理整改,有時候實在看不過眼,我會讓駕駛員停下車子,或者夾住一個飛舞的塑料袋,或者撿起一個牛奶盒,或者收起一把懸在樟樹上的拖把,或者扯下一根下垂的枯樹枝,或者將路邊一袋流水的垃圾塞進桶裏……後來,我便在車裏準備了一些工具——一把鐵鉗一個塑料桶,主要撿垃圾用;一個小鐵錘一把扁釺,主要在雨天鑿開窨井蓋被堵塞的縫隙;一把老虎鉗,主要用於拔掉釘在行道樹上的鐵釘和繞在路燈杆電線杆上的鐵絲;一把大鐵剪,主要用於剪斷那些下垂的枯枝;當然,還有一個雨披、一雙高筒雨鞋和一個手電筒。有同事說:“可別管得太細,有些事哪需要你當局長的親自動手!”我哈哈一笑:“可別亂用親自一詞,我小小一個九品芝麻官,哪有什麼治國平天下的大事輪到我們做,我們本來就是做小事的,可別小瞧這些小事,要把它們做好,還真的不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