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中國人則怎樣(2)(2 / 2)

我們為什麼不說“中國沒有宗教”;而說,中國“幾乎沒有宗教”?這是幾層意思。“幾乎怎樣”,意即謂不是“幹脆怎樣”。中國如我所說,原是一種暖昧不明的文化;他就沒有幹脆的事。此其故,待後說明。一般人就因不明此理,總愛陷於無益的聚訟紛爭;如爭什麼“中國是封建社會”,“中國不是封建社會”等類。其實從其“幾乎是”言之,則幾乎是;從其“幾乎不是”以為言,則亦不是也。彼固隱然有其積極麵目在;但你若不能發見其積極麵目,則未有不徘徊疑惑者。或致不得已從其負麵(消極方麵)而強下斷語,如說:“隻有在與‘前資本主義的’同其意義而應用時,我們可以把中國社會的構造喚作封建製度。”照此例推之,則亦可說:“從其前於科學發達而言,則中國可以說作有宗教”;豈非笑話!是否封建,有無宗教,本不幹脆;倘更有意為之曲解,則更沒辦法矣。然你能從大端上發見其積極麵目,固將知其不是也。

替代一個大宗教,而為中國社會文化中心的,是孔子之教化。有人即以孔子之教化為宗教;這就弄亂了宗教固有的範型。孔子的教化全然不從超絕知識處立足,因此沒有獨斷(Dogma),迷信及出世傾向;何可判為宗教?不過孔子的教化,實與世界其他偉大宗教同樣的對於人生具有等量的安慰勖勉作用;他又有類似宗教的儀式;——這亦是我們隻說中國幾乎沒有宗教,而不徑直說沒有宗教的一層意思。孔子之非宗教,雖有類似宗教的儀式亦非宗教,這在馮友蘭先生《儒家對於婚喪祭禮之理論》一文中,說得很明。這篇文全從儒家固有理論,來指點儒家所有許多禮文儀式,隻是詩是藝術而不是宗教。他們一麵既妙能慰安情感,極其曲盡深到;一麵複極見其所為開明通達,不背理性。我們摘取他總括的幾句話於此:

近人桑載延納(Santayana)主張宗教亦宜放棄其迷信與獨斷,而自比於詩。但依儒家對於其所擁護之喪禮與祭禮之解釋與理論,則儒家早已將古時之宗教,修正為詩。古時所已有之喪祭禮,或為宗教的儀式,其中或包含不少之迷信與獨斷。但儒家以述為作,加以澄清,與之以新意義,使之由宗教而變為詩,斯乃儒家之大貢獻也。

此下他就喪葬祭各禮,一樣一樣指點說明,皆饒有詩或藝術的趣味,持一種“詩”的態度。他並且指說,不但祭祀祖先如此,對任何祭祀亦持此態度。儒家固自說:

祭者,誌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苟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巫然後決大事,非以為求得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

儒家所為種種的禮,皆在自盡其心,成其所以為人,沒有什麼要求得的對象。像一般宗教所以宰製社會人心的,是靠著他的“罪”“福”觀念;——尤其是從超絕於知識的另外一世界而來的罪與福,存在於另外一世界之罪與福。而孔子對人之請禱,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之問媚奧媚灶,則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又如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敬鬼神而遠之”;“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其全不想借著人類對另外一世界的希望與恐怖,來支配宰製人心,是很明的。這樣如何算得宗教?

現在我們可以說到本題了。中國沒有一個大宗教,孔子不是宗教,都已分明;則曆史上中國社會人生是靠什麼維持的?這“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怎樣度日過活來?這非求得一個答複不可。當那古代沒有科學,知識未充富,理智未條達,征服自然的能力不大而自然的威力方淩於人類之上,誰個民族社會不靠宗教為多數人精神之所寄托而慰安,所由約束而維持?乃中國人有什麼本領,能超居例外?宗教在古代是個“乘虛而入”的東西;何獨於中國古代社會,宗教乃不能入?這些問題,誰若沒腦筋誰可不想到;如果不是沒腦筋的,他就要大大怪問不解,非得到愜心貴當的解答,不能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