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性與理智的分別
“理性”“理智”的字樣,隻在近三十年中國書裏麵才常常見到;習慣上是通用不分的。就如在前章講“理性與宗教之相違”,亦是渾含用,未定偏指一麵。但今卻有分別的必要。
有何必要呢?假如中國文化和西洋文化有分別的話,我以為就在中國長於理性而短於理智;西洋長於理智而短於理性。為了指明中國文化的特征,首先要分別理性和理智才行。
從前中國人常愛說“讀書明理”一句話。在鄉村中,更常聽見指某人為“讀書明理之人”。這個“理”何所指,中國人不須解釋都明白的。它絕不包含物理的理,化學的理,一切自然科學上的理;乃至社會科學上的理,亦並不包括在內的。卻是同此一句話,在西洋人聽著,亦許發生不同的了解吧!
中國有許多書,西洋亦有許多書;書中莫不講到許多理。但翻開書一看,卻似不同。中國書所講的,不外人世間許多情理如父慈、子孝、知恥、愛人、公平、信實之類。若西洋書,則所談的不是自然科學之理,便是社會科學之理,或純抽象的數理與論理。因此,當你說“讀書明理”,他或以為是明白那些科學之理了。
科學之理,是靜的,是一些知識。知其“如此如此”而止,並不立即發動什麼行為。而中國人所說,卻正是行為上的理。它就在指示人們行為的動向。它常常是很有力量的一句話;例如:“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臨財勿苟得;臨難勿苟免”!它盡可是抽象的,沒有特指當前某人某事,然而是動的不是靜的。科學之理,雖亦可與行為有關係,但卻沒有一定方向指給人。如說:“觸電可以致死”,但觸不觸聽你了。想自殺的人,亦許去觸的,沒有一定。大致科學上所說,皆是“如果如此,則將如彼”的這種公式。它始終是靜的。
所謂理者,既有此不同,似當分別予以不同名稱。前者為人情上的理,不妨簡稱“情理”;後者為物觀上的理,不妨簡稱“物理”。假如大家承認可以這樣分開的話,我們再來看人類對此不同之兩種理的認識,是否亦出自兩種不同之認識力。我以為在認識上是有分別的。即後者的認識,不容稍存主觀之愛憎迎拒;而前者則離卻主觀之愛好與憎惡,便無從認識。現時流行有“正義感”的一句話,正義感是一種感情;對於正義便欣然接受,對於不合正義的便厭惡拒絕。正義感,即是正義之認識力。離開這種感情,正義就不可得。一切是非善惡之理,皆同此例。善,就在乎崇敬悅服讚歎的心情上;惡,就存乎嫌惡憤嫉不平的心情上。反之,我們若不為求善而意在求真,則非屏除一切感情極其冷靜不可。
必須屏除感情而後其認識乃明切銳人者,我謂之理智;必須藉好惡之情以為判別者,我謂之理性。
二.人類的兩種錯誤
我常說:人類之所以可貴,就在他極容易錯誤,而不甘心於錯誤。至若動物生活則幾無錯誤可言,更無錯誤之自覺。錯誤隻是人的事;然人的錯誤卻有兩種不同。
譬如學校考試,學生將考題答錯,是一種錯誤——知識上的錯誤。若舞弊行欺,則又另是一種錯誤——行為上的錯誤。前一錯誤,在學習上見出低能,應屬智力問題;後一錯誤,便是品性問題。事後他如果覺察自己錯誤,前一覺察屬理智,後一覺察屬理性。——我們從這裏亦可見出理性理智的分別。
兩種錯誤,人皆容易有,不時地有。然似乎錯在知識者問題小,錯在行為者問題大,試看社會上發生的糾紛,你責他錯了,我責你錯了,所互相責的率以後者為多,而自錯誤所引生的禍害,亦每以後者為嚴重。在糾紛中,你說你有理,我說我有理,所彼此爭辯而各自表白者,亦多在情理上。——即此亦見理性如何重要了。
三.儒家之理性主義
日本學者五來欣造說:在儒家我們可以看見理性的勝利。儒家所尊崇的不是天,不是神,不是君主,不是國家權力等,並且亦不是多數人民(近代西洋要服從多數)。隻有將這一些(天、神、君、國、多數)當作理性的一個代名詞用的時候,儒家才尊崇他。其言甚是。儒家假如亦有其主義的話,應理就是“理性主義”。前說孔子專作啟發理性的功夫;又說“儒家獨具之精神,就在他相信人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見前章)。那正指這不同乎理智的理性。
最能切實指點出理性給人看的,是繼承孔子精神的孟子。其言之明爽警辟者,如: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日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下略)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下略)(上略)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