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2 / 3)

尹蘭回來了,她告訴我離婚手續已辦妥,孩子的監護權如她所料被其前夫得到了,財產分配尚公平,她拿了錢,回來了,打算長居重慶。

與她約見的前一天,我在家裏收拾了一番,想了良久。見麵後,我們先彼此寒暄了幾句。她對我投入新的工作很讚同,也表達自己想要找份工作的意願。我把俊凡案子的情況大致說了說,她說已經跟曹律師聯係過了,她已清楚其中的艱難,也知我的盡力。然後我們沉默了一會兒,那是曆盡蒼涼後的默然與默契。

你住哪兒?我突然問起她。

她說住在一家廉價的商務酒店裏,正準備找房子租,雖然分了些財產,但也不敢大手大腳,以後還得靠工作掙錢養活自己。

我從包裏掏出一串鑰匙放到她麵前,叫她去我家裏住,不要住酒店了,也不用租房子。她有些驚詫的樣子。我說現在工作的地方太遠,廠裏有給員工配備單身宿舍,我打算搬過去,這樣房子就空了,反正現在還沒談到民事賠償的問題,賣房子的事就擱下來了,不如讓她搬去家裏住,也算幫忙看房子。尹蘭說為什麼不考慮租出去,我也可以有些收入。我說租給陌生人不放心,讓她來住我不但放心,還安心,畢竟她是俊凡的姐姐,現在有了困難,能用這房子幫到她,也算是我對俊凡盡了心。尹蘭看著我,好一陣子都不說話,神情黯然,似對我所言難以回複。

“我打算明天就搬去廠裏,你後天就可以搬來了。”

“我還是付你些房租吧。”

“不必了,你這樣就見外了,現在我們不還是親屬關係嗎?”

她眼中閃過一抹異樣,無法正視一般,躲開我直視的目光。

“我想去看看俊凡。”

“找曹律師吧。”

她勉為其難般收下鑰匙,未告謝,隻對我說了句,難為你了。我笑了笑,不回答。

第二天一早我開始將收拾好的物品裝箱打包,聯係了搬家公司等著。他們上門來時已快中午了,我張羅著搬東西,東西不多,隻占了貨車一半的空間。東西搬完,我關上門,給尹蘭打電話,通知她我搬走了,她尷尬地應了一聲,想說什麼卻欲言又止般卡住了,我叫她不要有任何顧慮,這是俊凡的家,也就是她的家,說完後不等她回應,便掛了。

在上搬家公司的卡車時,我望見街對麵站著一個打扮入時的年輕女子,感覺有些熟悉,她仿佛在盯著我看。我再定睛看清時,才想起她曾隨俊凡單位領導一塊兒來過家裏。她見我看見了她,突然邁步開始過馬路,朝我走來。我感到她是衝我來的,於是叫司機等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