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葉拘留孫 拘那含是我 以此四種等 我為佛子說
佛為什麼說生前的因果事跡
這時,大慧大士又問說:“為什麼您在許多經典上,說過去什麼佛等就是您的前生,又說您的前生也做過天帝和人間世的轉輪聖王等,又說您也做過善眼仙人,和變過六牙大象及鸚鵡等類眾生,這是什麼道理呢?”佛回答說:“有四個原因,我才這樣說的。哪四個呢?就是所有的文字意義是平等的,所有的言語意義是平等的,所有的法門意義是平等的,所有的身命意義是平等的,因此我才這樣說。什麼是文字意義的平等呢?就是說:例如稱得正覺之道的我,
為佛陀,
但無論用任何一種文字,來表示這個意義,也都是相同的意義。文字雖有不同的形態,但它表示的意義性質是平等沒有差別的,這就名為文字意義的平等。什麼是言語意義的平等呢?就是說:例如古印度的梵文,有六十四種不同的音韻,但用它們來說,卻都是表達相同的旨趣,這就名為言語意義的平等。什麼是身命意義的平等呢?就是說:一切證得正覺者的法身(自性的本來),和包身的相,都是同等的。而且宇宙間生物的形形色色,色身雖有差別,也無非是法身佛(自性的本來),為了教化眾生而隨類示現,(所謂: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會萬物於己者,惟聖人能之,便是此意。)這就名為身命意義的平等。什麼是法門意義的平等呢?就是說:我和一切佛所廣說的三十七菩提道品,以及略說的無障礙智,都是相同的,這就名為法門意義的平等。綜合上麵所說的這四種平等意義,所以我才有這種生前因果事跡的說法。”這時,佛就歸納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語說:⊿思⊿兔⊿在⊿線⊿閱⊿讀⊿
迎葉拘留孫。拘那含(注見前十七)是我。以此四種等。我為佛子說。
(這個偈語的意義,已經如上文所說,不必再加解釋。)
大慧複白佛言:如世尊所說,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乃至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不說是佛說。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何因說言,不說是佛說。佛告大慧:我因二法故,作如是說。雲何二法?謂緣自得法,及本住法,是名二法。因此二法故,我如是說。雲何緣自得法?若彼如來所得,我亦得之,無增無減。緣自得法,究竟境界,離言說妄想,離字二趣。雲何本住法?謂古先聖道,如金銀等性,法界常住。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如趣彼成道。譬如士夫行曠野中,見向古城平坦正道,即隨入城,受如意樂。大慧,於意雲何?彼作是道,及城中種種樂耶。答言不也。佛告大慧:我及過去一切諸佛,法界常住,亦複如是。是故說言,我從某夜得最正覺,乃至某夜入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不已說當說。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我某夜成道 至某夜涅槃 於此二中間 我都無所說
緣自得法住 故我作是說 彼佛及與我 悉無有差別
佛證得什麼道和說的什麼法
大慧又問:“如您所說的:於某天的夜裏證得正等正覺。乃至於說:在某夜進入涅槃。可是又說:在這中間,並未說過一字。而且還說:過去已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