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節(1 / 2)

需要。這就是名辭和名句形身等文字理則的作用,關於這些差別的涵義,你們應當修學,既可以由此研究義理,也可以表達義理。”這時,佛就歸納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語說:

名身與句身,及形身差別。凡夫愚計著,如象溺深泥。

(這是說:凡夫們往往執著文字名相,以為這就是究竟,所以不能解脫,猶如大象陷於泥坑裏,愈陷愈深,無法自拔,是多麼的可憐啊!)

佛為什麼隻說出世法

佛又說:“大慧啊!未來世間的智者們,他們舍離自性的究竟實際,

隻尋問一(如一元)、異(非一元,如二元、多元等本體論。)、俱(同體或共有的形而上論等。)、不俱(非同體,或非共有。)、見相(知識的真實性,如認識論等。)、我所(人我所作的真實性,即為人生的價值,或人生的行為論等。)

他們都以這些通義,來考問無智的人們。 而無智的愚夫們,

可能會答複他們說:這些都不是佛法中的正問。如果他們再問關於佛所謂的色等(物理的實際),它是否恒常不變?或變化無常?它是否為同體?或不同體?甚之問:涅槃自性中一切活動的現象?以及所起這些現象的狀況?物理的能和物理變化的情狀?能為造物主宰的是誰?和造化的根源是什麼?能見和所見的作用?微塵和塵質的根本?能修行的是誰?所修行的是什麼事?這些等等問題,彼此都可以互相引證,可以相互發明的。可是無智的愚夫們,可能會說:我佛向來對這些問題,是把它歸屬於沒有窮盡的無記止論,所謂‘置答’而不說明。這樣的回答,其實等於謗我,決非癡人們所能知的了。我有時對於這一類問題,為什麼‘置答’(即不答)呢?因為對某一般人們,沒有聽聞理解的慧力,為了使他們遠離深奧難知的恐怖心理,

所以說這些乃沒有窮盡的無記論(相同於戲論),又為了阻止外道的邪見理論,所以可以‘置答’不說。大慧啊!這些外道學者們,認為人身就是生命的根源,形體化去,生命也就隨著化去了,這屬於無記論的範圍。因為他們愚癡無智,不知道生命最初的因,所以走入了無記論的範圍,這當然也不是我所要說的了。我所說的,是要離能生和所生的現象,以及遠離妄想分別心的能所。我哪裏要用‘置答’來阻止他們的理論呢?大慧啊!如果執著另有一個能生和所生的現象,始終不肯放下,他若不知道能生都是自心(真如)的現量,我就會阻止他,或者置而不答了。佛以四種記論(見下偈中)為眾生說法,‘置答’是阻止無記論的一種方法。我經常對你們說:這是用在善根還未成熟的人,假以時日,等到他們善根成熟後,才為他們說法,所以有時才會‘置答’。

宇宙萬法無主宰非自然的道理

其次,大慧啊!宇宙萬有的一切法,是因緣所生的,離了因緣以外,就根本無性。因為沒有一個作為主宰的造物者的存在,所以從形而上的本體自性而言,我說一切法本自無生。因為—切法的自性,本自沒有體可得。如用自智自覺,觀察諸法的自性體相,畢竟性空而不可得,所以一切法本自無生。為什麼呢?一切法既不可以把捉而來,也不可以把捉得去。隻因為自他妄念,想要將它把捉而來,但它卻無所從來,想要將它把捉而去,但它卻無所從去,所以說一切無可把捉,離了來去。可是為什麼我又說諸法本自不滅的呢?因為形而上的自性,本來就沒有實相可得,所以說,雖然有現象的滅,但形而上卻空無自性,本自不滅。但為什麼又說,一切法無常呢?因為緣起的現象,本來沒有經常存在的可能性,所以說它是無常的。然而為什麼又說一切法是常的呢?因為現象緣生,形而上的本體,畢竟性空無生。一切現象緣起緣滅是無常的,而自性本空卻是恒常的,所以說一切法性空是常的。”這時,佛就歸納這些道理,作了一篇偈語說:

記論有四種;一向反詰問。分別及止論。以製諸外道。

(這是說:佛法的論理,有四種方法。那就是直答、反問、分別和置答等四種。佛是用這四種方法,以製服一切外道們的邪說。)

有及非有生。僧伽毗舍師(注見下文解中)。一切悉無記。彼如是顯示。

(這是說:數論(注三十一)學派與勝論(注三十二)學派等,他們大抵那是說:有生於無,無能生有。這些義理都是無記論,都不是真理。)

正覺所分別。自性不可得。以難於言說。故說離自性。

(這是說:佛是大智正覺者,於無分別中分別宇宙萬有,一切法的自性,都沒有實體可得,也不是言語◎

(注三十二)勝論:嘔露迦仙所始稱,分析宇宙萬有為空間的唯物的多元論也。別為六種,謂之六句義。實為本體,德為屬性,業為作用,同為共通性,異、和合為物間之固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