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來了!我必須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幾乎是連跑帶跳出去的。婚姻是神奇的東西,讓她失去了莊重的姿態。人們會覺得她沒什麼女孩的味道了。她看起來外表更年輕,心靈更輕盈了。

格洛弗小姐想:真是個古怪的孩子!還是個女孩時,她言辭舉止是一個已婚女人的做派;現在結婚了,反倒扭扭捏捏像一個學生。

牧師的妹妹不太確定,伯莎不負責任的態度是否符合應負責任的社會位置,而且她不尋常的放聲大笑是否缺乏需要莊重的神秘狀態。

她歎息一聲:我希望她會一切正常。

但伯莎卻興衝衝地迎接丈夫,吻他,幫忙脫下外套。

她喊道:“又見到你,太高興了。”她對自己的熱切也感到有些好笑,畢竟他們午飯後才分開。

他留意到格洛弗小姐的雨傘,問:“有客人在嗎?”

他有些機械地回應妻子的擁抱。

伯莎挽住他的胳膊,向客廳走去:“來看看吧。可憐的家夥,你肯定渴得喉舌生煙了。”

“格洛弗小姐!”他的手和格洛弗小姐一樣有力,“您來看我們真是太好了。很高興見到您!看,我們比預期更早回來了。沒有任何地方比得上鄉村,是吧?”

“克拉多克先生,您說得對。我也無法忍受倫敦。”

伯莎說:“哦,您不了解倫敦。對於您而言,倫敦隻是充氣餅店、埃克塞特廳和教會代表大會。”

“伯莎!”愛德華驚訝地喝住她。他無法理解她為什麼用這麼輕蔑的語氣和格洛弗小姐講話。

但那個好人太善良了,不會反駁伯莎的,僅僅寬容地笑笑。她也沒有其他方式的笑容了。

“告訴我你們在倫敦玩了些什麼,伯莎什麼也不肯說。”

克拉多克和伯莎相反,相當健談。沒有任何事情比告訴別人一些事情更讓他高興的了,而且他也隨時準備詳盡分享自己對世界的看法。當他得知了某個消息,一定會立刻告訴別人。有些人一旦得知某件事情便馬上失去了興趣,更不可能費神去討論。克拉多克卻不是這一類人。一樣的話語,他重複上一百次也不會減少分毫熱忱;一天內,他可以把同一個消息講上一百次,而且講給第一百個人聽時,他還是講得津津有味。這樣的性格無疑是一種天賦,尤其對於教師和政客而言,不過做他們的聽眾就有些乏味。克拉多克把倫敦的所見所聞一一細述給格洛弗小姐,包括他們看過的戲劇,情節如何,還有各個角色的演員。然後,他一字不漏地列出了參觀過的所有博物館、教堂和公共建築。伯莎看著他熱情洋溢的樣子,幸福地笑了;她不關心他講話的內容,隻覺得聲音就很是悅耳了。當他從頭到尾高聲朗讀《惠特克年鑒》時,她就興致勃勃地聽著。順便說,這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一件事。相比伯莎,愛德華更符合格洛弗小姐關於新婚夫婦的想象。

後來,有一次她和兄長莊嚴地坐在長桌兩頭一起享用冷羊肉晚餐時,這樣說道:“他這個人很不錯。”

“對,”牧師用疲倦而忍耐的聲音回答,“我相信他會是一個好丈夫的。”

格洛弗先生就是耐性的代言人,萊伊小姐有些惱火。她喜歡朝氣蓬勃的人,但格洛弗先生身上一點兒也看不到。他對一切都逆來順受:烹飪不當的菜肴、人性的墮落、不信國教的人(幾乎是這樣)、那不值一提的薪資,他甚至可以任由生活將他驅向死亡。萊伊小姐說他像人們常見的西班牙驢子,排著長長的隊伍,無精打采地馱著超重的貨物,忍受,忍受,忍受。但這還不如格洛弗先生的忍受力,驢子有時還踢腿,但利恩哈姆教區的牧師從來不會!

格洛弗小姐說:“查爾斯,我真的希望會這樣。”

“我希望他會。”他回答,頓了一下又說,“你有沒有問他們,明天來不來教堂?”

他吃了一口土豆泥,注意到它和平時一樣,被燒焦了,但他沒做任何評論。

“哦,我完全忘了問這件事,不過我覺得他們肯定會去的。愛德華·克拉多克去教堂一向很勤快。”

格洛弗先生沒有回答,接下來的時間他們沒有再交流。吃完飯後,牧師馬上前往書房完成祈禱,格洛弗小姐則從籃子裏拿出哥哥的羊毛襪開始織補。她織了一個多小時,其間一直想著克拉多克夫妻。每次看見克拉多克,她都比上一次更喜歡他。她覺得他是個值得信賴的人。她暗自責備自己之前反對他的婚姻,她的行為不符合基督教的教義,她自問是否有責任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做一些有傷自尊的事情奇異地吸引著她。但伯莎和其他女孩完全不同,一想到她,格洛弗小姐又混亂了。

時鍾滴答一響,要報時了。格洛弗小姐抬眼一看,還有五分鍾就十點了。

“我都不知道這麼晚了。”

她站起來,整齊地收好手上的活計,從風琴上取下《聖經》和大禱告書,放在桌上的一端。她擺好哥哥坐的椅子,然後安心等待他回來。鍾表報時時,她聽到了門開的聲音。牧師走進來。他不發一言地坐下,把書翻到他要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