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功在當代 利在千秋——戒毒工作的人才培養(3)(3 / 3)

四、從優待警是隊伍建設的基礎

堅持從優待警,堅持對警察的人文關懷是新時期民警隊伍建設的基礎工作。我們的做法是:

(一)用人性化的管理團結人。我們在對全所民警進行心理現狀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民警因為擔心勞教脫逃,突然出現刺耳的警報聲而產生緊張狀態。這使我們看到,這與所處的環境有關,部隊的色彩過濃,監獄的痕跡太深。如何在戒毒勞教所實施開放式的管理教育,適當減少、減輕部隊的色彩,去監獄痕跡值得研究。為此,我們也在積極探索適應民警特點,減輕民警心理壓力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如定期召開民警座談會、思想狀況分析會、征求意見會,讓他們談體會、提意見,建言獻策。在製度允許的條件下,盡量采取多種形式,不搞一刀切,充分發揮每位民警的專長。同時要求所屬各單位必須安排工休假,以緩解民警的心理壓力。

(二)用公正的分配激勵人。在獎勵機製上嚴格考核,不搞“大鍋飯”,向基層民警傾斜。基層民警的收入高於機關民警,甚至可高於所領導。

(三)用多樣化的關懷鼓舞人。我們每年定期組織民警進行一次全麵體檢;並為每名民警購買了職工醫療保險;組織民警進行療養休假;每年召開一次職工運動會及警營文化周活動;在民警生日時,送上一個蛋糕,一張生日祝福卡。就連上級給的九套集資房,沒有一名所領導分得,全部分給了民警。

#附錄

路引英雄無數。崎嶇,奮力攀登,平地,邁開大步。路有理想,引你走向黎明。路的作用,助你奔向成功。求索上下路漫漫,吾將柳暗花明間。

附錄一 參會、考察紀實

筆者有一個習慣,外出參會、學習、考察歸來後,都要寫一篇有感“小記”。這些“小記”不長,但記錄了真實,這些“小記”不多,但對我們的工作有啟發。以下是與本書內容有關的六篇。

(第一節) 澳門之行有啟示

這篇“小記”寫於2000年,是筆者隨司法部考察團去澳門考察戒毒工作後的記錄:

隨司法部考察團,我們一行九人,於9月20日對澳門監獄開展戒毒工作進行了考察。考察使我們對澳門特區政府開展戒毒工作有了一些了解,特別是他們的“複康小組”活動形式,更對我們啟發較深,主要有兩點:一是監獄開展戒毒工作的特點;二是對我們開展戒毒工作的啟示。

一、特點

澳門在開展戒毒工作上確有它的特別之處。監獄開展戒毒工作,就是它獨到之處之一。因為在大陸監獄一般是不開展戒毒工作的。澳門監獄開展戒毒,更有它獨有的特點,我認為有五個特點:

有序。從我們一踏入澳門的監獄,就感到他們管理是非常有序的,介紹情況短而清楚,參觀的整個過程,獄警都在自己的崗位上,從對戒毒囚犯的管理,到室內的清潔衛生,以及康複的內容,都感到有序而不紊亂,這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自願。按照澳門的法律,吸毒是一種犯罪行為,可以判3—6年的有期徒刑。據監獄的呂副監獄長介紹:現在澳門監獄大約關押了130名因吸毒或因吸毒引發其他犯罪的犯人,對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同其他犯人一樣進行管理。從1997年7月開始,監獄成立了以自願的、過去是吸毒的犯人參加的“複康小組”。目的就是通過“複康小組”的活動,使他們認識到毒品的危害,從而戒掉毒癮,為重返社會作好準備。“複康小組”的參加者完全出於自願,無任何強迫手段,但必須通過本人提出申請,負責囚犯的技術員向“複康小組”提交建議,並由小組與犯人麵談,再由“複康小組”向監獄長提出建議,最後由監獄長批準方可加入。

積極。澳門特區政府對戒毒的態度是非常堅定的,而監獄對戒毒工作也是積極的,他們采取各種手段和措施對犯人實施戒治工作。據監獄長介紹:每年特區政府要花費一定的財力和物力開展對犯人的戒治工作,並配有醫生、護士及心理醫師,戒治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他們還積極與社會工作局、衛生局等部門配合,進行一定的交流和參加一些戒毒培訓,對假釋的、有吸毒史的個案,也配合司法事務局,為他們重返社會創造條件,特別是每年的國際禁毒日,都要進行交流。

引導。澳門對有吸毒史的犯人,除了對他們進行一般犯人的管理外,還引導他們通過“複康小組”的戒毒活動,啟發和引導他們認識到毒品對個人、對家庭與社會的危害,恢複他們的身心健康,建立起自信心,樹立健康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修補和重建家庭關係,堅定其抗拒毒品誘惑的決心,為他們出獄後的生活作好準備,以便重歸社會後建立新生活及遠離毒品,同時不再吸毒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