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功在當代 利在千秋——戒毒工作的人才培養(1)(2 / 3)

二、人才的缺乏

隨著戒毒工作的轉型,社區戒毒、社區康複應運而生,強製隔離戒毒場所由公安強戒所和勞教戒毒場所轉變而成,有的換牌子,有的加掛牌子。不管是換牌子,還是加掛牌子,形式變了、目的變了、任務變了,但思想轉變沒有跟上,轉型緩慢,有的按部就班,有的甚至一切照舊,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就是戒毒場所的人才缺乏,具體表現在:

缺乏專業型人才。戒毒工作是項涉及多學科的專業工作,同時,它又是涉及社會、家庭、法律等方麵的係統工程。必須強調戒毒工作的專業性,配備與戒毒專業相適應的專業人才。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強製隔離戒毒所除了過去與工作性質相適應的管理人才、法律人才較充裕外,戒毒工作所需要的醫務人員十分奇缺。有的一個省,強製隔離戒毒人員近萬名,但醫務人員不足百人。有的專業性強製隔離戒毒所沒有設置醫院,收治近千人的所隻有醫務人員2—3名,不僅數量上不足,素質上也無保障。強製隔離戒毒所的醫務人員,除個別是由監獄和勞教所醫院引進的,大多數是近幾年公招的醫務人員,他們基本上沒有臨床經驗,參加工作後也沒有進行正規的臨床培訓,很難適應戒毒工作的需求。醫務人員有限,且缺乏戒毒專業或精神科專業適應知識。

缺乏複合型人才。如果說強製隔離戒毒所是為戒毒人員回歸社會做好準備,那麼社區戒毒就應該是承擔戒毒人員回歸社會的重任,僅有社區康複組織機構是不夠的,還需要一大批懂得戒毒的複合性社會工作者。從我國目前的情況看,社區戒毒工作大多是依靠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開展戒毒工作。但它們不是專門的戒毒機構,大多數由政府埋單,向社會招聘戒毒的社工或聘請戒毒專幹進行管理。這些人專業水平遠遠不能滿足社區戒毒康複工作的需要。可見社區戒毒康複工作所需的,具備戒毒專業知識的,能更好為社區戒毒康複工作開展服務的複合型人才十分缺乏。

缺乏實用型人才。戒毒主要在專業機構中開展,如公安的強戒所,勞教戒毒,衛生部門的自願戒毒,社會性不足,參與的人也不多,這不能不說是戒毒工作的一大缺陷。《禁毒法》強調了戒毒工作的社會化,使戒毒工作麵臨著發展的機遇和挑戰。社區戒毒、社區康複的設置,增大了政府對戒毒工作的責任,也擴大了社會參與的力度,而戒毒工作實用性人才缺乏都是突出問題。

缺乏創新型人才。因為戒毒工作的艱難性和特殊性,戒毒工作必須有所創新,但缺乏創新性人才。

三、人才培養機製的缺失

《禁毒法》實施後,戒毒經曆著一個大的變革,隨著這個變革的推進,在戒毒人才的培養上有了新的要求。由於對戒毒工作的變革準備不足,以致戒毒工作變革後人才匱乏。現有的戒毒工作也難以適應變革後的戒毒工作,使本來就奇缺的戒毒人才更加奇缺,加之多年來對戒毒工作的人才培養重視不夠,在戒毒工作人才培養的規劃上、教材上、方法和內容上都缺乏係統性,戒毒工作者主要靠“幹中學”,“學中幹”。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設置戒毒專業也很少,戒毒工作專業人才培養機製缺失。

(第二節) 戒毒工作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人才的培養

戒毒工作要發展,關鍵在人,核心在人才的培養。加強戒毒工作人才的培養,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戒毒人才隊伍,是做好戒毒工作的根本保證。怎樣培養適應戒毒工作需要的人才,是當前戒毒工作麵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也是必須盡快解決的問題。戒毒工作的人才培養應從三方麵做好工作。

一、全方位考慮人才培養

《禁毒法》確定的三種戒毒形式,社區戒毒、社區康複、強製隔離戒毒是我國戒毒工作的新形式。在《禁毒法》實施後,社區戒毒、社區康複存在的最大問題是戒毒人才的缺乏。據調查,我國的社區戒毒、社區康複的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沒有從事戒毒工作的經驗,基本上是招聘的社會工作者、自願者,缺乏經過專業培訓的戒毒人才。強製隔離戒毒所由公安強戒和勞教戒毒轉型而來,由於戒毒專業性突出,使現有的工作人員難以適應戒毒工作轉型後的需要。因此,實現戒毒工作人才培養的轉變,改善戒毒工作人才的結構,實現戒毒工作人才培養層次的提升,是今後一項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工作

(一)人才的觀念轉變。

從目前我國戒毒工作的職能來看,特別是強製隔離戒毒工作,它采取的是與勞教戒毒和強製戒毒工作完全不同性質的戒毒措施,在戒毒的理念、方法措施上都有本質的區別,而我們的民警又長期在高牆內從事相同的工作,已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養成了思維定式,很難適應當前的戒毒工作。因此,必須盡快地實現轉型,從思想理念、方法手段上實現“三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