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03:00 新月 crescent(上)(3 / 3)

在大部分人的青春期裏,最傷筋動骨的絕對是一場失敗的愛情,而不是一場考砸了的考試。隔壁班有個帥氣的男生,她暗戀了很久,後來終於跟他表白,兩人戀愛了,我理所當然成了她的聽眾,他們的每一件事,他們的開心和憂愁,他們的甜蜜與誤會,我都一清二楚。

但是這樣的甜蜜並沒有延續多久,男生很快變心,要跟她分手。我清楚地記得他倆正式分手的那天是周五。放學之後,她特地跑到市裏的理發店做了個頭發化了個妝,準備跟男生好好談談。

我很疑惑,怎麼分手還要做頭發化妝這麼隆重啊?她說:“今晚一切都會結束,我要讓他記住我最後的樣子,是美美的,很高傲的!”

現在再想起這樣的情景,我們都覺得很好笑很幼稚,但是當時,我們都有種悲壯的感覺。

她跟壯士就義一樣雄赳赳氣昂昂地去分手了。第二天早上五點多,我接到她的電話,讓我去接她。我到了她說的地方,發現她跟男生兩人在學校附近的大橋上坐了一晚,旁邊躺著幾個啤酒罐,她抱著欄杆坐在那兒,一句話也不說,臉上的妝花得不成樣子,頭發也亂七八糟。

男生看我過來,說:“她喝了兩瓶酒就醉了,你回去給她買點醒酒的,還有,我和她之間沒什麼了。”說完轉身就走了。

看她半天不說話,我也不敢多說什麼,陪她就這麼傻傻地坐了一個小時左右,她才緩過神來,說:“幫我梳下頭。”

她滿臉鼻涕眼淚,弄花了妝,弄亂了頭發,讓自己原本想好的“美美的”和“高傲的”形象蕩然無存,反而狼狽不堪。

我給她稍微整理了一下,帶她回家。從這件事之後,我們成了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因為那天她跟我說:“你看到了我最邋遢最不堪的樣子。”

是啊,真正的好朋友,不是你風光時最想看見的那個人,而是在你最挫最低落最不堪的時候能夠想到的唯一一個人。

在她分手一周後的某個夜裏,她突發奇想喊我一起去爬山,晚上十一點半去。你知道兩個女生半夜爬山是什麼概念嗎?上山一趟最快也要兩個小時。按理說,理智的我應該勸住她的,可是我竟然答應了。

也許是因為想到她剛剛失戀,我希望她可以開心一點,如果爬山可以讓她忘記失戀的悲傷,那爬一下也無妨吧!

在山上,我們聊天,她說那是她的初戀,她第一個喜歡的男生,沒想到是這樣收場的。她抱著我哭,嘴裏嘟囔,請允許我最後再為他哭一次!

半夜的山頂,兩個傻瓜一樣的小女生,感歎著愛情和人生,看透紅塵的樣子,很多年之後我們才慢慢發現,年少時以為愛情就是天,殊不知這一生還有那麼多的坎,愛情不過是其中無足輕重的一樣。

後來,失戀事件慢慢淡了,她開始覺得,那個男生拋棄她是因為她太胖了,於是下定決心開始減肥,她要證明給他看,她瘦下來的樣子絕對不比其他女生差,她可以成為更好的自己。

於是,從那天開始,每天下了自習後,同學們都會看到一個圓滾滾的胖子在操場上跑步,另一個圓滾滾的胖子在邊上吃冰淇淋看著那個圓滾滾的胖子跑步。

也不記得她堅持了多久,反正她到最後也沒有瘦下來,隻是從一個鬱悶的胖子回到了一個快樂的胖子而已。

可惜好景不長,因為她鋒芒太露,又大大咧咧沒心眼,惹出了很多女生之間不和諧的問題。青春期的女生,友誼有時候是很可怕的一件事。好便好得不得了,恨起來也是驚天動地的。高三下學期,她跟班上的一個很不討喜的女生有了很多矛盾,當時班上很多人都參與了這場“黨派之爭”,幾乎把全班女生分成了兩派,形成了敵對狀態,老師十分生氣,因為她是轉校生,班主任便偏袒本班生,讓她又轉學了。

我們就此分開。隻是,距離並沒有影響我們的關係,大學我們考到了同一個城市,雖然我們的大學相距兩個小時的路程,但是每過一兩個星期,我們都會到對方的學校去蹭吃蹭喝,放假了也會到對方家裏去,我最愛她爸爸做的回鍋肉。

我們就這麼在平淡的生活裏彼此作伴,人生裏到處都是對方留下的痕跡。我十七歲的時候,她送我一條“石頭記”的項鏈,當時“石頭記”很流行,也是我當時收到的最貴重的禮物,這麼多年,我一直戴在身上,直到我在講這個故事的時候,這條項鏈還在我的脖子上安靜地掛著。我去麗江的時候,在一個小餐館給她留言了,希望她某一天能夠看到,因為她最想去的地方就是麗江。

她的夢想是以後想當個作家,把自己身邊發生的故事全部寫下來。

我很期待,到時候她會怎樣去描述我們的故事呢?我們是兩個沒有故事女同學,但是我們在對方的人生中,卻是彼此最願珍藏一生的故事。

評論

故事很普通,普通到裏麵的主角可以直接替換成你我,可是它又不普通,因為真摯的友情很珍貴,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有幸遇見。很多以為會一直在身邊分享歡笑,分擔痛苦,一起成長的人,總是在時光過後漸行漸遠。所以如果有一個人可以在彼此的人生路上一直都在,那麼請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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