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當對習俗的改造進行立法,通過法律手段實現習俗的改造。在住房、衣食、喪葬、婚嫁等方麵,中國應當積極借鑒西方的一些好的和科學的做法,要用法律手段強製執行。如飲食中的合餐製與分餐製,分餐製顯然要比合餐製衛生和科學。分餐製在西方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但在我國還不多見,推行起來也有不少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國家也可借助法律手段來解決。其實在中國古代,在唐宋以前,還是盛行分餐製的。中國自古本是分餐製,到了北宋以後才變成如今的合餐製。分餐的曆史要比合餐的長得多。如秦朝末年劉邦赴鴻門宴就是實行分餐製的。後來中國實行合餐製也是受到了遊牧民族文化的影響。可見飲食方式並不是不可改變的,當條件許可時,飲食方式也要盡可能科學和衛生,這於國於民都是有好處的。
政府應當在國民習俗的改造中起到主導作用。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政府的主導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相比發達國家而言,發展中國家麵臨的問題更多,而這些麵臨的問題都需要政府發揮主導和關鍵作用去解決。在舊習俗的改造中,政府應起帶頭表率作用。
舊習俗的形式和精神不僅存在於農村,在城市中也是廣泛存在的。所以農村與城裏人都麵臨一個舊習俗的改造問題,不僅僅是農村人。中國的城裏人,絕大部分實質是換了裝的農村人,骨子裏的農民性仍是很濃重的。所以改造習俗,不僅要注重農村,也要注重城市。
要重視教育對習俗的改造作用,要加大教育的力度,提高教育的水平。英格爾斯認為,在決定一個人的現代化水平方麵,教育是一個首要的因素。在經過了大量的調查之後他發現,在受教育最低的人中,隻有不到10%的人可劃為現代人,而在受教育最高的人中約有80%或更多的人被劃為現代人。用加強教育的辦法改造習俗也是中國近代思想家的一種普遍看法。
文學對習俗的改造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梁啟超認為:“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說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說始。”
戲劇由於其特點,其對習俗的改造作用也是巨大的。“戲曲者,普天下人類所最樂睹、最樂聞者也,易如人之腦蒂,易觸人之感情。”“舉凡士、庶、丁、商,下逮婦孺不識字之眾,苟一窺睹乎其情狀,接觸乎其笑啼哀樂離合悲歡,則鮮不情為之動,心為之移,悠然油然以發其感慨之思而不自知。”相對於抽象的道德說教和頗為典雅的文學形式,戲曲對習俗的影響效果是十分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