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岡行了一個飽含謝意的注目禮,繼續正色地說:

“廣報室其實算是半官半民的單位,因此對刑事部也必須能敢言才行。處理綁架案有一套標準的程序,警方有警方必須遵守的規定,媒體也有媒體必須遵守的規定。廣報室的任務就是要讓雙方都遵守這些規定……所以請把真實姓名告訴我。”

鬆岡鬆開手臂,眼神還是很嚴肅。

“所以你才躲在廁所裏?”

三上用力點頭。突然,有個念頭閃過。

“不……不隻如此,我還想解救目前還在本部奮鬥的部下。”

鬆岡看著前方,維持這個姿勢好一會兒。顯然是腦海中同時有好幾個想法交錯著。

說時遲、那時快,鬆岡突然背過身去,然後把雙手插進口袋裏。

自言自語的姿勢……。

三上如遭電擊,連忙說聲“不好意思”,同時把記事本掏出來。

“目崎正人。”

鬆岡壓低了聲音。

“眼睛的目,長崎的崎,正確的正,人類的人。四十九歲。”

目崎正人……。

“運動用品店老板,住址是玄武市大田町二丁目二四六號。”

三上振筆疾書,字寫得歪七扭八,就等著鬆岡的下一句話。然而……。

三上不解地抬起頭來,鬆岡已經轉身麵向自己,手也沒有插在口袋裏了。

怎麼了?妻子B子呢?更重要的是遭到綁架的被害人C子的名字呢?

“我能說的隻有這些。”

“可是這樣的話……”

“你沒聽見嗎?”

鬆岡的語氣不容反駁,但是三上也不能這樣就退縮。

“請你再考慮一下。要簽訂協議,一定要有C子的名字才行。”

鬆岡保持沉默。

“一旦協議簽不成,會有好幾百個記者和攝影師失控,對調查也會造成妨礙。”

“………”

“可能是C子自導自演,這個假設我在本部已經聽說過了。所以我就算把名字告訴媒體,也一定會再三警告他們絕對不可以說出去。更何況他們也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可能寫出或說出未成年者的名字。”

“我不能說。”

“為什麼?”

“做人總有能說的事跟不能說的事。”

——做人?

語帶玄機。聽起來就像是有什麼苦衷,讓他又開始疑神疑鬼了。腦海中幾乎已經不再認為這是“刑事部的自導自演”,但是“借題發揮”的懷疑至今仍揮之不去。明知是C子自導自演卻佯裝不知,還成立大規模的搜查小組,當成真正的綁架案來辦,好借此讓視察取消……。

對於這個被他當成兄長一樣仰慕的D縣警第一把交椅的刑警,三上覺得接下來的問題非問不可。

“是因為已經確定是C子的自導自演,所以才不能公布她的名字嗎?”

鬆岡沒有回答。是因為無法回答嗎?

三上精神為之一振。

“本廳打算謀奪刑事部長的職位,這點我也覺得很不甘心。但是,如果這件事是刻意把自導自演的綁架案鬧大,不管有什麼苦衷都是違法搜查。”

“你沒聽過一句話嗎?隻有違法者才會對違法的人強調什麼才是正軌。”

三上還以為自己聽錯了,真不敢相信這樣的話居然出自鬆岡的嘴巴。

鬆岡微微一笑。

“不要露出這樣的表情嘛!的確是有自導自演的可能,但是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所以正派人分頭搜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