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沒有人能夠聽懂音樂了,”愛德格把豎琴抱在懷裏歎氣。“貴族們喜歡愛欲的圓舞曲,窮人們拒絕音樂。這世上除了我們詩人,在沒有誰會彈奏遠古的曲子了。流浪,流浪。流浪詩人,流浪……”
“其實我也蠻喜歡的。雖然我隻是第一次聽,不過那曲子的確能診治我的失眠。”洛茲撫摸早已熟睡的艾伯特說。“請原諒我的困倦,晚安。”他也躺下抱著艾伯特睡了。“晚安。”愛德格像是望穿了黑夜,在懷中的豎琴上方浮現出隻有他才看得見的圖案。
月,紫月高掛。
繁星的光對沒有帳篷的難民來說是低廉的。他們隻要還睜著眼,數億星光便盡收眼底。貧民窟的人已經沒有力氣再去想命運了。曾幾何時,他們思考過一個問題。每個人有著相似的靈魂,卻出身各異。有人一打娘胎出來,就立馬穿金戴銀。有人則讓家更窮迫。有人說命運劃分了貴賤。有人說命運劃分了先甜後苦,先苦後甜。愛德格是窮人出身,他的父親是農民,母親是勤勞賢惠的居家婦。他快樂的活到現在,忘記了年齡,卻未忘記身世。這是褒義詞。他堅信後者,先苦後甜的理論。
他拜了從南方來的偉大旅者為師,沒過多久他的老師就去世了。除了完成老師的遺憾外,他想不到還能做什麼。但他依舊很快樂。這隻是第一站,愛德格想,總會找到巫師的秘密。
洛茲和艾伯特睡的很香。小狼的肚皮露在外麵,頭揚起,爪子亂蹬。而洛茲卷縮著身子,額頭上滿是汗水,嘴裏不停發出輕微的聲音。在如此寂靜的晚上,愛德格聽清了他嘴裏的聲音——埃爾莎。他正叫著這個名字。聲音顫了……
滿臉冷汗。
愛德格把不多的枯草輕輕的蓋在洛茲身上。“埃爾莎這個名字很美,我想一定就是你說的那個女巫吧。”他站了起來,走出帳篷之前最後看了洛茲和艾伯特一眼。“但願她是一個好女巫。洛茲,艾伯特,我該走了,去下一個地方尋找。再見。”
愛德格彈奏著那首安眠曲,嘴裏輕哼著絕跡的詩歌。他走向街道深處,離開了。今夜的月藏在雲霧中,隻有斑斑點點的星光照亮著他麵前的積雪石板……
“愛德格去哪了?”早晨洛茲一睜眼就發現他不見了。“艾伯特,你知道他去哪了嗎?”艾伯特正舔著爪子,發現洛茲在看它,便不由自主的搖頭。洛茲掀開身上的枯草堆。“我想他已經走了。”
陽光穿過帳篷上的幾十個破洞照在他身上,腳下草堆上的白霜反映出金黃光澤。阿芙瑞斯的冬天還算溫暖,這讓洛茲心情也好了起來。貧民窟的人零零散散的出現在街上,抖擻著頹廢。而阿芙瑞斯的城門商業區早已人滿為患,到處是雇傭兵的隊伍。來來往往的,不時還會發生劍拔弩張的對視。洛茲來到商業區,要到城門必須經過這裏。街邊怪異的木牌發出吱吱響聲,店裏的老板看每個人都隻看他們的布袋和腰間。小販們那對老鼠眼睛到處瞧著,生怕放走每一個鼓鼓的錢包。洛茲也在他們的視線中。但投來的更多是雇傭兵如虎的熾熱目光。
不妙!洛茲心生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