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無法歸隊,隻能孤苦地流浪著。草根、野果、小動物就是他的食品,任何一個溝坎、山洞就是他的家。
在無人區裏遇到任何一個陌生人,包括那些仇視你的陌生牧民,你都會像見了親爹親娘一樣親切。盡管人家躲著你,你也會把撕不斷的目光久久地貼在那遠去了的人彩上。直到人影在藍天與草原相銜的地方消失,你才收回目光,說一句:他們還會回來嗎?
這天,他意外地遇到了拉姆。
“是你呀?”他驚喜。
“是你呀!”她也驚喜。
倆人緊緊地相抱在一起。他用粗壯的手指摸著她那落滿沙塵的頭發。她告訴他:“我一個人再走下去非得瘋了,垮了不行。碰見一隻雪狐我都想抱起它親一口。你來了就好!”
……
從此,他倆結夥流浪在茫茫草原上。拉姆會說漢話,這樣他們的交流就十分方便。
流浪的日子裏男女之間最容易建立感情、愛情。他倆後來就結婚了。
新婚的日子苦也甜。
結婚的那天傍晚,他倆雙雙騎在一峰駱駝上,隨心所欲地、漫無邊際地在草灘上散步,他們說這是他倆的“結婚典禮”。
“喂!記得嗎?咱倆認識有多長時間了。”
拉姆每叫李湘時都喊一聲“喂”。喂——不是漢族人們習慣中的所謂非禮稱呼,在拉姆心中這聲“喂”有一種特殊的親切感。她覺得,叫他名字顯得生分,喚他阿哥也有些見外。就這個“喂”好,既含蓄又害羞,還帶幾分調皮。
李湘說:“這要看你指的是哪一次認識,不要忘了,我們的相識有兩次。”
“你夠傻了,當然要從第一次認識算起。就是你穿去我的藏靴那一次。”
“誰穿你的藏靴來著?一個大活男人穿著女人的靴子,怎麼走路?嘻嘻,開個玩笑,實話說,我那次背著你那隻靴子趕路,好有精神,身上好像安了一架馬達。”
“嗨,回答我的問題,咱倆認識有多久了?”
“這,我得一點點算。半年,又一個半年,再加一個三個月……”
“你真笨,有那麼算的麼,來,把手伸過來,數數我這裏的寶貝疙瘩,就什麼都知道了。”
“什麼寶貝?在哪兒?”
李湘扭過頭看一眼身後的拉姆,拉姆乘機把李湘的手抓住放在自己的藏袍裏麵。那裏有一串疙疙瘩瘩的東西。他正要問個究竟,拉姆吆喝一聲讓駱駝收步子,她撩開藏袍讓李湘看,那是一堆絲絨,上麵挽了許多螞蟻似的小球球。
“結繩記事?”李湘好驚奇。
“太陽出來一次我就挽一個球,挽夠三十個球時,便結一個大的,它代表一個月。你數數這球,一共有多少,一個大球就是一個月……”
李湘笑了,說:“我開初也在拐杖杆上劃道道記天數,後來道道劃得多了,數不清了,隻好作罷。”
“有這些球球,你那道道廢了也就廢了。來,數數看有多少日子!”
李湘根本不用數,隻憑眼睛一望而知……“啊,五十個了!一年十二個月,四年就是四十八個月,噢,一共四年零兩個月!”
“四年了,時間沒拴韁繩,跑得溜快!”拉姆感歎。
“我自從放棄了劃道道以後,確實就不知道過了多少年,我隻能從自己穿衣服的薄厚上推知到了什麼季節。多虧你有心,讓我知道了我們在無人區已經流浪了四年多,這四年時間賽過外麵的二十年,我都老了,你看,我頭上的白發!”
“你有白發了?”拉姆分明不相信,她仰頭望丈夫,天黑了,什麼也看不見。
“用手摸摸,白發要比黑發粗。你數著點,看我到底有多少根白發?”
拉姆順從地把手指義開,插進了丈夫的頭發裏。霎時,她覺得全身好溫暖,丈夫頭發裏散發出來的男子漢那種汗腥混合著體溫的味道,滲入了她的心裏,她感到身子都快化了。
正是這種意味無窮的溫暖伴隨著她度過一個又一個寒冷的日子。冬天過去了,春天來了;又一個冬天過去了,又一個春天來了……
路邊塄坎上的凍土浸出了一道道濕紋。
又一個春天來到無人區。又是一天傍晚,拉姆和李湘照例騎著駱駝走在草原上,不同的是他們已經是三口之家了。兒子小多吉的出生給這個清冷而寂寞的家庭增添了無限的歡樂。
每天,隻有落日在天邊燃燒的時候,他們才收牧,才外出騎著駱駝散步。不知為什麼他們愛草原的晚霞,但是在落日的燃燒中,他們迎來的是一個又一個黎明。
三人騎著駱駝走著,拉姆抱著兒子,李湘抱著妻子。拉姆緊緊地依偎在他的懷裏。
天完全黑了。駱駝仍在不知疲倦地顛簸著。
突然,李湘驚叫一聲:“看!那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