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一起分享經濟學的神奇(1 / 3)

幸福=效用/期望值,假定我和乞丐都撿到了1元錢,1元錢的作用對兩個人來說是一樣的,比方說可以買一碗白米飯。但是,我現在的期望是去美國夏威夷度假,需要10萬元,1除以10萬,結果我的幸福感是十萬分之一;而乞丐的期望值是今天能夠吃碗白米飯,1除以1,結果他的幸福感是100%。

經濟學實在是一門神奇的科學,它不僅可以幫助我們改造性格,也可以幫助我們深刻地觀察社會現象、分析社會問題。下麵,我就把近段時間在大學裏講授的“用經濟學的視角看世界”講座的一些片段整理成文字奉獻給讀者,讓廣大讀者在領略性格經濟學的神奇之後,再來看一看經濟學深入到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具有何等的解釋力與穿透力。

1.婚戀中的經濟學

婚戀永遠是讀者們尤其是大學生們特別關心的話題,所以,每次講座我都會把這個故事告訴大家,讓大家從這個故事裏去窺探經濟學在婚姻戀愛中的神奇作用。

有一次我出差上海,途中空閑便拿來夏業良先生的《經濟學能做什麼》翻閱。鄰鋪一女子,年齡大約二十七八,氣質較好,但形容有些憔悴,正在讀《環球時報》一篇關於台海局勢的文章。途中,我們互換閱讀物,開始交談,話題便是台海局勢。是戰?是和?是統?是獨?我用經濟學的眼光進行了一些分析,女子感到我的分析方法另辟蹊徑,結論新穎獨到,於是說:“想不到經濟學如此有趣!不知是否可以解釋情感方麵的問題?”

旅途勞頓,單調困乏,我一聽有情感故事大餐共享,豈不美哉!連忙說:“應該可以,但結論是否正確還要你自己去評判。”

於是一場關於情感、戀愛、婚姻的經濟學即興問答,拉開了序幕。為便於閱讀,我將她的提問逐條編號。

先是女子的自我介紹:“我今年28歲,我和我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學,畢業於長春機電學院。幾年前我和他一同來到杭州找工作,我的工作比較理想,在一家電表廠做設計。他的工作不太好,於是我鼓勵他去考研。考取後,我供了他三年,沒想到現在他快畢業了,居然提出要分手。後來,我才搞清楚,他在網上談了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女孩。我真的很痛苦,沒想到幾年的情感和心血付諸東流!……”

一、“我想問你,為什麼男人總是那麼花心!經濟學能解釋這個問題嗎?”

“用經濟學的理論,很容易解釋這個問題,那就是邊際效用遞減。什麼是邊際效用遞減呢?就是說一樣東西,當你擁有得越多的時候,對你的作用就越小。比方說,你餓了,吃第一個包子特香,第二個很香,第三個還可以,第四個飽了,第五個吃不下,第六個看見都煩!也就是說第六個包子的作用為零甚至為負。邊際效用遞減,是經濟學的公理,是整個微觀經濟學的支柱之一。由於邊際效用遞減,從現在戀愛的角度看,由於你們長時間的親密接觸,你的效用比不上那個網上的女孩(我本想說,你就是那第六個包子,而那個女孩卻是第一個包子,然而,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這也是許多男人為什麼家有美貌如花的妻子,卻要在茶座酒吧找小姐的經濟學理由。有的女子看見丈夫在外麵找的情人並不漂亮,心中總是憤憤不平,心想,你要找也找一個好一點的啊,她哪裏知道,你再漂亮,也抗不住邊際效用遞減的規律呀!”

二、“既然邊際效用遞減是公理,為什麼花心的女人卻比較少?假定邊際效用遞減成立的話,那麼女人也應該不斷地在外麵找男人養情夫,可是實際上這樣的故事比較少!”女子顯得有些不太服氣。

“花心的男人應該和花心的女人一樣多,一個花心的男人必定要找一個花心的女人。假定花心的男人沒有花心的女人相呼應,那麼男人又到哪裏去花心?準確地說,應該是結了婚的女人花心的比較少!但這並不等於說,邊際效用遞減在結了婚的女人身上不起作用。結了婚的女人在內心深處未必沒有喜歡更英俊、更年輕、更富有男性魅力的男人的念頭,隻是她們一般不會采取行動,這裏的道理可以用經濟學的成本收益方法來分析。”

“成本收益方法?”女子有些疑惑。

“在經濟學的假設中,人都是理性的,人們采取一項行動都要在心裏盤算值不值。假如說收益大於成本,這樣的事才值得去做;假如成本大於收益,那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去做的!從我們的日常觀察中可以看到,已婚男人花心,相對於已婚女人,其成本是比較低廉的,最多是花幾個小錢,很少有妻子因為丈夫花心而堅決要求離婚,外界甚至還會羨慕他的豔遇與能幹。就算是要離婚,男人也許正好順水推舟,說不定找個更年輕漂亮的!假定已婚女子有紅杏出牆的打算,心中必定會做一番權衡:這樣做值不值?一般來說,已婚女子花心一旦被發現,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對大部分男人(包括很花心的男人)來說,戴綠帽子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忍受的,離婚是必然的選擇。而離婚女子在現在的世俗眼裏,名聲肯定又是不好的,要想再找對象,也很難找到與自己年齡相仿的男人,一般隻能找比自己大得多的男人,這在心理上又很難接受。如果是經濟不獨立的女子,離婚後的生活又缺少了經濟來源。還有對子女的牽掛,又使女人多了一份負擔。正是因為已婚女子紅杏出牆的成本遠大於收益,所以盡管有邊際效用遞減的公理存在,但她們仍然會作出堅決不紅杏出牆的理性選擇。有一種現象可以反襯我解釋的合理性,你看,花心的男人一般找的二奶、情人大都是遠離家鄉的未婚女孩子。”

三、女子神情憤怒:“畢業之前他吃我的用我的,現在快畢業了卻和我分手,是不是也太市儈了?他要是三年前提出分手,我並沒有這麼難過,現在我是人財兩空!”

“經濟學認為,人都是市儈的,在約束條件下,人都會追求利益最大化。大學時期他與你談戀愛,那個時候生活基本無憂,追求激情就是戀愛利益的最大化。三年讀研之中,你們之間激情已經沒有了,但是此時他心中的最大利益是為了獲取文憑以便日後能找個好工作。此時,如果和你一刀兩斷,他的經濟來源就沒有了,請問他怎麼能把書讀完?現在他臨近畢業開始實習了,他對自己的前途已經充滿了信心,更不像當初那樣急迫地等著錢用,於是,年輕漂亮而充滿激情又成了他戀愛利益的最大化。”

四、“……我當初隻是想,如果他能讀個研究生畢業,我們今後一家人的生活會更好些,沒想到現在竹籃打水一場空!”女子無可奈何地歎了一口氣。

“這說明你在決定供他讀研之前,忘記了經濟學的一條基本原則。”

“什麼原則?”

“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你當時隻看到了供他讀研畢業後的收益,卻沒有看到他讀研畢業後的風險。一般來說,收益越高的事情,就意味著風險也越大。假定你找個拉黃包車的,風險基本沒有,他不會與你離婚,甚至對你百依百順,但是收益也很小,家庭的經濟來源肯定要以你為主,你帶出去參加應酬也會覺得很沒麵子。假定你找了李澤楷,人稱至尊王老五,收益肯定會很高,比如說車子房子應有盡有,婚禮絕對風光無限,但是離婚的可能性也許是100%!因為像李澤楷這樣的稀缺資源是每個女人都喜歡的!”

五、“那有什麼辦法可以控製風險呢?”女子急切地問道。

“有哇,打結婚證哪!我個人認為,結婚與理想中的愛情是沒有多大關係的。中國有句流傳甚廣的話,叫做‘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如果按照大家都認可的意思來理解,愛情就是為他(她)生為他(她)死。那麼,為什麼人類要設計一個結婚登記製度?其實,結婚證是婚姻當事人中弱者的護身符。如果當初你和他領了結婚證,他現在要分手就沒那麼容易了,或者說成本就大得多。首先,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有過錯的一方要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經濟補償;其次,他會麵對更多的輿論譴責和心理壓力;再次,他今後在社會上的形象就是一個離過婚的男人,總比未婚的純真少年要差;最後,如果你們有了孩子,孩子可不是金錢與房產能夠說分就分,孩子是你們的共同利益,離婚就意味著他要傷害他的骨肉親情。”

六、“這一條方法現在恐怕是來不及了!……我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沒想到全部落空了,真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我現在感覺天都塌下來了!”女子很是感慨。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其實是符合經濟學原理的。經濟學有一個公式:幸福=效用/期望值。一般來說,同樣的事物效用大致是相當的,但是期望值越高,則幸福感越少。舉個例子,假定我和乞丐都撿到了1元錢,1元錢的作用對兩個人來說是一樣的,比方說可以買一碗白米飯。但是,我現在的期望是去美國夏威夷度假,需要10萬元,1除以10萬,結果我的幸福感是十萬分之一;而乞丐的期望值是今天能夠吃碗白米飯,1除以1,結果他的幸福感是100%。你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也就是期望值近似無窮大,而現在他卻要和你吹,效用接近於零,分母無窮大,分子接近零,那幸福感當然就沒有了。所以,一開始對男友期望值不高的人,分手時痛苦也就不多。”

七、“當初在學校裏為了愛情選擇了同居,這是不是一個錯誤?”

“這的確是一個錯誤。高校允許戀愛,這是對人性的尊重,我也持讚成態度。但是,對於同居,我的看法恰恰與你相反,不為愛情,可以同居,為了愛情,絕對不能同居!”

我的這個觀點好像有點驚世駭俗,女子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接著說:“愛情的目的是什麼?是結婚,你在校同居,能夠保證你們走進婚姻的殿堂嗎?愛情的根本特征是什麼?是純潔,是排他,是獨享,你們如果同居之後再中途分手,同學們會怎麼看你?周圍的親朋好友會怎麼看你?你今後的愛情還有這麼純潔嗎?到時候收益沒有,成本已付,手段與目的相背離,這叫得不償失。既然是為了愛情,那就應當堅決地等到結婚條件都齊備了再同居,那時你們既擁有了愛情又擁有了婚姻。”

“那不為愛情為什麼反而可以同居呢?”女子反問道。

我說:“不為愛情,那肯定是有其他的目的。比如說,有的女孩子家中貧寒,她們選擇了傍大款,這是為了金錢,但她們這樣做可以得到金錢,有了金錢就可能讀完大學,有了大學文憑再換一個城市找工作,她就可以開始嶄新的人生,這時候她雖然付了成本,但也得到了收益,手段與目的是一致的。再比如,有的女孩子不為愛情,隻是覺得男孩子高大英俊,就是想和他在一起,這也可以。擁有他你覺得幸福,失去他你也不覺得痛苦,你本來就不是為了愛情,本來就不打算持久,手段與目的也是一致的。”

我告訴她,男孩子選擇同居大都不是為了愛情,而是為了性。所以,他們在同居時得到了快樂,分手時也不覺得痛苦。但是,女孩子大都是因為抵不住男生的反問“你不愛我嗎?”於是,為了愛情而選擇同居。結果她們最終傷害了身體,失去了愛情,痛苦也隨之而來。如果你的父母早一點把這個道理告訴你,你為了愛情沒有同居,而你的家庭條件很好,不缺錢花,你也不會為了愛情之外的目的與他人同居,那麼你現在會陷得這麼深,有這麼痛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