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擬建項目的產出物用以增加國內市場的供應量,其效益就是滿足的國內需求,也就等於所增加的消費者支付意願。
2.如果國內市場的供應量不變:①項目產出物增加了出口量,其效益為所獲得的外彙;②項目產出物減少了總進口量,即替代了進口貨物,其效益為節約的外彙;③項目產出物頂替了原有項目的生產,致使其減產或停產的,其效益為原有項目減產或停產向社會所釋放出來的資源,其價值也就等於對這些資源的支付意願。
(二)直接費用
項目的直接費用主要指國家為滿足項目投入(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及經常性投入)的需要而付出的代價。這些投入物用影子價格計算的經濟價值即為項目的直接費用。
直接費用的確定也分兩種情況:
1.如果擬建項目的投入物來自國內供應量的增加,即增加國內生產來滿足擬建項目的需求,其費用就是增加國內生產所消耗的資源價值。
2.如果國內總供應量不變,則:
(1)項目投入物來自國外,即增加進口來滿足項目需求,其費用就是所花費的外彙。
(2)項目的投入物本來可以出口,為滿足項目需求,減少出口量,其費用就是減少的外彙收入。
(3)項目的投入本來用於其他項目,由於改用於擬建項目將減少對其他項目的供應,其費用為其他項目因此而減少的效益,也就是其他項目對該項投入物的支付意願。
三、間接效益與間接費用
項目的費用和效益不僅體現在它的直接投入物和產出物中,還會在國民經濟相鄰部門及社會中反映出來。這就是項目的間接費用(外部費用)和間接效益(外部效益),也可統稱為外部效果。
(一)間接效益
間接效益是指由於項目對社會作出的貢獻,而在項目的直接效益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效益。它是由於項目的投資興建、經營,使配套項目和相關部門因增加產量和勞務量而獲得的效益。例如,水利工程,除了發電外,還可以為當地農田灌溉、防洪、農產品加工等帶來好處和收益。又如某水泵廠生產出一種新型節能水泵,用戶可感到較低的運行費用的好處,但由於種種原因,這部分效益未能在水泵的財務價格中全部反映出來,因此這部分節能效益未能完全反映到水泵廠的直接效益中。這部分節能效益也就是水泵廠的間接效益。
(二)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是指國民經濟為項目付出了代價,而在項目直接費用中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費用。如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引起的環境汙染及造成的生態平衡破壞所需治理的費用;為新建投資項目的服務配套、附屬工程所需的投資支出和其他費用;為新建項目配套的郵政、水、電、氣、道路、港口碼頭等公用基礎設施的投資支出和費用。如果這些設施是專門和全部為本項目服務的,則應作為項目的組成部分,其所有費用都應包括在項目總費用之內;如果這些設施不是全部為本項目服務的,即同時為多個項目提供服務,則應根據本項目所享受的服務量的大小、程度來進行分攤,並把這部分費用計入項目的總費用中。
在經濟費用效益評估中,隻有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費用或效益才能稱作間接費用或間接效益。
1.項目將對與其並無直接關聯的其他項目或消費者產生影響(產生費用或效益)。
2.這種費用或效益在財務報表(如財務現金流量表)中並沒有得到反映,或者說沒有將其價值量化。
外部效果通常是難以計算和測算的,為減少計量上的困難,首先應力求明確項目範圍的“邊界”。一般情況下,是擴大項目的範圍,把一些相互關聯的項目合在一起作為“聯合體”進行評價。另外,采用影子價格來計算項目的效益和費用,在很大程度上已使項目的外部效果在項目內部得到了體現。因此,通過擴大計算範圍和調整價格兩步工作,實際上已將很多“外部效果”內部化了。這樣處理後,在考慮某些外部效果時,還應注意如下問題:
1.項目造成的環境汙染對生態的破壞,是一種間接費用,較難計量,除有規定的排汙費外,可照同類企業所造成的損失來計算,至少也應作定性描述。
2對上、下遊項目產生的效果。即擬建項目的投資使其上、下遊項目原來閑置的生產能力得以發揮或達到經濟規模的效果。為防止外部效果擴大化,應按照有無對比的原則計算增量效果,並需注意其他擬建項目是否也有類似的效果。如果有,就不應都歸功於該項目,以免引起重計算。
3.技術擴散的效果。一個技術先進項目的建設,由於技術人員的流動、技術的擴散和推廣,整個社會都將受益。通常情況下,這種效果都未通過影子價格的調整計算得到反映,不過,這類外部效益常常由於計量的困難,隻作定性說明。
4.計算外部效果時,應注意區別是否已經在項目投入物和產出物的影子價格中得到充分反映。項目使用投入物、提供產出物,引起上、下遊企業效益或費用的變化,一般多在投入物、產出物的影子價格中得到反映,不必再計算間接效益或費用。
5.項目的外部效果一般隻計算一次相關效果,不應連續擴展。
四、轉移支付
轉移支付是指在國民經濟內部各部門發生的、沒有造成國內資源的真正增加或耗費的支付行為。從國民經濟的角度看,企業向國家繳納稅金,向國內銀行支付利息,或企業從國家得到某種形式的補貼,都未造成資源的實際消耗或增加,他們隻是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的轉移支付,因此不能作為項目的費用或效益。常見的轉移支付有稅金、補貼和國內銀行利息。
1.稅金。稅金包括增值稅、資源稅、關稅等。稅金對擬建項目來說是一項支出,對國家財政來說就是一項收入。這是企業與國家之間的一項資金轉移。稅收並未減少國民生產總值,也未發生社會資源的變動。因此,所有財政性的稅金,既不是經濟費用也不是經濟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