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開會要先領“許可證”
開會要先報計劃,經批準後列入統一計劃,然後才能按規定開會。從2002年開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政府係統全區性會議立下了“規矩”。
2001年12月31日,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2002年政府係統召開全區性會議計劃》。自此以後,寧夏開會就有統一計劃了。這表明,寧夏今後開會將嚴格按計劃進行。現在下發的會議計劃,是各廳局、各部門按要求先申報、經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彙總後、報自治區政府批準形成的。按計劃,2002年全年寧夏政府係統共召開35個全區性會議。這個會議計劃,是以文件的形式下發的。上麵把全年將召開的35個會議一一排列:會議名稱、主辦單位、會議規模、參加人員、預定時間和會期、會議形式都一一列表寫清,一目了然。這些即將召開的會議,規模最大的不超過300人,最小的僅50人。會期最長的是2天,最短的僅有半天。既有常規會,也有電視電話會。
這就是說,隻有領了“許可證”,才能按計劃開會。而且開會要按計劃進行,不能隨意變動。開會有了計劃,剩下的就是辦會者按“規矩”辦事了。有了這個“會議計劃”,寧夏的會風將進一步轉變。
(原載2002年1月27日《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