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能人賈道元(2 / 2)

賈道元是我們時代的嬌子。他有一位離休退養的父親,是三十年代參加革命的高級領導幹部,他稱之為老爺子。他家住在幹休所的一棟別墅裏。

“幹部”很普通,我們這些科員都叫幹部。即使“幹部”前麵加個“老”字,也不一定吃得開,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以後;但是,“幹部”前頭冠上“高級領導”之後,其價值就不一般了。“高級領導幹部”有高層的同事和各層次的部下,即使本人不在位了,退休了,感情仍舊在。“伯伯”“叔叔”“嬸子”“阿姨”……像一顆顆璀璨的明珠在權力網絡上發出耀眼的光芒。有的光芒由於向親力的作用,為賈道元們的頭上罩上了誘人的光環。於是,他們成了路路通的“能人”,人們的法權意識成了他們坐大的精神基礎。

前不久,賈道元在同事家多喝了幾杯酒之後透露:我們公司經理那個在外縣工作的小兒子,因了他的一個“姨父”說話,不到兩個月便調進了省城。他那個“姨父”跟隨了“老爺子”好多年,現在是嵌在市勞動局局長位置上的一顆明珠。

賈道元不大注意隱喻,他很實際地把我們眼中的明珠光環一律稱為“我有人”。無論中央或地方,也無論本省或外省,提到某地或某部門時,賈道元常常表示:“沒問題,我有人。”“我有人”為賈道元帶來了榮耀和臉麵,也給他增了不少的麻煩。就出差捎東西而言,頭麵人物有所托,自然顯示了他的“能人”身份;而打發慕名來求的人,其實是很讓他費神的:處理失當,得罪了人,背後挨罵,同事中有不少人都聽到過。

當然,賈道元的“人事情報”也有過失誤,出現過“我有人”不等於“我的人”的情況。

煙酒供應尚未放開,名酒很難弄到。小畢去四川出差,賈道元要他捎幾瓶五糧液回來。他告訴小畢:“我表嫂是某市商業局的處長。”小畢也想沾點光搞點名酒,於是不辭勞苦去找到某市商業局,結果吃了“涼盤”。接待室的人告訴他,他要找的人在一個中心店當營業處主任,她無權批酒。雖然非處長,主任也是官,不算丟人,情報不準確而已。

今年春天,張工去天津與某公司商量進口鋼材的技術條件,賈道元讓他順便找該公司經理兌換一些外彙券,以便自己去廣州時購港貨使用。他說,某經理是老爺子的老部下,沒有問題。然而,張工帶回來的隻是那位經理的一句話:“請轉告小賈,外彙券是受控製的,不好隨便換。代我向老首長問好,以後得便一定去看望他們一家。”顯然,“我有人”與“我的人”之間產生了本質的區別。

當然,諸如此類的事,隻有我們共事的同人知道,不影響能人的光環。

有同事曾問:“老賈,你上上下下都吃得開,怎麼不弄個官當當?”

“老爺子要我們夾著尾巴做人呀!”賈道元回答。接著又說:“當那玩藝幹啥?我現在這樣多自在!”

倘若能人賈道元講的是真心話,那麼,我們倆將共事到退休。不同的是,到那時我們的工資收入恐怕和他差了一大截。因為,現在我們的資曆相同,年齡相當,他的工資已經比我高一級了。

一九八二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