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衛靈公篇第十五(4)(3 / 3)

三、“敬其事”前省略“先”字,這樣不隻語言簡勁,而且句子對仗(當句對)工整。

15.39子曰:“有教無類。”

【語法分析】

子曰:“∨有教無類。”

【譯文】

孔子說:“我人人都給以教育,而沒有等類的分別。”

【說明】

一、本章反映了孔子的教育精神。不拘門第、出身、等類而一視同仁地給以教育,這是他成為大教育家的重要因素。

二、“向我求教的人,我都一視同仁地給予教育,而沒有門第、出身、等類、地區、年齡等的分別”,這麼一些意思,僅用了四個字就表述清楚了,真可以說是惜墨如金,凝練之極。

15.40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語法分析】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譯文】

孔子說:“思想主張不同,不互相進行商議討論。”

【說明】

一、這裏的“道”應該把它看作終極目標,在追求的終極目標上不一致,就沒有共同語言,當然就謀不成事了。17.1章所記錄的孔子跟陽貨虛與委蛇的事就印證了這一點。

二、1.相,這裏用作副詞,在動詞前表示互相。2.“道不同”是主謂詞組充當謂語,大主語因泛指而省略,大小主語間有領屬關係。

15.41子曰:“辭達而已矣。”

【語法分析】

子曰:“辭達而已矣。”

【譯文】

孔子說:“言辭,能把意思表達清楚就足夠了。”

【說明】

一、本章表明了孔子對言詞、文辭與語意關係的看法。當時整個社會的文風也是如此,如《孟子》、《莊子》那樣文辭華瞻、汪洋恣肆的文風還沒有出現,更多的是言語樸實的作品。

二、縱觀《論語》一書,孔子的許多話語,都是遵循這一原則的。本章僅用五個字,就明白無誤地說明了言詞文辭與語意的關係,以及語言的基本功能,是實踐“辭達而已矣”這句話的一個典範。

15.42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語法分析】

①師冕見,及〈階〉,②子曰:“∨階也。”①∨及〈席〉,②子曰:“∨席也。”①∨[皆]坐,②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①師冕出,②子張[問]曰:“∨([與師]言)之道與?”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

【譯文】

樂師冕來見孔子,走到台階沿,孔子說:“這兒是台階。”走到坐席旁,孔子說:“這是坐席。”大家都坐下來了,孔子告訴他:“某某在這裏,某某在這裏。”師冕辭別出去以後,子張就問孔子:“這就是與樂師談話的方式嗎?”孔子說:“對,這本來就是幫助樂師的方式。”

【說明】

一、本章記述了孔子接待盲人樂師的場景,是孔子對“禮”的踐行。能設身處地從對方角度去考慮問題,這就是“道”,也就是“禮”,也符合孔子所提倡的“仁”的要求。

二、“斯”是代詞,表示近指,相當於“這”、“這裏”等。“固”是副詞,表示事物的狀況原來如此,相當於“原來”、“本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