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如此堅定地追求的幸福組成了快樂,由此就很容易理解,一個有禮貌的人為什麼會比有用處的人更能獲得認同。一個重要的、有價值的人,或是一個真正朋友的能力、真摯和良好的意願,很難彌補他的嚴肅以及固執的表現所引起的不安。權力與財富,乃至德行本身,之所以受到重視,就是因為它們有助於我們的幸福。

所以,一個以增進他人幸福為目標的人,如果在為他人服務時態度不好,就會讓人感到不安。一個人要是知道怎樣在交談時讓對方感到舒適從容,而自己又不用低三下四,阿諛奉承,他就可以說是找到了世上生存之道的真訣,到處都會受到歡迎和重視。所以說禮貌是居於首位的大事,應格外用心,使孩子和年輕人養成習慣。

144.此外還有一種在良好做法方麵的過失,就是禮節的過度,固執地堅持將不應有的,讓人不能不感到愚蠢或蒙羞的禮節強加於人。這種情形看起來,與其說是有意為之,不如說是對人的強迫。至少,也像是和人鬥勝,充其量也不過是讓人討厭,所以這可不是良好教養的表現。

良好教養的作用或目的就在於使那些與我們交往的人感到放鬆和滿意,此外沒什麼別的。這是一種很少有年輕人容易去犯的錯誤,但如果他們犯了,或有將要犯的嫌疑,他們就應該被告知,並在這種錯誤的禮貌方麵受到警告。在與人交往中,他們應該努力去做並視為目標的事就是在禮儀方麵對每個人表達一種他們應有的普通的禮節和尊敬,借以表現自己的敬意和尊重以及良好的意願。要達到這個目的,而又不被人懷疑為是奉承、虛偽或是卑賤,這是一個很大的技巧,隻有從良好的感覺、理性以及誌趣相投的夥伴那裏才能學到。但是這種技巧在世俗生活當中非常有用,所以特別值得學習。

145.雖然我們的行為在這方麵表現良好就能獲得教養好的名聲,似乎這是教育特有的影響,但就像我所說的,年幼的孩子不應為此受到過多的困惑。我的意思是說,關於他們在脫帽致敬和彎腿行禮方麵,要求動作是時髦的。如果你能把謙遜以及好的品性教給他們,這種禮貌就不會缺乏。

事實上,禮儀無非是一種小心,不在交往中對任何人表現出任何的怠慢和輕視而已。至於最能準許、最受重視的表達方法,我們在前麵已經說過。在世界上的一些國家中,禮儀是各有特點,各不相同,就像它們的語言一樣。所以,我們隻要仔細考慮一下就會明白,把有關禮儀的規則和論述教給孩子是沒有用的,也是不切題的,就好像要求一個隻和英國人交談的人時不時學一兩條西班牙語言的規則一樣。盡管你忙著跟孩子談論禮儀問題,但他有什麼樣的夥伴,也就會有什麼樣的舉止。

與你鄰近的一位農夫,從沒離開過他所在的地區,無論你對他做出怎樣的訓誡,他的言語和舉止仍會像個諂媚者,也就是說,不會比他平常交往的人顯得更文雅。因此,關於這一點,沒有什麼辦法,直到他夠年齡,能請一位教師教他,而教師一定要是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如果我能自由地說出自己的見解,我會誠摯地主張,孩子們所做的事,一定不要帶有頑固、驕傲和惡意,至於他們怎麼脫帽或是怎麼行彎腿禮,都沒什麼關係。如果你能教他們熱愛和尊重他人,那麼,當他們到了年齡需要的時候,他們就會按照平時習慣的方式,找到能讓每個人都認可的表達方式。至於他們身體的動作和舉止,前麵已經說過,當時機合適時,一個舞蹈教師就可以把最適合的姿勢教給他們。同時,在孩子年幼時,人們不指望他們會過多地注意這些禮節。在那種年齡,粗心大意是被允許的,就像成年人應該懂得問候一樣。如果有些特別挑剔的人認為這是一種過失,至少我也確信這種過失是應當被忽視的,那麼就應留給時間、教師和交往去糾正。所以我覺得你因此對孩子(就像我經常看見孩子被這樣對待)進行幹涉或責罵是不值得的。不過,當他的舉止當中出現了驕傲或惡意的成分,那就要采用說服或使其蒙羞的方法來進行消除。

當孩子還小的時候,雖然不應該對教養上的規則以及禮儀的講究過多地困惑,但有一種沒禮貌的行為,如果不及早地加以約束,就很容易在年輕人身上滋長。這就是,在別人講話的時候,冒失地用一些反駁去打斷談話。不知道是不是源於辯論的習俗以及聲譽和學問,似乎是把反駁當成了知識的唯一標準和證明,使得年輕人愛找機會去糾正別人的討論,不願放過任何展示自己才能的機會。正因如此,我知道學者們在這點上是最受責難的。在他人談話時去打斷,再沒有比這更無禮的行為了。因為我們在知道別人要說什麼之前就給予應答,如果不是魯莽的愚蠢,也是一種明顯的聲明,表明我們已經對他所說的感到了厭煩,不願他再往下說了,對此也有所輕視。按照我們的判斷,在座的同伴也對他所說的沒有了興趣,所以要他們做我們的聽眾,我們可以說些值得引起他們注意的話。

這種做法表現出了一種極大的不尊重,一定會令人不快,但它們幾乎在所有的插話中都時常有所體現。如果按照一般情況,通過插話來增加些談話內容,以此去糾正他人的錯誤,或是對別人所說的話進行反駁,當我們這樣闖進去自以為是老師,將自己淩駕於他人之上,糾正他人的敘述或是指出他人看法中的錯誤,這就已經是更大的驕傲和自負的表現了。

我並不是說,在交談中意見不能有分歧,也不是說在別人談論時我們不能反對,因為這會剝奪社交活動的重要益處,也不能讓人們從機靈的夥伴那裏獲得進步。在爭辯時,人們可以從相反的爭論中獲得啟示,還可以揭示事物的各個方麵以及各種可能。如果第一個人說過之後,每個人都要表示讚同,那麼這種好處就會完全失去。我所反對的不是一個人不能對別人的意見持有分歧,而是反對這麼做時的態度舉止。我們應該教導年輕人,不要打斷他人的話,除非別人問到他們或是別人說完了,靜下來時。而且說的時候隻能以詢問的方式,而不是命令,另外那種固執己見的主張和武斷的姿態也應該避免。一般來說,要等在座的所有人都停止了說話,有了機會時,才可以像初學者那樣,謙虛地提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