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情書”(1 / 1)

老舍在33歲時已是文壇著名的作家,但還未成婚,當時,朋友們見他與胡絜青性格和愛好比較接近,就輪流請他倆吃飯。赴宴三次後,兩人都心會了。終於老舍給胡絜青寫出了第一封信:“我們不能總靠吃人家飯的辦法會麵說話,你和我手中都有一支筆,為什麼不能利用它——這完全是屬於自己的小東西,把心裏想說的話都寫出來。”信寫得誠懇坦率,打開了兩個人情感的閘門。他們相約,每天都給對方寫一封信,如果哪天老舍沒有收到姑娘的信,他就像丟了魂兒似的坐立不安。

姑娘時代的胡絜青手巧愛做衣裳。朋友們告訴老舍:你看胡絜青,每天準換一身衣裳。老舍趕忙去信說:“……我可沒錢供你,看來,你跟我好,就得犧牲這衣裳。我不能像外國人似的,在外麵把老婆捧得老高,回家就一頓打。我不會欺負你,更不會打你,可我也不會像有些外國男人那樣,給你提著小傘,讓你挺神氣地在前頭走,我在後頭伺候你。”

老舍認為選擇愛人的標準是:“兩個幫手,彼此幫忙,是上等婚姻。”他說:“美不是一切,太太不是圖畫與雕刻,可以用審美態度去鑒賞。人的美還有品德體格的成分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