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些必然之事,要輕快承受。”這幾句話是在耶穌基督出生前399年說的。但是在這個充滿憂慮的世界,今天的人比以往更需要這幾句話:“對必然的事,要輕快地去承受。”
所以,如果你想擺脫憂慮,原則是:
“不要試圖改變那些不可避免的情況,而應去盡力適應它。”
產生內疚的原因
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青年人總生活在內疚之中,他們很容易責備自己,盡管他們並沒有給別人造成多大的傷害。但是,理智卻難以使他們解脫,內疚從一個“善惡的調節器”變成了完全窒息人性的消極力量。
我們知道,人類如果喪失恥辱感與內疚,便成了寡廉鮮恥的動物。但是,如果人總是生活在內疚和痛苦之中,同樣也背離了人類追求幸福的本性。所以,將一個人的內疚感調節到最佳位置,使其既成為惡的抑製物同時也是善的啟動器是最重要的。
簡單地說,內疚感是一個人對傷害他人的行為、思想或違反某種道德標準的自覺意識。導致內疚感的,既可能是表現出來的傷害行為,也可能是僅僅停留在意識中的傷害意念;其結果可能是現實的,也可能是想象的。
一個道德約束感極強的人可能因在頭腦中閃現出的傷害人的念頭而產生內疚感。那麼,一個健康的人的內疚感與心理障礙者的內疚感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前者是與其對他人的傷害行為成比例的,而後者是誇大的,是自己對自己所犯過失的不成比例的懲罰。
最引人深思的是,在不該強烈內疚的地方,心理障礙者卻產生極強的內疚;在該內疚的地方,他們卻反而逃避了責任。對微小的過失,他們感到強烈內疚,比如說了一句可能得罪別人的話;假日裏沒回家探望父母等等。可是,他們卻很少為自己處於一種喪失生命的熱情和動力,整日生活在無意義的自我折磨中而感到內疚。他們為自己違拗了父母的意願或觸犯了世俗的觀念,如為沒考上大學辜負了父母、教師的期望而感到內疚,沒臉見人,卻不為自己喪失了自我的獨立、自我的真實性和自我價值而內疚。
由此可見,心理障礙者過分的內疚意識,也是由於他們狹隘的、僵化的道德標準的必然。但是,就人的成長和發展而言,一個人接受自己的真實需要,並為實現真正的自我而追求奮鬥是極為重要的。有很多時候,我們為了追求某種目標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的。
心理障礙者的褊狹僵化的道德水準,可以追溯到他們童年經曆中父母對他們的道德影響。父母的言行耳濡目染地灌輸給我們一係列的道德標準。哪些是好的,哪些是壞的,哪些是允許的,而且父母用撤回他們的愛來作為懲罰,用給予關懷作為獎勵來調節我們遵守服從一係列的道德標準。
有些父母本身的道德準則是十分僵化、教條、死板的,如“不允許與男孩子來往,他們沒有一個是好東西”、“如果不拿第一,就別來見我”、“不論什麼情況下都要謙讓別人”、“要永遠謙虛”、“記住,寧肯別人不仁,不許我們不義”等等。
這樣的父母習慣給出一些絕對抽象的、鐵板一塊的僵死標準,這些缺乏靈活和彈性的標準根本無法適應錯綜複雜的社會生活。很顯然,在這樣一種家庭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自然地將這些抽象觀念融化到自己的超我之中,但它不是基於自我的理性判斷的道德意識,而是對某種權威的被迫服從。
可想而知,在“高壓”的道德標準的支配下,一個人便產生內疚感,其代價就是放棄自我的真實需求與幸福,生活在痛苦的自我折磨之中。